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4-00814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东胜区铜川镇人民政府 文  号 铜政发〔2024〕18号
成文日期 2024-05-22 公文时效 正常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4-00814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东胜区铜川镇人民政府
文  号 铜政发〔2024〕18号
成文日期 2024-05-22
公文时效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铜川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铜川镇耕地保护田长制考核奖惩办法》的通知
资料来源:东胜区铜川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4-05-22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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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办、局、中心,各村民委员会:

  为进一步推进耕地保护田长制工作,完善耕地保护长效机制,现将《鄂尔多斯市东胜区耕地保护田长制考核奖惩办法》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鄂尔多斯市东胜铜川镇人民政府

  2024522日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铜川镇耕地保护

  田长制考核奖惩办法

  为进一步推进耕地保护田长制工作,完善耕地保护长效机制,确保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不被随意侵占破坏,促进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结合我镇实际,根据《东胜区全域耕地核查数据库建设和耕地保护田长制工作实施方案》,制定本考核奖惩办法。

  一、考核奖惩对象

  东胜区铜川各级田长、网格田长

  二、考核奖惩主体

  铜川镇人民政府每年组织对各级田长、网格田长履职和工作情况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惩。

  三、考核方法、内容

  (一)考核方法

  考核工作采取听取汇报、现场检查、验阅资料、走访有关单位和人员等方式进行。各级田长每年初按照要求提交前一年度相应资料、工作成果、自评报告及相关汇报材料,铜川镇人民政府根据各级田长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打分,汇总形成铜川镇人民政府田长制考核结果报告,报东胜区全域耕地核查数据库建设耕地保护田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审阅。

  最终考核结果由铜川镇人民政府审定后予以通报,并提交至东胜区全域耕地核查数据库建设耕地保护田长制工作领导小组,作为各级田长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并将考核结果纳入个人年度考核内容。

  (二)考核内容

  1.耕地保护田长制工作是否有机构、有人员、有方案、有制度。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签订到位,档案规范、面积准确、制度健全、责任明确、耕地保护田长制标识牌无损毁。

  2.各村(社区)每年度召集田长部署相关工作,每年组织开展一次耕地保护政策培训,定期进行政策宣传,有固定的法规政策宣传展板或专栏,按时向镇人民政府提交相关工作情况报告,及时对网格田长工作进行考核并自查。

  3.三级田长及网格田长每周至少组织一次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现场巡查,及时发现、制止、报告违法占用、破坏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行为,并做好巡查(会议)记录,建立巡查台账,留存巡查影像资料。

  4.严格监管各类非农建设项目和设施农业等项目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辖区内无新增破坏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现象发生。

  四、奖惩措施

  铜川镇人民政府将每年安排8万元资金列入财政预算,用于开展耕地保护田长制所需工作经费、耕地保护激励资金,保障耕地保护田长制工作顺利开展。每村每年安排耕地保护经费1万元(其中添漫梁村、枳机塔村每年各2万元),主要用于对田长和网格田长工作奖励。奖励标准按照上级下达给各村的耕地保护等各类任务,能及时足额完成,并通过上级部门验收的,优先拨付相关工作经费。对耕地保护工作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村,该村田长及网格田长本年内不评优评先,造成严重后果予以约谈问责并取消当年相应的耕地保护经费。

铜政发〔2024〕18号.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