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2-02059 | 主题分类 | 综合 |
发布机构 |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能源局 | 文 号 | 东能发〔2022〕38号 |
成文日期 | 2022-05-05 | 公文时效 | 正常 |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2-02059 |
主题分类 | 综合 |
发布机构 |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能源局 |
文 号 | 东能发〔2022〕38号 |
成文日期 | 2022-05-05 |
公文时效 |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落实4月29日东胜区安全生产大检查调度会会议精神,推动东胜区能源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向纵深开展,东胜区能源局通过对4月份安全生产问题进行研判,部分煤矿存在未经培训上岗违法违规行为。按照东胜区人民政府批复的《2022年煤炭、电力、油气长输管道、新能源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工作安排,决定开展安全培训及安全费提取和使用专项检查,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从2022年5月5日至5月31日结束,排查东胜区范围内所有能源企业。
二、检查内容
是否存在从业人员未持证上岗违法违规行为;煤炭企业制定从业人员安全(职业)技能提升实施方案及开展情况,是否达到30%任务要求;“三项岗位”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其他从业人员未经培训上岗作业的;是否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实现“一人一档、一期一档”,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安全教育培训教育经费的提取实用情况。
制定年度安全费提取计划,并按计划使用,建立安全费提取和使用台账,是否为一线工人缴纳安全生产责任险。是否为从业人员缴纳安全生产责任险,保险机构是否为煤矿进行预防服务。从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的配备及使用情况。
三、工作要求
(一)各监管人员严格履行监管职责,树立“零容忍”执法理念,坚持问题导向,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对企业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四个一律”等执法措施。转变执法工作作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有效解决“花式”检查和违法不纠、有案不立、有案不移、久查不结、过罚不当等问题。
(二)各检查人员要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充分结合《鄂尔多斯市能源局 内蒙古煤矿安全监察局鄂尔多斯监察分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全市能源行业安全管理的若干措施>的紧急通知》(鄂能局发〔2021〕192号)及《鄂尔多斯市能源局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煤矿“五职矿长”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记分制度(试行)>的通知》(鄂能局发〔2022〕1号)要求,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按照“考核记分制度”予以扣分。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能源局
2022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