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1-00479 | 主题分类 | 人口与计划生育、妇女儿童工作 |
发布机构 |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文 号 | 东发改发〔2021〕6号 |
成文日期 | 2021-01-29 | 公文时效 | 正常 |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1-00479 |
主题分类 | 人口与计划生育、妇女儿童工作 |
发布机构 |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文 号 | 东发改发〔2021〕6号 |
成文日期 | 2021-01-29 |
公文时效 |
东发改发〔2021〕6号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大检查
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市委、区委主要领导指示要求,结合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行动,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全面深入开展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治,消除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和盲点、黑点,进一步巩固我区发改委监管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岁末年初、“春节、 元宵”期间我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和领导,成立东胜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白海宽 发改委主任
副组长:郭志忠 发改委副主任
成员:由区发改委军粮供应中心和铁路办工作人员组成
领导小组负责检查区发改委监管企业安全生产情况,重点对粮食和铁路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查。
办公室设在东胜区军粮供应中心,负责日常和协调工作。
三、检查方式及时间安排
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采取监管企业自查、领导小组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检查共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确保岁末年初、“春节、 元宵”期间我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1.自查阶段(2020年12月30日前)。各监管企业结合自身实际,对自身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进行深入检查,针对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进行全面、细致、彻底的自查自纠。对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立即整改。
2.主管部门检查阶段(2021年1月1日至2月6日)。检查领导小组对监管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对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向企业制定相关整改报告,要求企业限时完成整改,对严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或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应当即予以停止隐患的工作。
3.总结汇报阶段(2021年2月6日至2月10日)。将检查期间各监管企业的情况进行汇总归档。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为促进我区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安全发展的高度,提高对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认清当前安全生产严峻形势,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亲自抓好本次检查,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制定方案,狠抓落实,确保检查取得实效。
2.认真检查,及时整改。各监管企业要坚持“从严治标,着力治本”的方针,结合自身实际,对通电、用火场所等易发事故环节和重点部位进行认真细致的检查,要以精益求精的精神,把排查工作做细做实,不走过场,不留死角。针对存在隐患风险的制定切实有效措施,整改工作要严、细、实。
3.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严格值守。全国“春节、元宵”将至,要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相关安全应急救援知识,提高员工自我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要高度重视双节期间值班值守制度,严格领导带班和重要岗位24小时值守,全面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和紧急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和处理工作,确保事故信息和其他重要信息及时、准确上报,妥善处置,严禁迟报、漏报和瞒报事故现象发生。
东胜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月29日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