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9DSQ013/2021-00859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发布机构 |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应急管理局 | 文 号 | 东应急报〔2021〕225号 |
成文日期 | 2021-12-20 | 公文时效 | 正常 |
索 引 号 | 000014349DSQ013/2021-00859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发布机构 |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应急管理局 |
文 号 | 东应急报〔2021〕225号 |
成文日期 | 2021-12-20 |
公文时效 |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自三年行动开展至今,我局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现将2021年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总体开展情况
1.制定印发了《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加快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的通知》(东应急发〔2021〕74号),进一步梳理和明确了任务清单,目前梳理我局任务清单重点工作80条,其中68条到2021年12月中旬已完成并持续巩固,12条到2022年前需全部完成。
2.每月按时向区安委办上报月报,督促部门和企业落实责任,做好三年行动相关工作。督促企业按照任务清单开展自查,并根据自身工作实际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和制度措施清单。我局截至目前排查危险化学品企业663家次,发现问题隐患1539条,整改1539条,整改率100%。共成立督导检查组2个,开展督导检查2次,检查部门(企业)35家次,发现问题64条,整改64条。
(二)具体开展情况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按照《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实施方案》,督促企业通过组织观看专题片、集中培训学习、聘请专家宣讲等多种方式,全方位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并将该项学习内容列入2021年全年学习宣传计划中,确保时时学、处处学、人人学,达到良好的学习和宣传效果。2021年“安全生产月”期间,集中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进行了宣讲,并观看了《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各企业组织从业人员观看了专题片。同时通过“东胜应急管理”公众号发布了专题片视频链接,供大众在线观看。
持续加强新《安全生产法》宣传力度,在督促企业加强安全
生产法学习宣贯的同时,针对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及执法人员组织开展了两轮专题培训,累计培训人员322人次。所有危险化学品企业全部组织进行了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的宣贯,累计组织培训60次,受众400余人。
2.推动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责任有效落实。领导亲自组织部署三年行动,带队定期督查检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梳理完善了相关部门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职责职能,印发了《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完善东胜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管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东安办发〔2021〕32号),组织召开了联席会议1次。所有危险化学品企业均向我局进行了安全承诺,通过承诺明确本企业的相关责任。常态化督促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完善管理机构和人员组织、足额提取安全费用、健全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按时组织教育培训、强化应急管理。开展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并定期公示、设置各类风险警示标志和设备设施、加强特殊作业管理、实行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确保企业日常安全管理责任落到实处,取得实效。针对我区重大危险源,以消地协作模式开展了安全风险专项督导检查和大型油气储存基地风险评估工作,明确了重大危险源包保责任制,督促企业全面应用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进行管理。目前,涉及重大危险源的2家危险化学品储存企业的4处重大危险源已接入系统,同时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管理运行机制(试行)》要求,建立完善了工作机制,要求专人负责,24小时不间断应用监测预警系统对各企业监测数据、视频监控、安全风险承诺等方面进行远程监管。建立完善东胜区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信息平台(极安),充分发挥安责险参与风险防控和事故预防的功能。制定印发了《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应急管理局关于转发鄂尔多斯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班组安全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东应急发〔2021〕70号),督促生产企业按照指导意见开展班级活动
3.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源头防控能力。严格落实投资建设项目联审制度;配合发改、工科、市应急管理局开展项目审批相关工作,严把项目准入关;严格监控新建项目,督促有关部门落实产业政策。
4.提高危险化学品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一是全面组织开展了新一轮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评估,2021年持续对5家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新一轮安全评估;4家评定为“黄色”等级,1家评定为“蓝色”等级。二是从2020年6月起至今,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开展常态化的隐患排查,建立隐患整改台账,截至目前,隐患全部落实整改,未发现重大隐患,实现了《导则》排查常态化。三是全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均按规定在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装备了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装置、紧急切断装置,自动化控制系统装备和使用率达到了100%。四是制定印发《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通知》(东应急发〔2021〕69号),分阶段实施企业双重预防机制创建。五是针对“二道门”问题,我局结合企业实际,认真评估研判,要求企业规范设置“二道门”,目前各生产企业正在建设中。
5.提高危险化学品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环节的安全管理水平。配合区交通运输局、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东胜区第二大队、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东胜区分局做好危货运输和危废品的安全监管工作;督促无储存经营企业和工贸行业中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企业按季度进行报备;持续开展非法违法化工企业摸排整治。
6.推动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提升。严格执行年度安全执法计划,全面推行“一企一策”监管模式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深入开展特殊作业专项整治行动,规范承包商和特殊作业票证管理等制度。针对安全评价执业机构和人员,开展了一次专项督查,共排查16家企业,涉及7家安全评价机构,18份安全评价报告,发现整改问题35条。持续推进标准化建设,目前全区57家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带储存设施)企业均实现了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达标,2家新建加油站正在创建中。制定印发了《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应急管理局关于转发鄂尔多斯市应急管理局关于鄂尔多斯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培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东应急发〔2021〕92号),6名执法人员参加了全自治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人员培训并全部结业合格,2名执法人员通过成人教育方式正在进行专业学历提升,提升了监管人员的执法水平。
二、存在的问题
目前,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仍存在以下问题:
(1)企业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等对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不到位、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检查不到位;
(2)企业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运行不畅,流于形式;
(3)部分企业未设置“二道门”;
(4)部分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不具备化工安全类专业学历背景,未定期对岗位人员进行职业技能培训提升;
(5)监管执法人员具有化工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学历和实践经验的数量不足在职人员的75%。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整治,集中整改隐患问题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按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安排,制定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计划,定期进行全方位、无死角地排查治理,坚持边查边改,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及时整改销号,全面压实整改责任,持续巩固整改效果,确保排查整治落实到每一个责任人、每一个企业、每一个岗位,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常态督促企业落实责任,解决关键突出问题
围绕《内蒙古自治区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法定职责和义务,推动企业建立岗位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加强班组管理、岗位管理和现场管理,督促企业完善安全风险管控制度、安全风险警示报告制度等相关制度。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加强安全文化建设和班组安全建设,强化安全生产计划、组织、协调,实行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管控,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开展全行业“解剖式”观摩检查,充分发挥模范企业的示范引领作用,有效提高企业本质安全。
(三)加强督查检查力度,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通过督查检查,对其他部门和二级单位三年行动成果进行验收,做好工作的总结上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严肃考核通报,查漏补缺,并就类似的隐患问题举一反三,加大排查力度,做好三年行动的收官工作。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应急管理局
2021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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