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3-00023 主题分类 商贸、海关、旅游;文化、广电、新闻出版
发布机构 东胜区文化和旅游局 文  号 东文旅发〔2023〕16号
成文日期 2023-12-18 公文时效 正常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3-00023
主题分类 商贸、海关、旅游;文化、广电、新闻出版
发布机构 东胜区文化和旅游局
文  号 东文旅发〔2023〕16号
成文日期 2023-12-18
公文时效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文化和旅游局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民族事务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计划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资料来源:东胜区文化和旅游局 发布日期:2023-12-18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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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相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以及关于文化和旅游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根据鄂尔多斯市文化和旅游局、鄂尔多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鄂尔多斯市民族事务委员会联合印发的《关于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计划的实施方案》,结合实际,拟定我区《关于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计划的实施方案》,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文化和旅游局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民族事务委员会   

                                    20231218日      

   

  关于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计划的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文化和旅游部、国家民委、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实施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计划的意见》精神,按照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自治区发改委、自治区民委《关于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计划的实施方案》,鄂尔多斯市文化和旅游局印发《关于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计划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统筹推进“十四五”时期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各项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结合东胜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关于文化和旅游发展的重要论述和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守正创新,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推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推进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提升旅游产品供给和业态创新,进一步提升旅游业发展水平和质量,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确保旅游业在促进全市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中发挥积极作用,使旅游成为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的重要动力,成为各族群众增强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认同的重要载体。

  (二)总体目标。2025年,东胜区旅游优质供给更加丰富,旅游业高质量发展水平不断提升,旅游人次数大幅增长,旅游基础设施明显改善,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更加广泛深入,各族群众互嵌式发展不断深入,在理想、信念、情感、文化上的团结统一不断巩固,旅游在服务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满足各族人民旅游需求、增强人民精神力量、促进各民族交流交往交融等方面的作用更加凸显。

  二、主要任务

  (一)坚持守正创新,注入旅游新内涵

  充分发挥旅游在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中的重要作用。坚持守正创新,推进文旅融合,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进一步强化宣传教育功能,为旅游业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内涵。

  1.全面展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景区规划建设、活动策划组织、展览展示、导游解说、旅游演艺等各方面,全面树立和突出各民族共有共享的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形象,集中展现以各民族共同开拓辽阔疆域、共同书写悠久历史、共同创造灿烂文化、共同培育伟大精神为主要内容的正确中华民族历史观,有形有感有效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让“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四个与共”更加深入人心,推动东胜区文化和旅游发展特色进一步强化、质量进一步提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更好地发扬传承。

  2.广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以伟大建党精神为源头的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用好红色资源,虞续红色血脉,发展红色旅游,持续提升东胜区文旅项目与全市其他旗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连接。注重将东胜区打造为鄂尔多斯市红色旅游精品线路中重要的出发地和转折点,加强红色旅游宣传推广,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融入旅游活动、旅游宣传、旅游解说、旅游演艺、旅游文创等各个方面,深化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夯实各民族休戚与共、团结奋进的思想道德基础。持续开展国家级全域旅游示范区的创建,选树一批文明游客、文明导游和服务人员,在鄂尔多斯市旅游行业营造文明、和谐、友爱的良好氛围。

  3.深入宣传建设小康社会伟大成就。在组织开展旅游活动、推进旅游产业发展中,集中展现各民族共同奋斗、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伟大成就。依托东胜区中心城区优美的城市环境、便捷的区位交通、丰富的文化休闲场所,加快建设文化和旅游综合服务中心,打造国家级旅游休闲街区、夜间经济集聚区,大力发展城市主题景区、旅游度假区、休闲康养社区,将东胜区建设成鄂尔多斯全域生态文化旅游目的地的休闲中心、消费中心、产业发展中心,“呼包鄂银榆”的区域旅游集散中心;推动城乡文化和旅游服务一体化建设,不断提高公共服务均等化、标准化水平;推进乡村文化建设和乡村旅游发展,带动农业提档升级、农民增收致富,积极构建文化旅游助力乡村振兴发展的新亮点、新模式;大力支持发展特色工业旅游、生态旅游、乡村旅游、红色旅游等,将乡村振兴成果转化为可持续发展的乡村产业,让旅游者在游览体验中感受党领导各民族团结奋斗、打赢脱贫攻坚战建设小康社会的巨大成就。

  4.活化利用历史文化遗产资源。以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为主题,深入挖掘和整理东胜区历史上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历史事实、遗址遗迹、活态遗产等,深入挖掘和整理东胜区全面推进文化遗产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深入挖掘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时代内涵,讲好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历史故事,让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宣传形式“活”起来,进一步坚定人民群众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心和决心,成为人民群众文化旅游的新场景,更好地推进文化自信自强,铸就社会主义文化新辉煌。

