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幼儿园,注册民办幼儿园:
现将《东胜区教育系统集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务必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教育局
2017年7月20日
东胜区教育系统集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
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结合内蒙古自治区成立70周年、《联合国防止荒漠化公约》第十三次缔约方大会将于我市召开,按照东胜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通知》(东安发〔2017〕11号)要求,根据我系统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内蒙古自治区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为依据,深入开展全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着力解决各学校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存 在的问题,督促学校落实主体责任,努力促进全系统安全生 产形势持续稳定,切实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创造和谐稳定的教育教学环境。
二、检查范围、时间和检查方式
(一)检查范围
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包括注册民办幼儿园)
(二)检查时间
从2017年7月15日开始,至2017年10月30日结束。
(三)检查方式
通过学校全面自查自纠、 教育局全覆盖检查、专家组
重点查、督查组回头看的方式,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检查、 督查、整改工作。
1.学校全面自查自纠。各学校要根据自身实际,集中力量对本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校舍等安全状况进行全面自查自纠,不留死角。对发现的问题,要制定整改方案,确保隐患按期完成整改。
2.教育局全覆盖检查。教育局将按照校际之间横向、纵向进行全方位大检查,对检查出的隐患要求被查学校立即制定整改方案并进行及时整改。
3.深化专家查隐患力度,教育局计划组织俩次专家查隐患专项行动,从源头发现并消除隐患,确保校园安全形势稳定。
4.加大督查力度。教育局成立专项督查组,对检查出的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检查整改落实工作,切实加强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
三、检查内容
(一)学校安全制度建设和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1.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学校是否建立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机构或校园安全管理人员岗位安全责任制,安全责任书有没有层层签订落实,相关责任有无到岗、到人。
2.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学习、宣传和培训情况,师生对各项制度的知晓率,日常管理中各项安全制度是否落实到位。
3.学校门卫、值班制度的落实情况。
4.学校制订和完善安全应急预案情况,有没有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和完善符合本校实际的各项应急预案,并举行针对性的演练。
5.“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情况。
(二)学校校舍和校园周边安全情况
1.教育教学设施的安全:学校提供的体育和劳技器材、旗杆、护栏、楼道、跑道等教育教学设施的安全情况。
2.学校消防安全工作:检查学校宿舍、食堂、教学楼、实验楼和图书室的消防栓、灭火器、停电应急灯等设施的配备情况,电线的老化更新情况,消防逃生通道是否畅通。消防是否通过验收。
3.学校实验室安全情况:重点检查实验室内危险化学品的储藏、使用、登记等安全措施是否到位。
4.校园周边安全隐患综合治理工作开展情况。
(三)学校安全教育工作开展情况
1.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开展情况:安全教育课有无落实、放学前一分钟安全教育落实情况。是否制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定期开展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培训。
2.学校开展安全教育情况:有无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周(日)活动及形式多样的安全主题教育活动,学校各类安全的预警教育措施有无到位。
3.学校安全教育培训活动要有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安全隐患检查整改情况
是否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并建立健全隐患整改台账,积极整改存在的问题。
(五)其他方面
1.标准化建设情况。
2.信息化建设情况,是否积极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开展相关工作,是否按时接入监控视频和监测数据。
3.“一企一档”建立情况 。
四、主要措施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校(园)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2.突出工作重点,加强督促检查。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学校重点部位的督促检查,务必做到全面彻底,不留死角,真正把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3.各负其责,齐抓共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要坚持统一领导,学校各部门联合行动,齐抓共管,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要与有关部门积极配合、通力协作,及时沟通情况,提高隐患排查治理的实效。
4.加强宣传教育,营造开展专项行动的良好氛围。学校要加强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学校各种媒体和载体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常识,宣传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活动的重要性,在提高广大师生员工安全生产素质、增强自防自救意识的基础上,动员广大师生员工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组织他们全面细致地查找各种事故隐患,加大群众监督力度,对举报的事故隐患要认真核查,督促落实。
5.及时反馈,认真总结。请各校(园)于每月24日前报送阶段性总结报送至安全办邮箱,并在2017年10月9日前报送本次专项检查总结。上述内容均报送至安全办邮箱jyjaqb@sina.com。
联系电话:83807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