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2-02326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发布机构 |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应急管理局 | 文 号 | 东应急发〔2022〕103号 |
成文日期 | 2022-06-28 | 公文时效 | 正常 |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2-02326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发布机构 |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应急管理局 |
文 号 | 东应急发〔2022〕103号 |
成文日期 | 2022-06-28 |
公文时效 |

各相关科室,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为全面落实《鄂尔多斯市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百日清零行动”工作方案》(鄂应急发〔2022〕40号)要求,为有效防范东胜区工贸行业重大安全风险,提升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百日清零行动”工作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稳步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特成立东胜区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百日清零行动”专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员组成
组 长:张惠冰 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副组长:刘 刚 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撖鹏飞 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人
吕 升 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教导员
成 员:赵 星 区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基础室负责人
苏 和 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二中队中队长
王伊军 区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基础室协助负责人
耿建辉 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二中队副中队长
陈百策 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二中队副中队长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基础室。
二、工作职责和要求
1.专班办公室在工作专班的统一领导和指挥协调下,负责制定全区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百日清零行动”工作方案,梳理工作任务,督促、指导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百日清零行动”工作任务的落实。汇总工作开展情况,并向工作专班及上级部门报送专项整治相关情况。
2.工作专班成员要形成工作合力,加强工作协调配合和信息沟通,避免出现工作盲区,全面高效完成工作任务。遇到协调沟通不能一致解决的问题,要集体研究解决。
3.工作专班日常工作由工作专班办公室承担,具体由专班办公室统一协调、组织,于每周五前将“百日清零行动”进展清单报送至市应急管理局。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应急管理局
2022年6月28日
原文下载:东应急发〔2022〕103号.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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