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3-04626 | 主题分类 | 民政、扶贫、救灾 |
发布机构 |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民政局 | 文 号 | 东民发〔2023〕25号 |
成文日期 | 2023-04-27 | 公文时效 | 正常 |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3-04626 |
主题分类 | 民政、扶贫、救灾 |
发布机构 |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民政局 |
文 号 | 东民发〔2023〕25号 |
成文日期 | 2023-04-27 |
公文时效 |
各镇、街道办事处:
现将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印发<各盟市苏木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中期评估评分细则>的通知》转发你们,请认真对照评估评分细则开展自检自查,做好本次社工站中期评估工作。
附件:关于印发《各盟市苏木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中期评估评分细则》的通知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民政局
2023年4月27日
各盟市苏木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中期评估评分细则 |
||||||
序号 |
评估指标 |
评估内容 |
得分 |
备注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
1 |
工作推进情况(15分) |
制度建设 (5分) |
|
各地围绕苏木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出台的政策、规划、方案、管理办法和服务标准等情况。(1-5分) |
|
|
推动机制(5分) |
|
各地就推进苏木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建立的领导小组、会议、联席制度、监督机制及相应开展有关工作等情况。(1-5分) |
|
|
||
资金保障(5分) |
|
各级民政部门对苏木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运行的资金投入情况,包括资金来源、各级财政投入比例、资金拨付情况等。(1-5分) |
|
|
||
|
各地有以下工作成效,可酌情加分: 1.在社工站建设、运营以及人员培养等方面,有财政专项资金支持。 2.有效整合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儿童福利、社区服务、社会事务等领域政府购买服务资金。 3.建立资金多元化投入机制,引导慈善资金支持社工站建设。(0-2分) |
|
此项为加分项,单独计入总分。 |
|||
2 |
站点建设情况(40分) |
站点情况(10分) |
|
各地已正式启动服务的苏木乡镇(街道)社工站数量、覆盖率等情况。按照覆盖率每10%得1分,累加计算。(1-10分) |
|
|
人员配备情况(10分) |
人员配备数量(3分) |
各地苏木乡镇(街道)驻站社工配备数量情况,要求每个站点不少于3人。(1-3分) |
|
|
||
人员配备情况(10分) |
人员构成(3分) |
各地通过直接招聘、购买服务或加强现有工作人员社会工作知识能力培训等方式配备驻站社工,注重加强对党员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吸纳培养情况。要求苏木乡镇(街道)民政助理员、儿童督导员和城乡社区社会救助协理员、儿童主任等负责民政工作的人员均为驻站社工。(1-3分) |
|
|
||
各地苏木乡镇(街道)负责组织、宣传、教育、公安、司法、人社、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应急管理、工会、团委、妇联、残联等相关工作人员支持社工站建设,成为驻站社工。广泛吸纳高校毕业生到社工站就业创业。(0-2分) |
|
此项为加分项,单独计入总分。 |
||||
专业背景 (3分) |
各地驻站社工专业背景情况。 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持有助理社会工作师及以上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 2.取得大专及以上社会工作专业或相关专业(指:社会学、社会政策、民政管理、社区管理等专业)学历。 3.取得大专及以上其他专业学历,经过社会工作专业培训达到120学时以上。(1-3分) |
|
|
|||
薪资福利(1分) |
各地服务项目承接主体与驻站社工签订劳动合同、按月发放薪资、及时购买社会保险等情况。(0-1分) |
|
|
|||
运营情况(20分) |
运营模式和工作机制(4分) |
各地强化党建引领,构建盟市、旗县(市区)、苏木乡镇(街道)、城乡社区四级社会工作服务平台。健全纵向贯通、横向联动、沟通协调、相互作用的工作机制情况。(1-4分) |
