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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24-01904 主题分类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
发布机构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文化和旅游局 文  号 东文旅发〔2024〕24号
成文日期 2024-10-30 公文时效 正常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4-01904
主题分类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
发布机构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文化和旅游局
文  号 东文旅发〔2024〕24号
成文日期 2024-10-30
公文时效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文化和旅游局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应急管理局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教育体育局关于开展全区旅游设施安全联合检查的通知
资料来源: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文化和旅游局 发布日期:2024-10-30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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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胜区各A级旅游景区: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全区文化和旅游行业旅游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文旅办字〔2024〕374号)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旅游设备设施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安委办明电〔2024〕13号)要求,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旅游设施安全管理,由区文化和旅游局牵头,联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应急管理局、教体局组织开展旅游设施安全联合检查。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东胜区各A级旅游景区

  二、检查日期

  2024年11月4日—11月8日

  三、检查人员

  由区文化和旅游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应急管理局、教体局各选派业务能力较强的2-3名工作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

  四、检查内容

  1.游乐场所项目审批情况;

  2.索道、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辆、大型游乐设施等涉及旅游特种设备备案登记、检测检验、维护保养、检查管理情况;

  3.特种设备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和持证上岗情况;

  4.已建成,无国家或行业标准规范、安全风险较高的载人旅游设施风险辨识评估和安全管控情况;

  5.旅游设施运营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履职情况;

  6.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和应急预案演练情况;

  7.游客安全提示和引导措施落实情况;

  8.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推进落实情况;

  9.其他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区文化和旅游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要督促旅游运营企业摸清旅游设施情况,建立健全旅游设施各类台账,汇总建立企业清单并提供给联合检查组。

  (二)明确分工,细化内容。各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 管业务必须管安全 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的场地负责”的要求,严格履行监管责任。区文化和旅游局承担行业监督管理职责,负责旅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景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区应急管理局承担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负责协调应急救援处置,在属地政府领导下,按规定做好事故调查工作;区教体局负责冰雪运动场所安全监管。各部门要针对旅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特点,确定本部门的详细检查内容,确保检查内容全面,取得实效。

  (三)密切配合,严格执法。联合检查组各成员部门要服从牵头部门安排,统一行动,协作联动,形成工作合力。要严格执法,现场检查,现场下达执法文书,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安全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设施检测维护不及时不认真、从业人员教育培训走形式等各类问题;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重大事故隐患的企业,采取通报曝光、挂牌督办、警示提醒、一案双罚、上限处罚、停业整顿、失信惩戒、整顿关闭等手段推动各方责任落实。

  (四)严守纪律,强化作风。督导检查期间,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轻车简从、廉洁自律,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确保督查工作有序进行。

  为方便工作开展,建立联合检查工作联络群,请联合检查组各成员部门检查执法人员扫码入群,具体事宜请留意群内通知。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文化和旅游局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应急管理局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教育体育局

  2024年10月30日 

东文旅发〔2024〕24号关于开展全区旅游设施安全联合检查的通知(联合发文)(张首渊 10.30).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