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4-00628 主题分类 卫生
发布机构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文  号 东卫健发〔2024〕32号
成文日期 2024-04-07 公文时效 正常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4-00628
主题分类 卫生
发布机构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文  号 东卫健发〔2024〕32号
成文日期 2024-04-07
公文时效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 工作计划》的通知
资料来源: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4-04-07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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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胜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东胜区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为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精神,着力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规范化、标准化水平,按照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东胜区2024年度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4版)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鄂东双办发〔2024〕2号)《鄂尔多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卫健发〔202465号文件要求,结合东胜区卫健系统实际,特制定本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现将《东胜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4月7日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一、目标要求

  通过随机抽查的科学方法和信息化水平,转变卫生监督方式,提升监督效能,切实解决管辖范围内存在问题以及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杜绝不规范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推动社会治理再上新台阶。

  二、主要原则

  (一)坚持合法合理监管。严格执行卫生健康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落实责任,确保事中事后监管有序进行,推进随机抽查制度化、规范化。

  (二)坚持公正效能监管。严格按照执法程序,依法保障监管主体合法权利切实做好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监督效能,优化社会环境。

  (三)坚持公开透明。实施随机抽查事项制度公开、随机抽查事项公开,随机抽查结果公开,保障市场权力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

  三、明确检查对象

  (一)部门内抽查事项。

  东胜辖区范围内医疗卫生机构按比例进行监督抽查。

  (二)跨部门联合抽查。

  东胜辖区范围内各类电影院(影剧院)、录像厅(室)、歌舞娱乐场所、游艺娱乐场所,宾馆、旅店,各类体育项目经营企业、高危性体育项目和体育经营场所,以及一级以上非公立医疗机构按比例进行监督抽查。

  四、工作任务

  在原有“一单、两库、一细则、一指引”的基础上完善基本信息,根据监管对象的准入和退出情况及时进行信息的调整和补充,尤其是在抽查任务前认真完成该项工作,确保信息的准确性。

  五、重点抽查内容

  辖区内各类电影院(影剧院)、录像厅(室)、歌舞娱乐场所、游艺娱乐场所检查:场所设置卫生管理部门或人员情况;设置禁止吸烟警语标志情况;从业人员健康体检情况;对空气、水质、顾客用品用具等进行卫生检测情况;取得、公示卫生许可证、卫生信誉度等级和卫生检测信息情况;卫生状况及卫生制度的检查;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清洗消毒保洁情况;实施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情况以及涉及其他检查事项。

  一级以上非公立医疗机构检查:《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中医诊所备案证》及年度校验情况;执业人员持有《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并按照其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情况;出租、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出租承包科室超范围开展诊疗活动及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情况、本机构医疗技术开展及设备情况,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制度建立情况;医疗机构和人员取得母婴保健技术许可情况,医疗文书管理情况以及涉及其他检查事项。

  辖区范围内医疗卫生机构(诊所、医疗机构、医院等):医疗机构资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人员资格、诊疗活动、健康体检)管理情况;卫生技术人员(医师、乡村医生、药师、护士、医技人员)管理情况;药品和医疗器械(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抗菌药物、医疗器械)管理情况;医疗技术(医疗美容、临床研究项目)管理情况;医疗文书(处方、病例、医学证明文件)管理情况;临床用血(用血来源、管理组织和制度、血液储存、应急用血采血)管理情况以及涉及其他检查事项。

  六、“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一)抽查时间及比例。从5月份开始“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全面启动,针对辖区范围内医疗卫生机构、各类电影院(影剧院)、录像厅(室)、歌舞娱乐场所、游艺娱乐场所以及一级以上非公立医疗机构场所进行抽查检查任务,尤其是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加强监督监管行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抽查检查任务,原则上要求10月5日前全部完成,确保抽查事项覆盖率100%,任务按时完成率100%,检查结果通过国家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内蒙古)进行公示。本部门计划抽查辖区范围内医疗卫生机构5%,各类电影院(影剧院)、录像厅(室)、歌舞娱乐场所类等经营单位的5%以及一级以上非公立医疗机构的10%,根据平台情况,随机匹配执法检查人员。

  (二)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要通过公开、公正的方式从“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内蒙古)”检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并根据实际情况随机匹配执法人员。

  (三)抽查检查方式。根据监管实际情况采取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网络检查、委托专业机构检查等方式进行。

  七、结果反馈,全部公开

  抽查检查结果按照“谁检查、谁录入”的原则,在抽查检查工作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进行公示,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按照“谁管辖、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后续监管工作的斜街。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加大惩处力度,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防止监管脱节。

  八、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工作

  我委负责统一随机抽取被检查对象的名单,并在名单抽取后的5个工作日内配发至检查部门,跨部门抽查计划按照5%、10%抽查比例从平台中抽取,采取实地核查、监督检查等检查方式,涉及专业领域的,可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开展检验检测或依法采用相关机构作出的鉴定结论。执法检查人员应如实填写《随机抽查检查表》,按照“一次一档”原则归档保存,采取实地查看的,应由被检查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对检查情况签字盖章并确认;拒绝签字或盖章的,执法检查人员应当注明原因,必要时邀请相关人员签字见证。

  检查过程中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依法依规做出相应的处理并将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告知相关部门,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并做好移送记录。

  附件:

  1.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4年部门内“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表

  2.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1.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4年部门内“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表.docx
2.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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