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9/2017-05697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罕台镇人民政府 | 文 号 | 罕政发﹝2017﹞36号 |
成文日期 | 2017-11-10 | 公文时效 | 正常 |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17-05697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罕台镇人民政府 |
文 号 | 罕政发﹝2017﹞36号 |
成文日期 | 2017-11-10 |
公文时效 |
印发《罕台镇气象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
现将《罕台镇气象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预案认真贯彻落实。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罕台镇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10日
罕台镇气象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提高防御气象灾害应急处置能力,保障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减轻或避免气象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内蒙古气象条例》、《鄂尔多斯市气象害应急预案》等,制定本预案。
(三)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 2、坚持防灾与抗灾并举、以防为主的原则。 3、坚持部门联动、按责分工、社会参与、发挥最大防灾减灾效益的原则。
二、组织体系
罕台镇负责气象灾害应急处置的指挥、协调、指导和监督。建设罕台镇气象灾害领导小组为气象灾害应急处置指挥机构(以下简称指挥机构),其工作职责是:及时掌握分析气象灾害情况,提出气象灾害处置建议,并向罕台镇分管领导报告;及时传达罕台镇各项指令;协调联络各成员单位和各社区组织开展气象灾害救援工作;督查、反馈罕台镇各项决定和命令执行情况,同时及时通报各村、社区组织气象灾害救援的动态;灾后迅速开展总结、评价等有关工作。
三、应急处置措施
事发地村、社区组织应迅速调集本区域的资源和力量,按照属地负责的原则,迅速开展现场先期处置,并立即向罕台镇、指挥机构报告灾情处置动态和处置方案。 罕台镇根据灾情程度,采取以下措施,全力指导和帮助事发地村、社区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1、罕台镇领导立即组织人员赶赴现场指导。
2、根据事发地村、社区组织请求,迅速调集民兵、公安和工程技术人员,协助村、社区组织,解救和转移危险地区群众;对被破坏的重要设施进行抢险和抢修。
3、向事发地村、社区组织提供必要的抢险救灾物资、医疗救护等支援。
4、协助事发地村、社区组织对化工等危险品生产、储运单位及其安全隐患进行严格检查,制定紧急处置或防御措施,并加强监控,避免或控制次生灾害。
5、由事发地村、社区组织或罕台镇指挥机构办(气象工作站)提出应急结束的建议,区政府气象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同意,经罕台镇批准后实施。
6、事发地村、社区组织和区级指挥机构协助东胜区气象局开展调查评估,及时全面收集、认真分析气象灾情,并认真总结有效措施与成功经验。
四、灾后处置工作
(一)善后处理。
发生气象灾情的村、社区组织应组织做好救灾、灾区生活供给、卫生防疫、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和重建家园等善后工作。罕台镇指挥机构根据灾情程度,派出工作组,全力指导、协助村、社区组织。
1、做好灾区群众生活救助。及时调配救灾款物,组织安置受灾群众,做好受灾群众临时生活安排,指导受灾群众倒塌房屋的恢复重建,保证灾民有粮吃、有衣穿、有房住,切实解决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
2、做好卫生防疫工作。调配医务、防疫技术力量赶赴灾区,对污染源进行消毒处理,对灾区重大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病的传播、蔓延。
3、做好损毁工程修复。尽快组织修复毁坏的交通、电力、通讯、水利等基础设施,保证正常生产生活需要。
(二)调查评估。
协助上级气象主管部门或经授权开展调查评估,及时全面收集、认真分析气象灾情,并认真总结有效措施与成功经验。
五、附则
(一)名词术语解释。
气象灾害是指由于暴雨(雪)、寒潮、大风(沙尘暴)、低温、高温、干旱、雷电、冰雹、霜(冰)冻、大雾、灰霾、龙卷风等天气气候事件影响,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等涉及公共安全的灾害。
(二)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罕台镇气象应急预案.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