东胜区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截至2022年11月)
东胜区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截至2022年11月) | |||||||
类型 | 一级项目 | 二级项目 | 收费依据(文号) | 定价部门 | 行业主管 部门 |
收费单位 | 收费标准 |
交通 服务 收费 | 一、车辆通行费 | 经营性公路车辆通行费 | 内发改费字〔2017〕816号 内发改价费字〔2019〕1012号 内交发〔2020〕728号 | 自治区发展改革(价格)交通运输部门 | 交通运输部门 | 1、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 交通厅 财政厅关于调整全区收费公路 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的通知内发改价费字〔2019〕1012号自2020年1月1日零时起全区高速公路执行,一级及二级收费公路根据实际改造及运行情况,另行通知执行时间。 2、内蒙古自治区交通厅 发改委 财政厅关于实施高速公路差异 化收费的通知(内交发〔2020 〕79号),自2020年2月15日执 行,废止内交发〔2020〕40号 文件。我区对载货类汽车采取差异化收费,涉及一般高速公 路路段2类至6类货车(包含专 项作业车),要同时满足“按 车(轴)型确定收费标准反算 吨位小于平均总质量”和“各车型通行费下降,持平的车辆占比不低于60%”收费标准优化 调整要求。本次差异化收费适用于全区所有高速公路的货车,客车暂不做差异化收费调整。 | |
二、机动车停放服务费 | (一)火车站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 | 鄂府发[2019]28号 | 鄂尔多斯市政府 | ||||
1.小型客车(9座以下) | 鄂府发[2019]28号 | 鄂尔多斯市政府 | 1小时内(含1小时)2元,每增加1小时增收2元,24小时15元. | ||||
2.中、大型客车(10座及以上) | 鄂府发[2019]28号 | 鄂尔多斯市政府 | 1小时内(含1小时)3元,每增加1小时增收2元,24小时20元. | ||||
(二)汽车站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 | |||||||
1、小型客车(9座以下) | 鄂发改费发〔2014〕333号 | 鄂尔多斯市发改委 | 公安、住建部门 | 1小时内(含1小时)2元,每增加1小时增收2元 | |||
2、中、大型客车(10座及以上) | 鄂发改费发〔2014〕333号 | 1小时内(含1小时)3元,每增加1小时增收3元 | |||||
教育 收费 | 一、公办学校服务性收费 | (一)服务性收费 | |||||
1、伙食费 | 内发改费字〔2016〕1566号 | 自治区发改委、教育厅 | 区教育局 | 区各中小学校 | 据实收取 | ||
(二)代收费 | |||||||
1、作业本费 | 内发改费字〔2016〕1566号 | 自治区发改委、教育厅 | 区教育局 | 区各中小学校 | 由学校据实代收代付 | ||
2、学生校服 | |||||||
(1)小学生夏装 | 内发改费字〔2016〕1566号 | 自治区发改委、教育厅 | 区教育局 | 区各中小学校 | 100元/套 | ||
(2)小学生春秋装 | 内发改费字〔2016〕1566号 | 自治区发改委、教育厅 | 区教育局 | 区各中小学校 | 125元/套 | ||
(3)小学生春秋装反光校服 | 内发改费字〔2016〕1566号 | 自治区发改委、教育厅 | 区教育局 | 区各中小学校 | 140元/套 | ||
(4)小学生冬装 | 内发改费字〔2016〕1566号 | 自治区发改委、教育厅 | 区教育局 | 区各中小学校 | 160元/套 | ||
(5)小学生冬装反光校服 | 内发改费字〔2016〕1566号 | 自治区发改委、教育厅 | 区教育局 | 区各中小学校 | 175元/套 | ||
(6)中学生夏装 | 内发改费字〔2016〕1566号 | 自治区发改委、教育厅 | 区教育局 | 区各中小学校 | 110元/套 | ||
(7)中学生春秋装 | 内发改费字〔2016〕1566号 | 自治区发改委、教育厅 | 区教育局 | 区各中小学校 | 140元/套 | ||
(8)中学生春秋装反光校服 | 内发改费字〔2016〕1566号 | 自治区发改委、教育厅 | 区教育局 | 区各中小学校 | 155元/套 | ||
