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5-02786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发布机构 东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文  号 东市监函〔2025〕19号
成文日期 2025-03-19 公文时效 正常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5-02786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发布机构 东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文  号 东市监函〔2025〕19号
成文日期 2025-03-19
公文时效
东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5年直销企业、经销商双随机抽查工作的通知
资料来源:东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5-03-19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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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东胜区直销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有效预防传销和变相传销活动的发生,依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国市监信〔2019〕38号)以及《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细则》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决定开展2025年直销企业、经销商双随机抽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目标 

  通过对直销企业、经销商的双随机抽查,规范其经营行为,加强对直销市场的监管,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市场秩序,营造健康有序的直销市场环境。 

  二、抽查范围和比例 

  1. 抽查范围:东胜区范围直销企业及其经销商。 

  2. 抽查比例:按照不低于市场主体总数10%的比例抽取检查对象(具体比例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以确保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 。 

  、抽查时间 

  2025320日开始至5月30日结束。 

  四、抽查内容 

  1. 经营资质检查:查看直销服务网点是否取得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是否取得直销企业授权证书,并与直销企业签订经销合同。 

  2. 产品合规检查:直销产品目录是否与直销企业官网展示的产品一致,并在公告的直销产品范围内。 

  3. 宣传行为检查:门店内外张贴的广告、宣传画册是否存在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保健食品是否存在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等宣传内容,是否在保健食品区域放置“本品不能代替药物”标牌。 

  4. 制度落实检查:督促检查企业是否落实《直销管理条例》《禁止传销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健全并有效执行。 

  五、抽查方式及流程 

  1. 抽取检查对象: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内蒙古)部门协同监管平台,从直销企业及经销商检查对象名录库中,按照既定比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 

  2. 匹配执法人员:从本级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匹配执法检查人员。 

  3. 实施现场检查: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检查时应依法出示相关证件,如实记录检查情况,填写表格并要求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者企业盖章,无法取得签字或者盖章的,检查人员应当注明原因,必要时可以邀请有关人员做见证记录。同时,可依法采取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现场检查情况。 

  4. 结果公示: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在检查完成后将检查结果录入协同监管平台 。 

  六、工作要求 

  (一)随机抽查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示、谁负责”的原则,请各执法组按时按规录入检查结果,公示率达100%,已实施检查但未进行公示的,视为未完成抽查检查。(检查表上要求选择的划勾区域和实际检查情况简述区域填写内容务必要填写齐全,被检查单位签字需加盖企业公章、企业签字,负责人处为本组两名执法检查人员签字)。 

  (二)对在抽查工作中发现的违法经营行为,需立案调查的,严格按照案件办理程序依法依规进行,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另需填写现场检查笔录,连同检查表一并装订交回统一列异。 

  (三)检查表中实际检查情况简述为必填项:对检查情况的简单叙述。 

    

  附件:1.东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度直销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 

          2.东胜区直销企业双随机抽查明细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319 

东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5年直销企业、经销商双随机抽查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1: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度直销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xls
附件2:东胜区直销企业具体抽查名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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