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9/2018-07156 | 主题分类 | 工业、交通 |
发布机构 | 东胜区交通局 | 文 号 | 东交发〔2018〕69号 |
成文日期 | 2018-08-03 | 公文时效 | 正常 |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18-07156 |
主题分类 | 工业、交通 |
发布机构 | 东胜区交通局 |
文 号 | 东交发〔2018〕69号 |
成文日期 | 2018-08-03 |
公文时效 |
现将《东胜区交通运输行业开展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交通运输局
2018年8月2日
东胜区交通运输行业开展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为有效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行为,规范企业正常安全生产经营秩序,按照《鄂尔多斯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安办发〔2018〕29号)文件要求,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行动,特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依法查处伪造、变造、买卖特种作业操作证行为,严厉打击假冒安全监管部门网站及通过网络制假售假行为,严肃查处从业人员持假冒特种作业证上岗作业行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特种作业操作证考核发放和信息查询。
二、治理重点
生产经营单位伪造,变造,买卖特种作业操作证,或者使用伪造.变造,买卖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生产经营单位对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不查验,默许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或持假证上岗假冒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政府网站,从事虚假信息兜售,制假售假行为。特种作业人员伪造、涂改、转借、转让、冒用特种作业操作证或使用伪造的特种作业操作证。
三、治理时间和步骤
2018年7月开始至2018年底。
1.制定印发关于开展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行动方案,全面部署安排,广泛开展宣传。
2.集中整治阶段2018年7月中旬至年底。按照专项治理行动工作要求,各生产经营单位组织开展自查,确保特种作业人员全部依法持证上岗,自查自改工作在七月底前完成。严厉打击伪造、变造,买卖特种作业操作证行为,及时封堵或关闭假冒网站。各有关单位及部门要在十月底前完成联合打假专项行动。
四、工作措施
1.部署开展专项治理行动。8月15日前各单位动员部署组织本行业、本部门开展打击假冒特种作业证书专项治理行动。
2.加强宣传引导。各单位要利用门户网站、电视、广播、报刊、微信公众号等媒体,通过广场宣讲、主题演讲、应急演练等多种形式,普及特种作业特征、范围以及培训考核正规渠道的知识。加大对“特种作业是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等内容的宣传力度,适时公布一批打击侵权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典型案例,加大宣传曝光违法违规行为和典型事故案例教育警示力度,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监督特种作业的良好氛围。各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要教育从业人员必须通过规范培训和依法考核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
3.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自查。要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全面检查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并通过全国统一证书查询系统进入应急管理部政府网站http://www.Chinasafety.gov.cn,依次点击“服务“服务大厅”“特种作业操作证及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信息查询”,进入查询平合查验持证人员证书真伪,确保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依法持证率达到100%。
4.开展专项执法。落实属地监管责任,交通局至少组织开展1次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的专项执法检查,加大对重点行业企业、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的查验力度,提高查验率。重点对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情况.证书来源及证书的真实性进行查核。同时,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纳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和日常监督检查内容之中。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要从严从速从重处理。
五、组织机构
为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按步骤,有计划地顺利开展,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如下。
组 长:李春秋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副组长:田 华 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吕 刚 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局局长
李 坚 市运管局副局长、区货运管理分局局长
边景旭 区客运管理分局局长
成 员:郝建东 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局安全生产督查中队队长
李向东 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局安全生产督查中队副队长
王 阳 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局安全生产督查中队干部
温 智 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局安全生产督查中队干部
王 宇 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局安全生产督查中队干部
康 明 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局安全生产督查中队干部
封利军 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局安全生产督查中队干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局,具体负责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组织和协调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郝建东同志兼任,联系电话:8575405。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对维护法律尊严、保护从业人员人身安全和推动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将思想认识统一到专项行动的要求上,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分工,落实整治措施,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有序组织开展专项治理行动。
2.畅通举报渠道。交通局设立24小时举报热线0477 -8575405,鼓励社会公众举报假冒特种作业证违法行为,对在专项治理行动中查获的刑事犯罪案件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
3.强化责任追究。各单位对生产经营单位不落实主体责任,对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不认真查验、不处理的,要依法处罚;对伪造,变造、买卖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生产经管单位,使用伪造、变造、买卖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从业人员以及故意使用持假证人员的生产经营单位,要从严从重处罚,并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