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4-00623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其他
发布机构 东胜区铜川镇人民政府 文  号 铜政发〔2024〕13号
成文日期 2024-04-10 公文时效 正常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4-00623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其他
发布机构 东胜区铜川镇人民政府
文  号 铜政发〔2024〕13号
成文日期 2024-04-10
公文时效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铜川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铜川镇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资料来源:东胜区铜川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4-04-10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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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办、局、中心,各村党总支部、村民委员会,各相关单位:

  现将《铜川镇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铜川镇人民政府  

                                                                           2024410日       

  铜川镇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

  (2024—2026年)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自治区、市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决策部署,进一步夯实全镇安全生产工作基础,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依据国务院、自治区、市、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结合铜川镇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重于泰山。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八大行动”,强化“四个支撑”,落细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15条硬措施、自治区53条具体措施、市66条配套措施、区68条配套措施和自治区重点行业领域遏制重特大事故135条硬措施,实现全镇各项事业安全平稳运行。

  (二)主要目标。通过三年治本攻坚,镇党委和政府、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理念进一步强化坚守安全红线的意识更加强烈,消减重大安全风险、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显著增强,如期实现区委政府提出的“1个率先、9个100%”工作目标。

  (三)任务分工。镇应急办要统筹做好全镇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组织实施,负责制定全镇的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若干规定》及市区相关规定,根据《铜川镇领导干部及部门2024年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清单》,逐条落实重点检查事项与日常监管工作,措施到位,责任到人。

  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八大行动”

  1.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行动。

  (1)树立安全发展理念。通过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集体学习、专题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自觉承担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牢固树立不能以牺牲人民的生命为代价的观念,并分批次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题培训,全面提升领导干部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

  (2)压实党政领导责任。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不断补充完善2024年度领导干部及部门任务清单。将履行职责情况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年度述职内容与镇对各村的年度考核当中。深入一线开展督查检查,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具体问题。

  (3)压实行业部门安全生产责任。进一步完善细化《铜川镇领导干部及部门2024年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清单》,推动各部门落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根据清单及自身工作实际,建立工作闭环台账,细化整改措施,落实责任人,限定整改时限,高质量完成本年度工作清单任务。

  (4)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依法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开晨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行动,完善并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2.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行动。

  (5)严格执行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总结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经验做法,全面推广、学习、使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形成各行业领域学标准、用标准的良好氛围。2024年底前,结合全镇生产安全事故实际,召开分析事故、研判形势、制定措施的专题会议。

  (6)深化矿山安全专项治理。实施水害、冲击地压等煤矿重大灾害超前精准治理,推进实施一批煤矿重大灾害治理工程。严格落实煤矿一优三减措施,优化系统、减水平、减头面、减人员,努力打造集约高效的安全生产格局。落实国务院《煤矿安全生产条例》和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实施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事故硬措施,推进矿山淘汰退出一批、整合重组一批、改造提升一批工作。推动非煤矿山自动化、智能化升级改造,加强专业技术人员配备。

  (7)深化危险化学品专项治理。强化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消地协作”专项检查督导,持续优化重大危险源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加强对镇域危险化学品项目及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的监管力度。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强化托运、承运、装卸、车辆运行等危险化品运输安全监管。

  (8)深化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紧盯幼儿园、学校、医院等“大单位”,经营性自建房、沿街商铺、餐馆饭店、家庭作坊等“小场所”,快递、物流等“新业态”。完善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整改销案制度,深化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动态纠治锁闭安全出口、占堵疏散通道、门窗违规设置障碍物等违法行为。推动镇属专业消防队伍建设,组织派出所、综合执法局等基层力量加强对家庭作坊、经营性自建房等“九小场所”检查巡查。

  (9)深化城镇燃气专项治理。组织镇城镇办牵头,公安、市场、消防等部门(机构)参与排查整治工作,组织经营场所依法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有序推进燃气进旧区商业居民燃气安全建设工程。严格燃气经营许可、气瓶充装许可审批及事中事后监管,督促燃气经营者按规定进行入户安检。深入开展气瓶,压力管道等涉燃气设备安全监管。

