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3-04628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发布机构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民政局 文  号 东民发〔2023〕30号
成文日期 2023-05-19 公文时效 正常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3-04628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发布机构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民政局
文  号 东民发〔2023〕30号
成文日期 2023-05-19
公文时效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民政局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城乡社区治理“2121”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资料来源: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民政局 发布日期:2023-05-19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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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罕台镇、兴胜街道办事处:

  为推进全区基层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进一步提升,增强城乡社区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实效,根据上级关于实施城乡社区治理“2121”工程的要求,现将《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城乡社区治理“2121”工程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抓好贯彻执行。

  附件1:《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城乡社区治理“2121”工程项目资金分配表》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民政局

                                   2023年5月19日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城乡社区治理“2121”

  工程实施方案

  为增强城乡社区服务效能,强化社区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实效,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以“两级实验”促进城乡社区治理水平重点推进,以“双百行动”带动城乡社区服务能力整体提升,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城乡社区治理“2121”工程实施方案》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城乡社区居民普遍关注的问题和突破口,以增强社区服务能力、激活基层自治活力为总目标,实施“两级实验、双百行动。创建2个市域、10个县域社区治理创新实验区,实施百家“北疆示范社区”创建、百家城乡社区服务能力提升行动,助力“新时代新社区新生活”服务质量提升行动,推动全区基层政权建设和城乡社区治理工作取得新进展,为完成好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助力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奠定坚实基础。

  二、北疆示范社区创建

  (一)工作任务

  为进一步增强基层自治活力、提升社区服务质效,打造公共服务、生活性服务、群众自治继承发展的社区综合体,创建1个“北疆示范社区”,创建期限1年。(责任单位:兴胜街道办事处)

  (二)创建要求

  1.培育积极健康向上的社区文化和社区精神,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融入居民公约、村规民约,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2.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建设面积达到每百户 40 平方米以上,产权归属居民委员会或基层政府,居民活动区域面积占社区总面积≥60%。

  3.村(居)民委员会下委员会、村(居)民代表、村(居〉

  民小组等自治组织体系健全,按照精简规范高效的原则,悬挂标牌标识。

  4.社区建立居民议事协商平台,并通过协商居民需求转化为自治活动或项目,年内落实2个以上项。建立健全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动态调整机制。

  5.社区工作者队伍按照每万城镇人口 18 人的标准配备,建立社区志愿者队伍,培育和引入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队伍,并有效运转。

  6.社区层配建有居家社区服务站、会工作服务室。

  根据需要配建育幼、助残等服务设施,社区能够有效统筹调配党政群机构下沉社区的各类服务资源,实现服务功能、服务内容、服务资源、服务主体的有效整合。

  7.社区建立服务供求对接机制。

  三、城乡社区服务能力提升行动

  (一)工作任务

  社区服务能力提升行动要对照城乡社区建设的标准要求,对照“老小困残”等城乡社区居民基本服务需求,加强未达标城乡社区服务设施达标建设,补齐城乡社区服务功能短板,增强社区服务能力。东胜区2023年将完成1个城乡社区服务能力提升,自下达任务指标起,年底进行评估验收。(责任单位:罕台镇)

  (二)创建要求

  1.培育积极健康向上的社区文化和社区精神,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融入居民公约、村规民约,井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2.城镇社区按照每百居民 30平方米,总面积不低手 300平方米的要求,嘎查村按照农区不低于200 平方米,牧区不低150 方米的标准,推进综合服务设施达标建设;

  3.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产权归属基层政府或城乡社区;

  4.社区合理规划办公、服务和居民活动空间,符合相关规定。

  5.社区层面配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站,根据需要配建推进五社联动的相关服务设施,并推动社区有效统筹调配各类服务资源。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统筹村(社区)公共服务工作能力,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加大建设力度,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提升城乡社区统筹“五社联动”,服务“老小困残”能力,共同推进社区治理工作。

  (二)加强资金保障。北疆示范社区支持10万元,城乡社区服务能力提升行动支持15万元。相关镇、街道办事处要结合我区城乡社区建设相关工作,高效利用、合理安排建设经费,推动东胜区城乡社区治理完善设施建设、增强服务能力、提升治理水平。

  (三)加强调度指导。建立月调度制度,根据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季通报。加强对考核评审结果的使用,提前完成工作任务的镇、街道办事处,优先争取下年度工作任务,并推荐承接国家级试点实验任务,推广实验成果。规定期限未完成工作任务的镇、街道办事处,将暂停申报下一年度“2121”工程创建任务。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城乡社区治理“2121”工程项目资金分配表

  序号

  责任单位

  承接项目社区

  分配金额

  1

  罕台镇

  田园社区

  15万元

  2

  兴胜街道办事处

  新园社区

  10万元

东民发〔2023〕30号,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城乡社区治理“2121” 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