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交通街道办事处关于
调整交通街道消防安全检查指导中心人员的通知
各科室、各社区
因人事变动,经街道研究决定调整交通街道消防安全检查指导中心人员,具体如下:
一、交通街道消防安全服务工作专班
组 长:许 亮(交通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邬奕良(交通街道党工委武装部长)
成 员:邬云娥(交通街道办事处社会治理办负责人)
刘 波 (交通街道消防安全服务中心联络员)
孙 霞 (交通街道吉劳庆社区书记)
贺 龙 (交通街道航空社区书记)
徐 江 (交通街道新村社区书记)
边 磊 (交通街道城庆社区书记)
呼 和 (交通街道锦绣社区书记)
杨 菁 (交通街道祥和社区书记)
街道消防安全检查指导中心下设办公室,设在社会治理办,由联络员刘波专职负责消防工作。
二、主要工作任务
在街道办事处直接领导下负责全街道消防工作的统一指挥和综合协调,按照“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认真组织街道开展消防安全工作,提高抗御火灾的综合能力。主要任务是:
(一)根据 《消防法》的规定,指导社区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
(二)督促和指导社区将消防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
(三)组织社区贯彻落实国家消防法律法规和中央、自治区、市关于消防工作的命令指示,发动全社会和广大群众做好消防安全工作,推动消防工作社会化。
(四)督促辖区企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抓好本部门、本系统、本行业的消防安全工作。
(五)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公民的消防安全意识,普及消防安全常识。
(六)配合上级公安、消防救援、应急管理以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进行重大火灾事故和影响较恶劣的火灾事故的调查。
(七)对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的单位或者个人,向其上级人民政府、主管部门及时上报。
(八)完成街道办事处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任务,及时研究解决消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三、主要职责
(一)消防安全服务工作专班组长是消防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街道的消防工作,定期主持召开消防安全工作会议,研究解决本街道消防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二)分管消防安全工作负责人是消防安全工作具体负责人,协助消防安全服务工作组长负责本街道消防安全日常工作。
(三)认真落实消防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健全街道消防安全服务工作制度,明确职责,定期组织召开消防安全服务工作例会或消防安全工作会议,分析研判辖区消防安全形势,提出消防安全工作目标,组织制定消防安全工作计划,解决消防安全存在问题,部署落实消防安全工作。
(四)推动消防安全网格化工作机制,社区干部网格化责任,确保完成年度消防安全工作目标任务。
(五)针对辖区消防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适时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对辖区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系统、居住出租房、“三合一”场所实施常态化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
(六)在重要活动、重大节日或火灾多发时期,组织综治、应急办、消防、公安、商务局等单位开展联合检查,加强火灾防范措施。
(七)负责组织制定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八)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消防宣传、教育,切实增强全民消防安全意识。
(九)辖区遇发生火灾事故时,应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施救,负责组织或相关单位做好事故调查和善后工作,并及时向上级报告事故及事故处置情况。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交通街道办事处
2024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