(9)中学生冬装 | 内发改费字〔2016〕1566号 | 自治区发改委、教育厅 | 区教育局 | 区各中小学校 | 180元/套 | ||
(10)中学生冬装反光校服 | 内发改费字〔2016〕1566号 | 自治区发改委、教育厅 | 区教育局 | 区各中小学校 | 195元/套 | ||
二、社会实践活动 | |||||||
(1)社会实践活动费 | 鄂发改价费发〔2019〕149号 | 鄂尔多斯市发改委、教育体育局 | 区教育局 | 区各中小学校 | 不超过15元/项·次·人,(小学生每天最高不超过90元,中学生每天最高不超过100元),每学年不超过2次,每次不超过一周 | ||
(2)食宿费 | 鄂发改价费发〔2019〕149号 | 鄂尔多斯市发改委、教育体育局 | 区教育局 | 区各中小学校 | 小学生不超过55元/人·天,中学生不超过60元/人·天。 | ||
(3)交通费 | 鄂发改价费发〔2019〕149号 | 鄂尔多斯市发改委、教育体育局 | 区教育局 | 区各中小学校 | 由学校据实收取(代收代缴) | ||
三、公立幼儿园服务性收费 | 1、伙食费 | 鄂发改费发〔2015〕272号 | 鄂尔多斯市发改委、教育体育局 | 区教育局 | 区各幼儿园 | ||
殡葬收费 | 殡葬服务费 | (一)公益性公墓价格 | 内发改规范字〔2013〕6号 鄂发改费发〔2018〕115号 |
授权盟市 | 民政局 | 经营企业 | 详见文件 |
(二)基本殡葬服务收费 | 内发改规范字〔2013〕6号 鄂发改费发〔2018〕115号 |
市发展改革委 | 民政局 | 经营企业 | 详见文件 | ||
其他特定服务收费 | 一、公证 服务收费 |
(一)证明法律行为 | |||||
1、证明经济(协议) | |||||||
(1)标的额10万元(含)以下部分 | 内发改费字〔2018〕227号 | 自治区发改委 | 司法 | 公证处 | 0.5%收取,不到300元的,按300元收取 | ||
(2)超过10万元不满50万元(含)的部分 | 内发改费字〔2018〕227号 | 自治区发改委 | 司法 | 公证处 | 0.40% | ||
(3)超过50万元不满100万元(含)的部分 | 内发改费字〔2018〕227号 | 自治区发改委 | 司法 | 公证处 | 0.30% | ||
(4)超过100万元不满500万元(含)的部分 | 内发改费字〔2018〕227号 | 自治区发改委 | 司法 | 公证处 | 0.20% | ||
(5)超过500万元不满1000万元(含)的部分 | 内发改费字〔2018〕227号 | 自治区发改委 | 司法 | 公证处 | 0.10% | ||
(6)超过1000万元不满5000万元(含)的部分 | 内发改费字〔2018〕227号 | 自治区发改委 | 司法 | 公证处 | 0.05% | ||
(7)超过5000万元不满1亿元(含)的部分 | 内发改费字〔2018〕227号 | 自治区发改委 | 司法 | 公证处 | 0.03% | ||
(8)超过1亿元的部分 | 内发改费字〔2018〕227号 | 自治区发改委 | 司法 | 公证处 | 0.01% | ||
(9)证明夫妻财产约定、婚前财产约定、共有财产约定和分割协议、遗赠抚养协议、赔偿(补偿)协议及其他涉及财产关系的协议 | 内发改费字〔2018〕227号 | 自治区发改委 | 司法 | 公证处 | 0.5%收取,不到300元的,按300元收取 | ||
(10)证明监护协议、出国留学协议及其他不涉及财产关系的其他民事协议,每件收费300元 | 内发改费字〔2018〕227号 | 自治区发改委 | 司法 | 公证处 | 每件收费300元 | ||
2、证明收养关系 | |||||||
(1)生父母共同送养的 | 内发改费字〔2018〕227号 | 自治区发改委 | 司法 | 公证处 | 300元/件 | ||
(2)生父母单方送养的 | 内发改费字〔2018〕227号 | 自治区发改委 | 司法 | 公证处 | 400元/件 | ||
(3)其他监护人送养的 | 内发改费字〔2018〕227号 | 自治区发改委 | 司法 | 公证处 | 500元/件 | ||
3、证明财产继承、未办理继承公证的遗产分割协议、赠与合同和接受遗赠 | |||||||
(1)受益额在20万元(含)以内的部分 | 内发改费字〔2018〕227号 | 自治区发改委 | 司法 | 公证处 | 1.2%,最低收取200元 | ||
(2)受益额在20万元至50万元(含)的部分 | 内发改费字〔2018〕227号 | 自治区发改委 | 司法 | 公证处 | 1.00% | ||