|
|
||
各地苏木乡镇(街道)社工站建立与高校实习合作机制,推动高校社会工作专业师生到社工站开展实习实训和课题研究情况。(0-2分) |
|
此项为加分项,单独计入总分。 |
||||
内部制度(4分) |
各地苏木乡镇(街道)社工站制定运营管理、财务管理、人员管理、培训管理、志愿者管理、档案管理、场地管理、保密管理等制度,明确服务章程、组织架构、服务内容、各方权利义务规定等情况。(1-4分) |
|
|
|||
场所设置(3分) |
各地综合利用乡镇(街道)和城乡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所)、社区服务中心、为老服务中心、基层文化服务阵地等基层公共服务场所设立社工站情况。要求配备必要的桌椅、电脑、打印机、档案柜等办公设备,环境干净整洁。(1-3分) |
|
|
|||
各地苏木乡镇(街道)社工站整合现有场地设立个案咨询室、小组活动室、多功能活动室等场所情况。(0-2分) |
|
此项为加分项,单独计入总分。 |
||||
公开标识和专业展示(6分) |
各地乡镇(街道)社工站挂设“社会工作服务站”标识,驻站社工在工作时间内统一着装,佩戴具有社工标识的工作牌。站内进行组织架构、运行机制、人员信息、工作职责、服务流程、服务内容、亮点工作等阵地建设展示情况。驻站社工具备对社工站运行模式、“五社联动”机制、承接服务项目、工作成效等内容的专业讲解与展示能力。(1-6分) |
|
|
|||
公众推介(3分) |
各地加强社会工作宣传展示,以报纸、杂志、官方网站、微信平台等形式,在国家、自治区、盟市新闻媒体及新兴媒体进行宣传报道情况。(1-3分) |
|
|
|||
3 |
服务开展情况(30分) |
服务规划情况(6分) |
服务需求与项目设计(3分) |
各地服务项目承接主体结合实际开展服务需求调研,拟定服务需求分析报告情况。服务项目要有“五社联动”相关要素,合理设计,可操作性强。(1-3分) |
|
|
计划制定 (3分) |
各地苏木乡镇(街道)社工站聚焦“老小困残”等特殊人群和有需求的居民,制定年度、季度服务计划情况,要求有工作要点、目标任务、具体措施等内容。(1-3分) |
|
|
|||
服务落地情况(10分) |
规范服务流程(2分) |
各地苏木乡镇(街道)社工站按照“识别对象、分析需求、制定计划、协调资源、专业介入、跟踪问效”等程序开展服务工作,实行全流程管理情况。(1-2分) |
|
|
||
落实服务制度(3分) |
各地苏木乡镇(街道)社工站落实运营管理、财务管理、人员管理、培训管理、志愿者管理、场地管理、保密管理等制度情况。(1-3分) |
|
|
|||
定期督导和评估改进(3分) |
各地服务项目承接主体围绕内控管理制度和规范要求等内容,建立内部督导体系,持续对服务项目跟踪督导,定期对服务过程和服务质量进行总结、改进情况。服务项目期内有月度工作小结,有中期、末期自评报告。(1-3分) |
|
|
|||
档案管理(2分) |
各地苏木乡镇(街道)社工站服务文书、服务对象信息数据等档案资料妥善保管,定期归类整理情况。要求服务过程记录与文书档案真实、规范、完整。(1-2分) |
|
|
|||
服务成效情况(14分) |
“五社联动”机制作用发挥(8分) |
各地深入推动社区与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和社会慈善资源联动,促进多元主体协同协作、互动互补、相辅相成、融合发展,形成“五社联动”典型经验,打造优秀社工服务项目品牌等情况。(1-8分) |
|
|
||
各地统筹民政领域和相关部门下沉服务事项,有效整合社会工作资源,推动兜底民生服务提质增效情况。(0-2分) |
|
此项为加分项,单独计入总分。 |
||||
满意度评价(3分) |
服务对象和服务相关方对苏木乡镇(街道)社工站、服务项目、驻站社工的满意度评价情况。 |
|
|
|||
信息化管理(3分) |
各地苏木乡镇(街道)社工站应用中国社会工作信息管理系统、事中事后监管系统,建立服务台账、更新服务信息、汇总服务数据等情况。((1-3分) |
|
|
|||
4 |
监督评估情况(15分) |
督导评估(5分) |
|
各地推进苏木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过程中,上级民政部门或委托第三方,对下级民政部门的监督、指导、评估情况。(1-5分) |
|
|
资金监管情况(5分) |
|
各级民政部门针对苏木乡镇(街道)社工站购买服务资金或列支的专项资金,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管理流程、绩效评价、专项审计等情况。(1-5分) |
|
|
||
财务管理情况(5分) |
|
各地苏木乡镇(街道)社工站内部预算编制与执行情况,资金日常使用审批、拨付程序、支出范围和标准等符合财务管理制度等情况。(1-5分) |
|
|
||
总分 |
|
|
||||
说明:总分在90分(含)以上为优秀;80分(含)至90分以下为良好;70分(含)至80分以下为中:70分以下为差。 |
东民发〔2023〕25号,关于转发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各盟市苏木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中期评估评分细则的通知》.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