  (10)深化建筑施工专项治理。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推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标准化规范化。加强基坑工程、模板支撑体系、脚手架工程、暗挖工程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突出高处坠落、坍塌、起重伤害、中毒和窒息事故防范。加强农村牧区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施工安全管理,强化农村住房安全监管。

  (11)深化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治理,配合开展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开展锅炉、氧气瓶等压力容器特种设备设施排查整治,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消除事故隐患。

  (12)深化其他行业领域专项治理。开展烟花爆竹安全。校园及周边安全、养老机构安全、铁路安全、农牧渔业安全,商贸服务业安全、医疗卫生安全、水利安全、油气长输管道安全、电力安全等专项治理。

  3.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行动。

  (13)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长效机制。健全完善生产经营单位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加大支撑保障力度,提高排查整治专业性。

  (14)强化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完善镇政府对于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的督办制度,建立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相关部门审核把关销号机制,加大专业指导力度,确保重大事故隐患闭环整改到位。配合区有关部门 2024 年底前建立健全分区域,分行业重大事故隐患统计分析机制。

  (15)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配合区相关部门 2024 年底前完善数据库运行管理机制,及时将重大事故隐患信息通知到相关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实行清单制管理并动态更新整改落实情况,推动照单逐条整改销号。

  4.配合开展安全科技支撑和工程治理行动。

  (16)提升安全生产智能化管控能力。配合上级部门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矿山、建筑施工、交通运输、消防,烟花爆竹、油气储存等行业领域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应用和升级改造工作。

  (17)推进安全技术装备升级改造。配合上级部门落实危险化学品、矿山、工贸、烟花爆竹、建设施工、交通运输、燃气等行业领域淘汰更新工作。推进镇域“小散乱”企业有序关闭、老旧化工生产装置改造提升。推进小型生产经营场所、经营性自建房、老旧住宅小区、弱势群体居住场所安装早期火灾报警和灭火装置。

  (18)加大安全基础工程治理。深入老旧公共建筑消防设施升级改造、水库除险加固、铁路平交道口改造、应急逃生出口和消防安全生命通道等工程治理行动。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完成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强化本质安全。

  5.配合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能力提升行动。

  (19)严格检查企业安全技能培训。检查危险化学品、石油天然气开采、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情况,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以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情况,严格检查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有关要求作为培训考核的重要内容。推动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电气焊作业等特种作业人员管理,严格消防安全、生产安全等操作规程。

  (20)推动教育培训规范管理。按照各类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频次、内容、范围、时间等规定要求,健全教育培训效果督导检查机制。明确有关从业人员的安全准入机制以及不符合安全条件要求的退出机制,提升从业人员整体能力水平。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对外包外租等关联单位的安全生产指导、监督,将接受其作业指令的劳务派遣、灵活用工等人员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严格安全培训和管理,切实提升有关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和能力。

  (21)提升生产经营单位应急能力。聚焦从业人员疏散逃生避险意识能力提升,推动生产经营单位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疏散逃生演练和消防演练,让全体从业人员熟知逃生通道。熟练使用灭火器等器材,明白基本的火灾应急程序、措施及应急处置要求,形成常态化机制。

  6.配合开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体系建设行动。

  (22)推动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建设。加强镇域小微企业、大中型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规范和相关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定级标准学习宣贯,积极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规范和相关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定级标准落实。

  (23)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配合上级相关部门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定级制度,积极推动、引导有关行业领域各类企业单位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

  7.配合开展安全生产精准执法和帮扶行动。

  (24)积极宣传落实《东胜区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充分发动镇域内社会公众和从业人员举报或报告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及时发现生产经营单位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25)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水平。派员积极参加全旗执法业务、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专题培训,邀请相关专业人员进行现场检查指导和集中培训,不断地提升镇各部门业务监管水平。

  8.开展全民安全素质提升行动。

  (26)厚植社会防控氛围。加强全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育公众安全意识,聚焦“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主题和目标,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宣传咨询日、消防宣传月等活动,将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引导公众践行安全的生产生活方式,推动安全宣传“六进”活动。充分利用铜川发布微信公众号及各村工作群,定期转发安全生产知识及安全常识,播放安全警示宣传片。