(3)受益额在50万元至100万元(含)的部分 | 内发改费字〔2018〕227号 | 自治区发改委 | 司法 | 公证处 | 0.80% | ||
(4)受益额在100万元至500万元(含)的部分 | 内发改费字〔2018〕227号 | 自治区发改委 | 司法 | 公证处 | 0.60% | ||
(5)受益额在500万元至1000万元(含)的部分 | 内发改费字〔2018〕227号 | 自治区发改委 | 司法 | 公证处 | 0.40% | ||
(6)受益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部分 | 内发改费字〔2018〕227号 | 自治区发改委 | 司法 | 公证处 | 0.10% | ||
(7)证明单方赠与或受赠的 | 内发改费字〔2018〕227号 | 自治区发改委 | 司法 | 公证处 | 减半收取 | ||
(8)已办理继承公证当事人再申请办理遗产分割协议的 | 内发改费字〔2018〕227号 | 自治区发改委 | 司法 | 公证处 | 每件收取300元 | ||
4、证明单方法律行为 | |||||||
(1)办理遗嘱公证 | 内发改费字〔2018〕227号 | 自治区发改委 | 司法 | 公证处 | 每件收费800元,办理变更、撤销遗嘱的,减半收取。 | ||
(2)证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授权委托、声明以及其他法律行为 | 内发改费字〔2018〕227号 | 自治区发改委 | 司法 | 公证处 | 每件收费600元 | ||
(3)证明自然人的授权委托、声明以及其他法律行为 | 内发改费字〔2018〕227号 | 自治区发改委 | 司法 | 公证处 | 每件收费400元 | ||
(4)认领亲子 | 内发改费字〔2018〕227号 | 自治区发改委 | 司法 | 公证处 | 每件收费500元 | ||
(二)证明有法律意义的事实 | |||||||
1、证明自然人出生、生存、死亡、身份、国籍、监护、户籍注销、曾用名、住所地(居住地)、学历、学位、经历、职务(职称)、职业资格、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有(无)犯罪记录、存款、选票、指纹等 | 内发改费字〔2018〕227号 | 自治区发改委 | 司法 | 公证处 | 每件收费200元 | ||
2、证明自然人用于继承的亲属关系公证 | 内发改费字〔2018〕227号 | 自治区发改委 | 司法 | 公证处 | 每件收费800元 | ||
3、证明股权、不动产物权、收入状况、纳税状况、查无档案记载 | 内发改费字〔2018〕227号 | 自治区发改委 | 司法 | 公证处 | 每件收费300元 | ||
4、证明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资格、资信以及其他有法律意义的事实 | 内发改费字〔2018〕227号 | 自治区发改委 | 司法 | 公证处 | 每件收费400元 | ||
5、证明不可抗力事件、意外事件 | 内发改费字〔2018〕227号 | 自治区发改委 | 司法 | 公证处 | 每件收费300元 | ||
6、制作票据拒绝证书 | 内发改费字〔2018〕227号 | 自治区发改委 | 司法 | 公证处 | 每件收费200元 | ||
7、证明收养事实、抚养事实的 | 内发改费字〔2018〕227号 | 自治区发改委 | 司法 | 公证处 | 每件收费500元 | ||
(三)证明有法律意义的文书 | 内发改费字〔2018〕227号 | 自治区发改委 | 司法 | 公证处 | |||
1、证明知识产权的享有、转让和使用许可文书 | 内发改费字〔2018〕227号 | 自治区发改委 | 司法 | 公证处 | 每件收费500元 | ||
2、证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公司章程、会议决议或其他法律文书 | 内发改费字〔2018〕227号 | 自治区发改委 | 司法 | 公证处 | 每件收费400元 | ||
3、证明自然人的证书(执照)、文书上的签名、文本相符及其他有法律意义的文书 | 内发改费字〔2018〕227号 | 自治区发改委 | 司法 | 公证处 | 每件收费200元 | ||
4、证明译本与原本相符 | 内发改费字〔2018〕227号 | 自治区发改委 | 司法 | 公证处 | 每件收费200元 | ||