  5.全面推广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形象。打造更多政治性强、内涵丰富、意蕴厚重、接受度高的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形象。在城市公园、城市休闲街区、文化场馆、景区建筑、展览陈列、旅游讲解、文旅活动、文艺演出和旅游宣传中,通过有形有感有效的方式,全面构建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形象视觉表达体系,着力提升中华文化特征、中华民族精神和中国国家形象的覆盖面和影响力,让旅游成为感悟中华文化、增强文化自信的过程,成为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过程。

  (二)坚持市场导向,发展旅游新业态

  以东胜区独特的自然和文化旅游资源为依托,以满足人民群众高品质旅游需求为导向,以当地群众广泛深入参与、游客深度融入体验、市场主体深化合作为切入点,打造新型旅游发展业态。

  6.创新发展民族研学旅游。积极发展研学旅游,让各民族学生了解中华民族、领悟中华文化、深化对中华民族共同体的理解和认识。持续打造升级鄂尔多斯广稷农耕博物馆、发掘打造东联动漫城中华故事体验园等研学体验基地,依托鄂尔多斯青铜器博物馆、鄂尔多斯革命历史博物馆、东胜革命烈士纪念碑等开展中小学教育教学活动。支持各级各类博物馆、非遗馆、展览馆参与学生研学实践活动,引导各族学生在研学实践中感受博大精深的中华民族传统文化,树立正确的中华民族历史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7.大力发展乡村旅游。把握乡村振兴战略机遇,支持东胜区有条件的传统村落积极发展乡村旅游。指导灶火壕村创建国家级乡村旅游重点村,积极推动折家梁村、撖家塔村申报自治区级乡村旅游重点村。依托东胜区中心城区优势及优质的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及多元的乡村产业布局,针对现代休闲旅游的新需求,拓展开发一批优质的乡村旅游接待村,打造东胜区乡村旅游休闲新空间;积极宣传推介乡村旅游重点村镇的特色文化和人文风情,突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历史事实和文化遗产,开发富有特色的体验项目,让游客在体验乡村风情的同时感受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文化之美。

  8.大力发展特色旅游。充分利用东胜区中心城区优势,打造若干老街区特色体验产品,规划摆布部分中心城区不夜街,扶持发展伊克汗草原体验旅游、九城宫休闲体验游、万家惠欢乐世界休闲度假游、鄂尔多斯野生动物园科普观光游等夏季特色旅游产品,全面推进旅游业提档升级、提质增效;持续打造举办鄂尔多斯乡村文化旅游节、鄂尔多斯冰雪文化旅游节、鄂尔多斯羊绒羊毛旅游购物节等品牌旅游活动;推进民族文化体育活动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促进各民族手足相亲、守望相助,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

  9.加快推进智慧旅游。优化整合东胜区各A级旅游景区文化场馆、商业、体育、餐饮、住宿等数字资源平台,持续完善智慧博物馆、智慧图书馆和数字文化馆建设,优化完善“东胜文旅云平台”服务功能,启动使用东胜区文旅大数据综合管理平台,运用高质量的文旅大数据平台,服务于行业区域创新管理、文旅场所创新升级、游客服务提升及产业服务延伸等不同场景,进一步将东胜区文旅产品与“云游鄂尔多斯”平台进行深度链接,推动培育一批“吃、住、行、游、购、娱”文旅类短视频主播,打造东胜区智慧文旅城市定位,在智慧旅游中加大中华文化符号、中华民族形象的使用,彰显中华文化自信。

  (三)坚持文旅融合,培育旅游新主体

  坚持政府引导、市场参与,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到文化和旅游开发中,培育一批旅游新主体。全力推动民族旅游演艺、文化遗产旅游、医药资源、特色节庆会展等传统商业综合体转型升级,成为涵盖“吃住行游购娱”的文体商旅综合体。

  10.做大做强各类旅游经营主体。鼓励和支持壮大旅游产业主体,为旅游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抓好本土培育、着力做大做强,扶持培育几个业务覆盖广、营收能力强的旅游企业主体。支持发展乡村旅游,引导村集体和农民利用资金、技术、农地、林地、牧场、房屋以及农村集体资产等入股乡村旅游合作社、旅游企业、旅游项目获得收益,指导农牧民、村集体、投资者等各方建立利益关联的合作经营机制,打造一批乡村旅游品牌企业。

  11.全力支持旅游演艺发展。支持东胜区各类文艺院团、演出制作机构与演出中介机构、演出场所等以多种形式参与旅游演艺项目。支持旅游演艺经营主体结合中国旅游日、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博物馆日等时间节点,依托东胜区重要文化旅游节庆活动开展惠民演出服务。支持各旅游景区因地制宜打造具有地域特色的旅游演艺节目,持续提升东胜区乌兰牧骑及全区景区、商场、酒店、酒吧等文艺演出质量。