  (27)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深化“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安全文化示范企业等示范创建工作,在全镇评选一批安全生产工作先进企业、单位和个人,强化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和示范引领作用。

  (二)强化“四个支撑”

  1.强化政策法规支撑。

  (28)强化普法宣传。通过日常安全监管、“安全生产月”集中宣传、执法检查等手段督促指导企业认真落实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有关规定。

  (29)强化执法监督。镇人大将《安全生产法》《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及安全生产领域相关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作为重点,推动法定职责有效落实、法律制度有效执行。

  (30)强化监管执法。采取多部门联合执法,提高执法穿透力。从严查处存在突出问题的企业及其有关责任人,配合区相关部门强化行刑衔接、实施联合惩戒,提高监管执法震慑力。

  2.强化科技服务支撑。

  (31)强化专业服务机构力量支持。积极寻求上级有关部门的技术支持,配合相关专业机构开展相关技术服务活动,不断地加强提升企业安全科技化水平。

  (32)借力外部专家帮扶。邀请区安全生产专家库专家,对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用燃气等高危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分级开展安全指导帮扶。配合保险机构加大危险化学品、煤矿、建筑、燃气等重点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帮扶力度。

  3.强化应急体系支撑。

  (33)加强预案体系建设。修订印发《铜川镇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铜川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铜川镇火灾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应急预案,通过开展培训会、发放操作手册等方式,大力开展食贯活动。按照《铜川镇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要求,督促各部门及时制修订各专项预案,形成铜川镇应急预案体系台账、推动各村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工作。

  (34)建强应急救援队伍。进一步完善镇消防安全服务中心功能,建成具备与处置灾害事故任务相匹配的指挥场所、设备设施和支撑保障等,基本形成互联互通、上下贯通、协调联动的应急指挥服务体系;构建以镇专业消防救援队伍为主、企业专职救援力量为辅助、镇民兵应急排为基础、镇森林草原防火队为补充的应急救援力量格局。

  (35)提升基层应急能力。落实国家、自治区、市、区关于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的相关要求,推动镇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先进经验。

  4.强化人才队伍支撑。

  (36)选优配强队伍、深入贯彻落实鄂尔多斯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行业干部队伍建设实施意见》,稳定原有队伍,申请区委政府配置专业人员,进一步增强镇应急管理干部的专业化水平。

  (37)强化培训历练。将《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劳动法》作为全镇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统筹推行干部轮训、任前考核、岗位培训等制度。

  (38)激励担当作为。对在处理突发事件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干部,上报申请奖励,将全镇干部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成绩纳入年终综合考评当中,激励干部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意识与积极性。

  、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镇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每季度至少听取一次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进展情况汇报,组织研究安全生产治本攻坚有关工作,协调解决跨地区、跨部门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其他副科以上同志每月至少研究一次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每季度开展1次督导调研。严格执行落实领导干部及部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任务清单,上报区安委会办公室备案。将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列入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的必修课程,突出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方面的内容,常态化开展安全教育培训。

  (二)经费保障。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并上报区政府列入本级财政预算支出,加强安全生产相关工作资金投入,保障重大事故风险隐患治理资金,切实做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各项任务措施的支撑保障。镇各成员单位要以久久为功的劲头持续推进“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等治本之策,不断提升安全水平、各成员单位要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力度,严格执行《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在企业绩效考核中把安全投入作为重要考核内容。

  (三)制度保障。镇各成员单位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等法律法规,聚焦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推动不断完善有关工作规定要求,健全常态化工作机制,切实提升安全生产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强制性标准监督落实,从源头上提升安全防范能力。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地方性法规标准,因地制宜加强安全生产法治化建设。

  (四)激励保障。各成员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对治本攻坚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相关干部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重用。加大治本攻坚工作中成绩先进单位的通报表扬力度,强化正面典型引导和示范引路,以点带面推动整体工作水平提升。

  (五)监督保障。镇应急办要把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作为应急管理工作考核重点,并如实向镇党委和政府工作报告,将考核结果作为各村“两委”、领导班子和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建立完善镇应急办交办制度,联合镇纪委监察办对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不力等突出问题及时约谈、通报、曝光。

铜政发〔2024〕13号.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