(四)提存公证 | 内发改费字〔2018〕227号 | 自治区发改委 | 司法 | 公证处 | |||
1、标的额在100万元(含)以下的部分 | 内发改费字〔2018〕227号 | 自治区发改委 | 司法 | 公证处 | 按0.3%收取,按比例收费不到500元的,按500元收取 | ||
2、超过100万元不满500万元(含)的部分 | 内发改费字〔2018〕227号 | 自治区发改委 | 司法 | 公证处 | 按0.15%收取 | ||
3、超过500万元不满1000万元(含)的部分 | 内发改费字〔2018〕227号 | 自治区发改委 | 司法 | 公证处 | 按0.1%收取 | ||
4、超过1000万元不满5000万元(含)的部分 | 内发改费字〔2018〕227号 | 自治区发改委 | 司法 | 公证处 | 按0.05%收取 | ||
5、超过5000万元不满1亿元(含)的部分 | 内发改费字〔2018〕227号 | 自治区发改委 | 司法 | 公证处 | 按0.03%收取 | ||
6、1亿元以上部分 | 内发改费字〔2018〕227号 | 自治区发改委 | 司法 | 公证处 | 按0.01%收取 | ||
7、代申请人支付的保管费另收 | 内发改费字〔2018〕227号 | 自治区发改委 | 司法 | 公证处 | |||
(五)赋予债权文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执行证书 | 内发改费字〔2018〕227号 | 自治区发改委 | 司法 | 公证处 | |||
1、赋予债权文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按下列标准分段递进收取 | 内发改费字〔2018〕227号 | 自治区发改委 | 司法 | 公证处 | |||
(1)标的额50万元(含)以下的部分 | 内发改费字〔2018〕227号 | 自治区发改委 | 司法 | 公证处 | 按0.3%收取,按比例收费不到300元的,按300元收取 | ||
(2)超过50万元不满100万元(含)的部分 | 内发改费字〔2018〕227号 | 自治区发改委 | 司法 | 公证处 | 按0.2%收取 | ||
(3)超过100万元不满500万元(含)的部分 | 内发改费字〔2018〕227号 | 自治区发改委 | 司法 | 公证处 | 按0.15%收取 | ||
(4)超过500万元不满1000万元(含)的部分 | 内发改费字〔2018〕227号 | 自治区发改委 | 司法 | 公证处 | 按0.1%收取 | ||
(5)超过1000万元不满5000万元(含)的部分 | 内发改费字〔2018〕227号 | 自治区发改委 | 司法 | 公证处 | 按0.05%收取 | ||
(6)超过5000万元不满1亿元(含)的部分 | 内发改费字〔2018〕227号 | 自治区发改委 | 司法 | 公证处 | 按0.03%收取 | ||
(7)1亿元以上部分 | 内发改费字〔2018〕227号 | 自治区发改委 | 司法 | 公证处 | 按0.01%收取 | ||
2、执行证书以当事人申请执行的标的为准 | 内发改费字〔2018〕227号 | 自治区发改委 | 司法 | 公证处 | 按赋予债权文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分段递进收费标准的50%收取 | ||
(六)申请人要求撤回已受理的公证申请 | 内发改费字〔2018〕227号 | 自治区发改委 | 司法 | 公证处 | |||
1、未经审查的 | 内发改费字〔2018〕227号 | 自治区发改委 | 司法 | 公证处 | 每件收取50元 | ||
2、已经审查尚未出具公证书的 | 内发改费字〔2018〕227号 | 自治区发改委 | 司法 | 公证处 | 按照该公证事项收费标准的20%收取 | ||
(七)保管遗嘱、遗产或者其他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物品、文书 | 内发改费字〔2018〕227号 | 自治区发改委 | 司法 | 公证处 | |||
1、保管遗嘱或者其他与公证事项有关的文书 | 内发改费字〔2018〕227号 | 自治区发改委 | 司法 | 公证处 | 每件5年内收费200元5年以上收费500元 | ||
2、保管遗产或者其他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物品 | 内发改费字〔2018〕227号 | 自治区发改委 | 司法 | 公证处 | |||