  12.大力发展文化创意产业。深入挖掘和利用东胜区红色文化、历史文化、民俗风情以及各类文化遗产,鼓励开发文化创意产品和特色旅游商品。重点扶持群众积极利用传统工艺开发非遗及文创产品。支持东胜区各重点景区、文化场馆、文创企业大力研发生产特色文化旅游商品,持续提升鄂尔多斯羊绒制品、“东胜有礼”、鄂珍、荣朝、蒙艮仓等特色文创和产品的知名度及市场占有率,扶持设立“东胜有礼”文创产品开发基金及东胜有礼文创品牌店。

  (四)坚持创新引领,用好旅游新基地

  坚持典型示范、创新引领,聚焦旅游城市、景区、乡村,充分发挥标准化旅游示范区和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镇创建的示范作用,突出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意义。

  13.创建文旅融合发展示范基地。结合实际,积极探索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方法、模式等,总结典型经验和做法,依托鄂尔多斯科教文化创意产业园现有规模及集聚发展模式,全力提升对中小微文创企业的服务水平,以争创“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为契机,打造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新高地,示范引领鄂尔多斯市乃至内蒙古自治区中西部地区文化创意产业的高质量发展,打造一批特色旅游基地,突出体现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意义。

  14.拓展乡村旅游休闲新空间。实施乡村旅游精品工程,推进传统乡村旅游产品转型升级,发展多元化的乡村旅游产业。围绕东胜城区半径30公里范围,重点扶持村落基础设施良好、村集体经济发展较好、生态资源保护较好,传统民俗传承完整,深入挖掘乡村历史故事、乡风民俗等人文资源,打造一批“农业观光+科普研学+生态体验+度假休闲”等多业态交互融合的乡村旅游村落,示范带动乡村旅游市场发展。依托特色美食、特色物产、戏曲演艺、民俗民谣等资源,发展乡村夜间集市、夜晚演艺等夜游业态,引导发展夜经济,拓展乡村文化和旅游消费。鼓励乡村农牧民利用自有宅基地和闲置房产,改造发展特色民宿和乡村度假酒店,创新打造富有乡土文化气息的乡村旅游休闲空间。

  15.全力推进非遗创新转化。健全非遗保护传承体系,开展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记录工程,依托文化遗产日、乡村村晚、农民丰收节等民俗文化活动,组织非遗传承人进校园、进景区、进社区、进乡村,采取流动宣传、现场活态展演展销等形式,大力宣传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政策、展示非遗保护成果。推动文物和非遗保护与旅游深度融合发展,持续提升非遗馆展陈内容,通过非遗传承中华民族优秀文化。

  16.扎实推进“两个打造”工作。紧紧围绕“两个打造”,有形有感有效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黄河文化、长城文化、青铜器文化和红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持续推进伊克昭盟中学礼堂修缮、原伊克昭盟盟委办公大楼修缮等重点文物保护工程;大力扶持非国有博物馆发展,推进蒙艮仓银文化博物馆和英杰博物馆聚落建设,将非国有博物馆培养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的主要阵地。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工作要求贯彻落实到历史文化宣传教育、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城市标志性建筑建设、旅游景观陈列等相关方面,打造、传播和推广更多各民族共享的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形象,建设好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

  17.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依托全国、全区、全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实践基地和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实践基地,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展馆、展厅等,开展民族团结主题游,切实发挥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引领作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相关部门组成的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计划协调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总结推广等,定期研究、及时解决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计划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和实际困难。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民委,承担日常工作。

  (二)强化政策支持。根据实际情况支持出台各类文旅消费政策,在发放旅游惠民消费卡券、开通旅游专线专列、包机、包车、自驾车、旅行团、景区门票减免优惠等方面研究出台具体实用的措施,促进文旅服务业消费振兴。充分发挥、调动旅行社积极作用,吸引更多各民族游客到东胜区感受体现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民族团结进步价值理念的旅游产品和精品线路。

  (三)不断优化旅游营商环境。持续推进旅游法治建设,出台促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推动旅游市场规范发展,提高旅游行业的法律意识,维护各类旅游主体合法权益。持续推进文化和旅游领域的“放管服”改革,放宽市场准入、促进公平竞争、保护知识产权,营造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有效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投身东胜区旅游的创业创造活力,让各类文旅企业主体能够平等创业、便捷创业、安心创业。

  (四)营造良好氛围。完善东胜区文化旅游形象品牌体系,提升东胜区文化旅游辨识度和认知度。开展文旅局长说文旅等宣传推介活动,组织本土网红为东胜旅游代言。通过旅游讲好东胜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故事、中华民族共同体故事。

  (五)加强调研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新情况新问题,培树各类示范典型,总结和推广好做法好经验。各相关部门结合实际制定相应工作举措,进一步明确任务分工,压紧压实责任,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东胜区文化和旅游局、民委和发展改革委要加强统筹协调,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务实成效。

原文下载:关于印发《关于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计划的实施方案》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