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9/2018-07158 | 主题分类 | 工业、交通 |
发布机构 | 东胜区交通局 | 文 号 | 东交发〔2018〕77号 |
成文日期 | 2018-09-13 | 公文时效 | 正常 |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18-07158 |
主题分类 | 工业、交通 |
发布机构 | 东胜区交通局 |
文 号 | 东交发〔2018〕77号 |
成文日期 | 2018-09-13 |
公文时效 |
区客运管理分局,区货运管理分局,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局:
现将《东胜区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交通运输局
2018年9月12日
东胜区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9月11日我区第9次安全生产调度会议精神,按照《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东安发〔2018〕11号)文件要求,结合东胜区交通运输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当前,交通运输行业正处于客货运输繁忙期、建设施工高峰期、安全事故易发期、自然灾害频发期,安全生产风险巨大、形势严峻、任务艰巨。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门近期有关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部署和要求,切实保障全区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我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按步骤,有计划地顺利开展,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具体人员分工如下。
组 长:李春秋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副组长:田 华 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吕 刚 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局局长
李 坚 市运管局副局长、区货运管理分局局长
边景旭 区客运管理分局局长
成 员:郝建东 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局安全生产督查中队队长
李向东 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局安全生产督查中队副队长
王 阳 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局安全生产督查中队干部
温 智 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局安全生产督查中队干部
王 宇 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局安全生产督查中队干部
康 明 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局安全生产督查中队干部
封利军 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局安全生产督查中队干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局,具体负责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组织和协调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郝建东同志兼任,联系电话:8575405。
三、检查内容
1.公路建设。开展以整治农村公路质量安全和公路交通标线质量为重点开展公路工程建设专项治理,着重检查全区重点公路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情况,尤其是各施工单位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情况和施工过程中事关安全的关键工序和主要环节,各种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情况及住宿区用火用电、汛期安全、食品安全及消防管理工作等。
2.公路养护。开展以整治超载超限、干线公路灾害为重点开展公路运营专项治理,着重检查公路安全畅通情况,公路沿线安全标识情况,公路桥梁安全通行情况,危桥险桥的监控情况,公路超载、超限的治理、安全防护措施和公路汛期突出的公路病害隐患整治情况,公路沿线各收费所、养护所的防火、食品、汛期安全安排部署情况等。
3.水上交通。开展以整治冒险航行、非法载客和船舶管理公司代而不管为重点的水上交通专项治理,着重检查大型旅游区水上旅游船舶的日常安全监管情况。
4.交通运输。要加强对司乘人员的安全管理和各类运输工具的安全检测检验,继续加大道路交通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惩处“三超两驾”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危险化学品运输环节的安全管理,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四、检查时间
2018年9月10日至2018年9月30日
五、其他事项及要求
1.加强领导。各级领导及负责人要靠前指挥,亲自部署,深入基层和安全生产一线,狠抓责任落实,把安全生产专项检查作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重要举措,切实抓紧、抓好、抓实。
2.加强隐患排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和隐患坚持检查与整改同步进行的原则,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限期整改和复查,凡是在时限内不能整改到位的,一律停产整顿,确保一般隐患排查整改率100%,重大隐患整改监控率100%。
3.积极组织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对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每一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全面彻底的自查,重点查找安全隐患和管理漏洞,特别要注意盲区和死角的监督检查。
4.加强监管责任。各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检查,谁负责”的要求,认真排查每一个生产单位和生产经营管理的每一个环节,及时发现问题,认真研究整改方法和措施,每次检查督查后,检查人员都要履行签字手续,并保留检查督查的记录和台账,坚决防止“走过场”。
5.积极应用信息化管理手段。各部门要积极应用安全生产信息化管理平台APP开展执法检查,通过隐患录入功能,按时上传检查项和隐患,督促本行业企业通过手机APP每日开展自查工作,上传自查信息。
6.及时汇总汇报。各单位按要求向交通局及时报送检查方案和总结。2018年9月13日前报送大检查工作方案;2018年9月27日前报送大检查总结报告。(联络员:温智;联系电话:8575405,13664098886;电子邮箱:jtjaqb@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