(1)保管票据、证券、凭证 | 内发改费字〔2018〕227号 | 自治区发改委 | 司法 | 公证处 | 按最高不超过标的额的2%收取,最低每年收取200元 | ||
(2)保管物品 | 内发改费字〔2018〕227号 | 自治区发改委 | 司法 | 公证处 | 价值5万元以下的每年收费400元;价值5万元以上的每年收费800元 | ||
(八)办理法律规定的抵押登记,代办与公证事项相关的登记、认证事务,代拟和修改法律文书,解答法律咨询 | 内发改费字〔2018〕227号 | 自治区发改委 | 司法 | 公证处 | |||
1、办理法律规定的抵押登记 | 内发改费字〔2018〕227号 | 自治区发改委 | 司法 | 公证处 | 每件400元 | ||
2、代办与公证事项相关的代书、登记、认证、翻译等事务 | 内发改费字〔2018〕227号 | 自治区发改委 | 司法 | 公证处 | |||
(1)代拟和修改法律文书 | 内发改费字〔2018〕227号 | 自治区发改委 | 司法 | 公证处 | 每件不低于100元 | ||
(2)代办登记、认证事务 | 内发改费字〔2018〕227号 | 自治区发改委 | 司法 | 公证处 | 每件200元 | ||
(3)解答法律咨询 | 内发改费字〔2018〕227号 | 自治区发改委 | 司法 | 公证处 | 每件50元 | ||
(九)其他事项 | 内发改费字〔2018〕227号 | 自治区发改委 | 司法 | 公证处 | |||
1、公证书副本费 | 内发改费字〔2018〕227号 | 自治区发改委 | 司法 | 公证处 | 每本20元 | ||
2、调阅公证档案 | 内发改费字〔2018〕227号 | 自治区发改委 | 司法 | 公证处 | 50元/件(次) | ||
3、出具查询函:查询被继承人名下银行存款及银行管理知悉的理财产品、股票、基金、信托等与财产权益的相关信息及当事人需要的其他查询事项 | 内发改费字〔2018〕227号 | 自治区发改委 | 司法 | 公证处 | 每件收取100元 | ||
4、代开应由当事人在办理公证时必须提交的证据材料 | 内发改费字〔2018〕227号 | 自治区发改委 | 司法 | 公证处 | 每件收取100元 | ||
5、公证文书需要译文的 | 内发改费字〔2018〕227号 | 自治区发改委 | 司法 | 公证处 | 公证书英文译文每件50元 | ||
6、申请人申请加急办理公证事项 | 内发改费字〔2018〕227号 | 自治区发改委 | 司法 | 公证处 | 每件收取100元 | ||
7、上门办理公证 | 内发改费字〔2018〕227号 | 自治区发改委 | 司法 | 公证处 | 半天加收200元,全天加收400元,不足半天的按半天计算 | ||
二、律师服务收费 | (一)律师诉讼代理服务收费 | ||||||
担任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以及刑事案件自诉人、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的服务收费 | |||||||
(1)侦察阶段 | 内发改费字〔2010〕1851号 | 自治区发改委 | 司法 | 律师事务所 | 500-5000元/件 | ||
(2)起诉阶段 | 内发改费字〔2010〕1851号 | 自治区发改委 | 司法 | 律师事务所 | 500-5000元/件 | ||
(3)审判阶段 | 内发改费字〔2010〕1851号 | 自治区发改委 | 司法 | 律师事务所 | 1000-10000元/件 | ||
(4)代理民事、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 | 内发改费字〔2010〕1851号 | 自治区发改委 | 司法 | 律师事务所 | 1000-5000元/件 | ||
三、危险废物处置费 | 内发改费字〔2019〕263号 | ||||||
1、医疗废物 | 自治区发改委 | 环保局 | 企业 | 2.5元/床·日 | |||
2.一级以下医疗机构医疗垃圾处置收费标准 | |||||||
(1)日平均产生医疗废物量30公斤以上 | 自治区发改委 | 环保局 | 企业 | 1500元/月 | |||
(2)日平均产生医疗废物量20-30公斤(含30) | 自治区发改委 | 环保局 | 企业 | 1050元/月 | |||
(3)日平均产生医疗废物量10-20公斤(含20) | 自治区发改委 | 环保局 | 企业 | 750元/月 | |||
(4)日平均产生医疗废物量5 -10公斤(含10) | 自治区发改委 | 环保局 | 企业 | 450元/月 | |||
