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9/2018-07154 | 主题分类 | 工业、交通 |
发布机构 | 东胜区交通局 | 文 号 | 东交发〔2018〕59号 |
成文日期 | 2018-06-19 | 公文时效 | 正常 |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18-07154 |
主题分类 | 工业、交通 |
发布机构 | 东胜区交通局 |
文 号 | 东交发〔2018〕59号 |
成文日期 | 2018-06-19 |
公文时效 |
局属各室,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局、区公路管理局:
现将《东胜区道路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交通运输局
2018年6月19日
东胜区道路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按照《东胜区矿区环境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要求,结合东胜区道路运输现状,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要求
东胜区位于呼包鄂榆城市群中心位置,又是内蒙古自治区西部重要的区域中心城市,交通运输网络发达。已建成的铁路有包西铁路、包神铁路、东铜铁路和呼准鄂铁路。已建成的公路有包茂高速、荣乌高速、109国道、210国道、包府公路及地方公路。由于境内煤炭储量丰富、产量大,给铁路、公路环境带来了极大的压力,综合治理难度大。按照从遏制源头污染抓起方针,组织协调各部门、各企业,做好各交通要道及控制区环境治理工作;充分利用交通运输系统点多、面广、流动性时效性强的特点,加强社会宣传力度,从而形成部门联动、全员参与的治理氛围,使东胜区道路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东胜区道路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决定成立东胜区道路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如下。
组 长:李春秋 区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
常务副组长:刘 军 区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 组 长:田 华 区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杨永耀 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刘忠正 区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郭 强 区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
成 员:吕 刚 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局局长
孙 培 区公路管理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道路环境综合治理日常事务工作,办公室设在区公路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孙培兼任。
三、工作任务及措施
田 华:负责东胜境内国道109西线和环城公路及用地范围内的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确保达到良好的路容路况。
杨永耀:负责东胜境内各铁路、包茂高速公路、荣乌高速公路及用地范围内的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确保达到良好的路容路况。
刘忠正:负责东胜境内国道109东线(铜川镇转盘至潮脑梁北)和包府公路及用地范围内的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确保达到良好的路容路况。
刘 军:负责道路环境综合治理总体协调工作,具体负责东胜境内县乡公路及用地范围内的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确保达到良好的路容路况。
郭 强:负责国道210运煤线(耳字壕收费站至北绕城)及用地范围内的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确保达到良好的路容路况。
区公路管理局:负责做好道路环境综合治理资料收集上报、整理归档等日常事务工作;负责对地方公路及用地范围内环境进行综合治 理,对路基、路面进行全面排查,及时组织维修和养护,争取达到良好的路容路况;全面排查地方公路各类交通标线标牌、边沟排水沟等附属设施,保证齐全整洁。
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局:加大路巡路查,对车辆不苫盖蓬布或苫盖不严实,造成路面抛洒等现象进查处整治;同时做好路政执法宣传工作,通过向各企业、车辆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营造全员参与的综合治理氛围;与交警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对交警部门查处的可疑超限车辆进行车辆装载情况进行检测,责令并监督超限超载车辆消除违法状态。并将检测结果反馈交警部门,交警部门根据检测结果依法作出处罚。对交警部门查处的擅自改装的车辆处罚,交由东胜区货运管理分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进行处理。同时与煤炭、国土等货运场站源头监管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及时通报相关信息,便于从源头开展道路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四、工作要求
1.统一认识,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道路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及其复杂性和长期性,全体干部职工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圆满完成各项整治任务。
2.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宣传工具,广泛宣传道路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任务和重点,提高认识,营造全民参与、人人动手的浓厚氛围。
3.紧密配合,协同作战。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确定综合治理重点,明确治理目标,提出具体解决措施,及时组织实施。要相互配合,协同作战,形成合力,全力攻坚,全面做好东胜区道路环境综合治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