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2-03489 | 主题分类 |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
发布机构 |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文 号 | 东国资发〔2022〕44号 |
成文日期 | 2022-10-19 | 公文时效 | 正常 |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2-03489 |
主题分类 |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
发布机构 |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文 号 | 东国资发〔2022〕44号 |
成文日期 | 2022-10-19 |
公文时效 |
各办室,各直属国有企业:
现将《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2年10月19日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市和东胜区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和总体要求,加快推进东胜区属国有企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保障各项工作落实到位,结合我委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市和东胜区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以宣传引导为基础,以强化措施为辅助,以选树诚信典范为目标,全面提升国资系统社会信用意识和诚信理念,积极拓展信用应用场景,助力区属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共同营造诚信发展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区国资委成立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栗 芳 区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
副组长:苏鲲鹏 区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
田东明 区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
李 娜 区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
郭万明 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
成 员:刘 强 区国资委办公室负责人、国资服务中心主任
王海林 区国资委企业管理室负责人
祁 斌 区国资委办公室党建业务负责人
郭晓芳 区国资服务中心副主任
拓昌毅 区国资服务中心规划业务负责人
陈小强 区国资服务中心产权业务负责人
李彩霞 区国资服务中心财审业务负责人
领导小组负责全面组织、指导、协调、监督委机关和区属国有企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落实相关制度要求,开展信用宣传、培训、信用报告应用等工作,明确责任,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有序开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国资服务中心(规划),并由专人负责日常工作。
三、主要任务
(一)宣传引导,营造诚信社会氛围
1.积极开展诚信教育宣传活动。依托各类网络和实体媒介,组织各区属国有企业面向重点市场主体和广大社会公众,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诚信主题教育宣传活动,营造诚信社会氛围。全年开展诚信培训不少于3次,宣传不少于6次,其中,线下宣传不少于4次。
2.积极推选诚信示范典型。引导各区属国有企业积极参与诚信典型选树工作,按时优选推荐诚信典型参与评选。
(二)建立机制,保障工作落实到位
1.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各区属国有企业要建立健全内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部门,明确专责人员,每月向区国资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报送信用信息。区国资委定期对区属国有企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和落实情况进行通报,确保各项工作有序顺利推进。
2.贯彻落实信用体系政策措施。区属国有企业要严格落实国家、自治区、市和东胜区关于信用信息归档、联合奖惩、信用监管、信用应用等相关政策措施,全力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3.探索开展信用建设试点示范工作。按照相关要求,创新推动诚信体系建设,探索开展国有企业信用管理试点,引导区属国有企业逐步建立健全内部信用管理体系,大胆创新,积极推动信用工作有效开展。
(三)强化措施,推进信用信息应用
1.积极推广拓展信用承诺和信用报告应用。全力推动区属国有企业在行政许可、政府采购、公共资源交易、招标投标、项目审批、资金争取、市场准入、资质审核、评先评优等领域自觉遵守信用承诺制度,积极核查相关合作主体信用信息记录并使用信用报告。结合实际积极开展行业自律型、主动公示型、信用修复型等信用承诺。
2.全面推动信用联合惩戒。按照联合奖惩相关文件精神,区国资委将逐步加大对国资国企系统诚信主体的激励和失信主体的惩戒力度,在经营业绩考核、领导人员任免、国有资本收益上缴等方面逐步探索建立奖惩机制,确保联合奖惩工作持续有效开展。
3.及时有效做好信用修复。各区属国有企业应不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失信行为及时开展信用修复,保障企业合法权益。
4.逐步探索分级分类监管。利用公共信用评价结果,结合行业管理数据,逐步探索行业信用评价模型,开展行业信用评价。对监管对象根据信用等级高低实施差异化监管措施,对信用较高、风险较低的企业,可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减少对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对违法失信、风险较高的企业,适当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依法依规实行严管和惩戒,提升监管效能。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各区属国有企业要提高政治站位和思想认识,高度重视,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涉及面广,各办室和区属国有企业要密切分工协作,抓好各自业务职责,形成工作合力。
(三)明确责任,强化担当
认真落实责任,细化任务,扎实推进。要以问题为导向,有针对性地强化工作措施,解决突出问题,各区属国有企业的工作进展情况应及时反馈至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积极作为,层层压实工作任务,完善诚信宣传教育机制,确保信用体系建设取得更大成效。
原文下载: 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