3.受非医疗机构委托处置医疗废物收费 | 自治区发改委 | 环保局 | 企业 | 按照产生的废物重量每公斤3.5元 | |||
4、其他危险废物 | 自治区发改委 | 环保局 | 企业 | ||||
(1)高温焚烧处置 | 自治区发改委 | 环保局 | 企业 | 3.50元/公斤 | |||
(2)固化安全填埋 | 自治区发改委 | 环保局 | 企业 | 2.7元/公斤 | |||
(3)直接填埋 | 自治区发改委 | 环保局 | 企业 | 1.8元/公斤 | |||
(4)剧毒类处置 | 自治区发改委 | 环保局 | 企业 | 400元/公斤 | |||
(5)含易制化学品类处置 | 自治区发改委 | 环保局 | 企业 | 67元/公斤 | |||
六、防雷技术服务费 | |||||
(一)建(构)筑物防雷装置跟踪检测 | |||||
1、一类防雷建筑物 | 内发改费函〔2015〕118号 | 自治区价格 | 气象 | 检测机构 | 1.3元/平方米 |
2、二类防雷建筑物 | 内发改费函〔2015〕118号 | 自治区价格 | 气象 | 检测机构 | 1.25元/平方米 |
3、三类防雷建筑物 | 内发改费函〔2015〕118号 | 自治区价格 | 气象 | 检测机构 | 1.2元/平方米 |
(二)建(构)筑物防雷检测 | |||||
1、一类防雷建筑物 | 内发改费函〔2015〕118号 | 自治区价格 | 气象 | 检测机构 | 150元/检测点 |
2、二类防雷建筑物 | 内发改费函〔2015〕118号 | 自治区价格 | 气象 | 检测机构 | 100元/检测点 |
3、三类防雷建筑物 | 内发改费函〔2015〕118号 | 自治区价格 | 气象 | 检测机构 | 70元/检测点 |
4、铁塔、烟窗、天线、油罐、独立防雷装置、玻璃幕墙等装饰 | 内发改费函〔2015〕118号 | 自治区价格 | 气象 | 检测机构 | 150元/检测点 |
5、易燃易爆场所防雷装置 | 内发改费函〔2015〕118号 | 自治区价格 | 气象 | 检测机构 | 190元/检测点 |
6、供配电、电力电器装置 | 内发改费函〔2015〕118号 | 自治区价格 | 气象 | 检测机构 | 220元/检测点 |
(三)防雷防静电检测收费 | |||||
1、机房环境、压、温、湿 | 内发改费函〔2015〕118号 | 自治区价格 | 气象 | 检测机构 | 9元/检测点 |
2、电源质量(周率、谐波、漂移) | 内发改费函〔2015〕118号 | 自治区价格 | 气象 | 检测机构 | 25元/检测点 |
3、地板系统耗散电阻值 | 内发改费函〔2015〕118号 | 自治区价格 | 气象 | 检测机构 | 25元/检测点 |
4、防雷接地测试 | 内发改费函〔2015〕118号 | 自治区价格 | 气象 | 检测机构 | 30元/检测点 |
5、直流接地测试 | 内发改费函〔2015〕118号 | 自治区价格 | 气象 | 检测机构 | 100元/检测点 |
6、交流接地测试 | 内发改费函〔2015〕118号 | 自治区价格 | 气象 | 检测机构 | 100元/检测点 |
7、安全接地 | 内发改费函〔2015〕118号 | 自治区价格 | 气象 | 检测机构 | 100元/检测点 |
8、静电接地 | 内发改费函〔2015〕118号 | 自治区价格 | 气象 | 检测机构 | 60元/检测点 |
9、土壤电阻率测试 | 内发改费函〔2015〕118号 | 自治区价格 | 气象 | 检测机构 | 220元/检测点 |
10、等电位检测 | 内发改费函〔2015〕118号 | 自治区价格 | 气象 | 检测机构 | 80元/检测点 |
11、屏蔽检测 | 内发改费函〔2015〕118号 | 自治区价格 | 气象 | 检测机构 | 80元/检测点 |
12、信号线防雷设施检测 | 内发改费函〔2015〕118号 | 自治区价格 | 气象 | 检测机构 | 90元/检测点 |
13、网络系统防雷检测 | 内发改费函〔2015〕118号 | 自治区价格 | 气象 | 检测机构 | 90元/检测点 |
14、干扰磁场强度检测 | 内发改费函〔2015〕118号 | 自治区价格 | 气象 | 检测机构 | 180元/检测点 |
15、均压环检测 | 内发改费函〔2015〕118号 | 自治区价格 | 气象 | 检测机构 | 25元/检测点 |
16、SPD(电涌保护器)检测 | 内发改费函〔2015〕118号 | 自治区价格 | 气象 | 检测机构 | 95元/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