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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DSQ015/2023-05232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罕台镇人民政府 文  号 罕政发〔2023〕26号
成文日期 2023-07-24 公文时效 正常
索 引 号 000014349DSQ015/2023-05232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罕台镇人民政府
文  号 罕政发〔2023〕26号
成文日期 2023-07-24
公文时效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罕台镇人民政府关于 印发罕台镇预防学生溺水工作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资料来源:罕台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3-07-24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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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罕台镇人民政府关于

印发罕台镇预防学生溺水工作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各村、社区,各局、办、中心,辖区学校、幼儿园:

为切实做好我镇预防中小学生、儿童溺水工作,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和会议精神,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预防为主、源头治理、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按照“边排查、边整改”的工作方法,加强日常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深入开展学生防溺水工作,建立镇、村(社区)两级协调,部门密切配合,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学生(幼儿)防溺水工作体系,多措并举,织密防溺水安全防护网,有效防止溺亡事故发生,为全镇中小学生(幼儿)健康成长营造安全的社会环境。

二、组织机构

为强化对防溺水工作的领导和指导,经研究,成立罕台镇预防学生溺水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如下:

   长:王  志  党委书记

刘世文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吕国栋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区监察委员会   

        派出罕台镇监察办公室主任

贾慧敏  挂职党委委员、副镇长

杨保明  党委委员、副镇长

            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贺晓雄  副镇长

   综合执法局局长

   员:郝瑞平  党政综合办负责人

        白永军  乡村振兴办负责人

            经济发展办主任

        张建国  社会事务办主任

            纪检监察室副主任

        刘永军  罕台村书记

        贾玉珍  永胜村书记

        李铁锁  九成功村书记

        杜万义  撖家塔村书记

        刘正东  色连村书记

        奥文权  布日都梁村书记

            灶火壕村书记

        张在宽  查干布拉格村书记

        陈世云  庆丰社区书记

        王翠珍  田园社区书记

            润泽社区书记

            和硕社区书记

            润泽小学负责人

            新教育实验小学负责人

            达尔罕壕幼儿园负责人

        葛瑞雪  罕台田园幼儿园负责人

            罕台都市幼儿园负责人

侯春霞  罕台杏苑幼儿园负责人

三、重点内容

专项行动从2023年7月20日起至9月30日结束,之后转入常态化工作。

(一)镇政府加强主体监督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严格落实罕台镇预防学生溺水工作责任体系,确保我镇广大中小学生(幼儿)生命安全,坚决防止发生溺水事故。进一步完善和落实防范学生(幼儿)防溺水工作机制,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牵头抓、部门协作、社会参与、家校联防,强化宣传教育,抓好常态化风险隐患排查和应急处置。

(二)学校加强安全教育责任。镇辖区学校要建立健全并落实防溺水安全管理制度,开展预防溺水主题教育活动,将预防溺水安全教育纳入课程计划,全面加强防溺水宣传教育,协调其他相关单位共同做好学生防溺水安全管理工作。通过上门家访、电话微信短信沟通等方式,印发《致家长的一封信》、签订《学生防溺水安全责任书》,强化学生及家长防溺水安全意识,督促家长及时掌握孩子非在校时间动向,禁止孩子下水。

(三)建立高频度、全覆盖、多媒体的宣传工作体系。将预防学生(幼儿)溺水列入宣传工作计划,在夏季汛期及暑假期间通过宣传单、广播、微信群、悬挂宣传横幅标语、设置安全警示标识标牌等宣传方式,做好预防学生(幼儿)溺水的宣传工作。各村社区要组织召开学生(幼儿)家长(监护人)会议,村社区干部要经常上门走访,督促教育家长悉知《罕台镇暑期防溺水安全告知书》,担负“第一责任人”监护责任,增强安全意识。要在辖区主要道口、醒目地段、重点水域悬挂防溺水宣传标识,将防溺水宣传教育工作落实到家家户户及每个村民身上,切实提高防溺水宣传教育工作力度与效果。

(四)开展重点地段、时段地毯式隐患排查整治机制。各村、社区要对各自所辖区域的水塘、水库和重点危险水域进行全面摸排,以村(社区)为单位,对所有河湖、水塘、沟渠、过水路面等水域逐一登记造册,逐一明确管护责任人和防溺水安全管理职责。要强化对重点时段、重点水域和事故易发多发区域的巡查,根据危险性评估风险等级,建立工作台账,明确责任、细化措施,设立安全警示标识牌,配置应急救护设施,发现隐患立行立改。要广泛发动本村社区党员和志愿者,成立巡查队伍,在本村社区水域经常组织开展巡查,及时劝阻学生下水。

(五)落实应急值班制度。各村社区、局办中心、学校幼儿园要加强值班力量,一旦发生学生(幼儿)溺水事故,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行救援。严格信息报送制度,不得迟报、漏报、瞒报。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学生安全工作,各村(社区)和相关部门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整体国家安全观的重要论述,从人民安全、国家安全的高度,深刻认识加强学生安全管理的极端重要性。要提高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准确把握当前防溺水工作面临的风险和挑战,切实把防溺水工作各项任务抓实抓细抓好。

(二)加强协调落实。学生(幼儿)防溺水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社会各界、各部门共同努力。各村(社区)及相关部门单位在做好具体工作的同时,要及时加强沟通,认真分析反馈,做好总结汇报,全面落实防溺水工作监管责任,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全力为中小学生幼儿平安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三)强化督查考核。镇防学生溺水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学生幼儿防溺水工作责任落实的监督,镇纪委监委加强督查,对因责任落实不到位造成中小学生幼儿溺水事故的,严肃追究相关部门和责任人责任。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罕台镇人民政府

                              2023724

2023 26号关于罕台镇预防学生溺水工作方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