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1-00562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发布机构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民政局 文  号 东民发〔2021〕31号
成文日期 2021-09-28 公文时效 正常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1-00562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发布机构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民政局
文  号 东民发〔2021〕31号
成文日期 2021-09-28
公文时效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民政局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资料来源: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民政局 发布日期:2021-09-28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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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单位、各养老服务机构

  9月24日上午10点30分左右,东胜区汇能巴隆图煤矿发生1起窒息事故,造成3人死亡。事故发生后,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9月25日上午,针对此次事故区人民政府召开东胜区煤矿安全生产会议,会议要求各单位、各企业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严格按照上级领导的批示精神和指示要求,把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我局各二级单位、各养老服务机构要高度重视和警醒,紧绷安全生产这根弦,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根据《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鄂府办发电〔2021〕20号)《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东安办发〔2021〕66号要求,东胜区民政局为扎实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全面贯彻落实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有效落实好各项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确保我区民政系统内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检查范围及时间

  各二级单位、各养老服务机构从即日起至2021年10月底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安全生产大检查。

  三、检查内容

  1.学习宣贯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市人民政府决策部署情况。重点检查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专题学习培训、宣传贯彻情况;各级安全生产相关会议及文件精神贯彻落实情况。

  2.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机构主要负责人落实监管责任,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措施情况;主要负责人定期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带队开展安全生产督导检查情况

  3.深入开展专项治理情况。重点检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推进落实情况;人员密集场所安全专项治理情况。

  4.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情况。重点检查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本单位宣传工作重点及开展学习情况;加强全单位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单位设立安全生产宣传栏,开展公益宣传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责任

  二级单位、各养老服务机构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艰巨性、复杂性和严峻性,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要把这次大检查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首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实。要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各自实际、立即制定方案、细化目标。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进一步落实属地管理、部门综合监管、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监管责任,切实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突出自查重点,狠抓工作落实

  二级单位、各养老服务机构要按照方案要求,扎实有序地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把各项责任、措施和要求落到实处,确保见实效。要突出自查重点,严格执行自查工作责任制,对安全生产的重点部位和重大危险源要安排专人进行全天候严密监控,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立即整改;对无法立即整改的安全隐患,要跟踪督办,规定时限进行整改,严管严控,落实安全措施。安全生产大检查期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彻查严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部门、机构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以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加强应急值守,及时报送信息

  二级单位、养老服务机构要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细化响应程序和应对处置措施,加强应急值守,确保组织机构、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落实到位。

  二级单位、养老服务机构要按照此实施方案,每报送工作进展情况,于10月22日前报送大检查工作总结。

  联系人:师奇 ,联系电话:0477-8380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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