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2-02081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发布机构 |
东胜区金融办 |
文 号 |
东金办发〔2022〕1号 |
成文日期 |
2022-01-10 |
公文时效 |
正常
|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2-02081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发布机构 |
东胜区金融办 |
文 号 |
东金办发〔2022〕1号 |
成文日期 |
2022-01-10 |
公文时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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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关于转发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同意取消鄂尔多斯市祥和泰典当有限公司经营许可证的批复
资料来源:东胜区金融办
发布日期:2022-01-10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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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祥和泰典当有限公司:
你公司上报申请注销的文件经我办初审,市金融办复审,已获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审核批准。现将《关于同意取消鄂尔多斯市祥和泰典当有限公司经营许可证的批复》(内金监批〔2021〕111号)和《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转发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同意注销鄂尔多斯市祥和泰典当有限公司等2家典当行经营许可证的批复》的文件,转发给你公司,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典当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典当行监督管理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做好你公司市场退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