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9DSQ015/2021-01305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罕台镇人民政府 | 文 号 | 罕政发〔2021〕1号 |
成文日期 | 2021-03-25 | 公文时效 | 正常 |
索 引 号 | 000014349DSQ015/2021-01305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罕台镇人民政府 |
文 号 | 罕政发〔2021〕1号 |
成文日期 | 2021-03-25 |
公文时效 |
各村、社区,各办、中心、局:
为做好辖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森林草原火灾发生,最大限度降低火灾损失,巩固生态建设成果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镇实际,修订完善《罕台镇森林草原防火应急预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罕台镇人民政府
2021年3月25日
罕台镇森林草原防火应急预案
(2021年3月25日修订)
为了有效预防、控制和扑救森林火灾,及时处置火灾事故,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巩固造林绿化成果,根据《森林防火条例》和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本预案。
一、森林草原防火期
森林防火期为11月1日至次年6月20日。
二、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一)镇级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总 指 挥:王 志 党委书记
常务副总指挥:白海宽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 总 指 挥:韩 啸 副镇长、武装部长
成 员:苏永杰 镇人大主席
李万毅 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吕国栋 纪委书记
王晓冬 副镇长
张茂快 副镇长
程飞鹏 副镇长
杨保明 副镇长
温 彪 副镇长、组织委员
吕 洋 宣传委员
周 兵 综合执法局局长
赵桃密 综合执法局教导员
任占厚 党群服务中心副主任
阿斯哈 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郝瑞平 党政综合办负责人
白永军 农牧林水发展局负责人
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牧林水发展局,韩啸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白永军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主要负责协调森林草原防火应急指挥日常工作;及时掌握、分析、报送重要信息;向镇森林草原防火应急指挥部提出处置森林草原火灾的意见和建议;执行镇森林草原防火应急指挥部的决定;联系区森林防火部门及应急救援力量;负责扑救火灾的信息调度、处理;负责全镇森林防火工作宣传、检查、监督和指导等;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任务。
(二)村级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总 指 挥:各村包村领导
副总指挥:各村书记、主任
成 员:村“两委”成员、村民小组组长、社委会成员、包社干部、下派干部、护林员、半专业扑火队队员、扑火小分队成员。
总指挥、副总指挥负责本村防火宣传、巡查巡防、装备管理、应急演练、扑火抢险等工作的组织实施、指挥调度和督促检查。
(三)清明节等重点时段期间各卡口及巡查员职责
清明节等重点时段期间,全体镇干部、下派干部、执法人员、环卫人员全部划分、下沉到防火网格内,配合村委会在重点及必经路口设立森林草原防火临时检查卡口,对来往车辆及人员进行登记检查并发放森林草原防火宣传资料,每个卡点设负责人一名,负责管理卡点日常工作。各村从每个社选出2至3名社委会成员,配合辖区护林员巡查监控坟头。根据天气预报情况,必要时采取封路口、盯坟头、禁烧纸等强制措施,全面堵截野外用火行为,坚决防止火灾发生。
(四)各局、办、中心、社区结对到村开展防火工作
1.建设改革发展局结对布日都村;
2.社会事务管理局结对查干村;
3.财政和资产管理局结对灶火壕村;
4.基层党的建设办公室结对罕台村;
5.党政综合办公室和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结对永胜村;
6.农牧林水发展局和润泽社区结对撖家塔村;
7.和硕社区结对色连村;
8.田园社区结对九成功村;
9.庆丰社区负责本辖区;
综合行政执法局各中队按所属辖区负责属地日常巡查和应急扑火任务;镇纪委、农牧林水发展局负责防火期间督查工作。
三、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安全防范。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草原火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保障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
(二)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坚持预防在先、防管并重的防火原则,细化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做到“打得早、防得住”。
(三)属地管理,分级负责。遵循属地管理为主,条块结合的原则,发生森林草原火灾由所在地村(社区)先行组织扑救处理,并根据森林草原火灾的严重性,所需组织动用的人员力量、影响范围等因素,分级启动应急预案。
(四)群防群治,及时有效。建立健全精简、统一高效的组织领导和指挥体系,强化应急响应机制,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应急队伍的规范化建设,动员社会方方面面的力量,形成齐抓共管的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格局。
四、火灾预防
(一)森林草原防火责任落实
1.镇应急指挥部要在防火戒严管制期前修订防火应急预案,召开动员部署大会,培训学习防火政策及业务知识,落实人力、财力、装备保障事项。
2.组织各村签订森林草原防火责任状,组织护林员签订《东胜区公益林管护合同》,确保森林草原防火责任落实到人。
(二)森林草原防火宣传
1.各村要深入辖区,入企入户,发放宣传资料,并且由户主签字确认。在主要交通路口设置宣传警示牌,利用村(居)民宣传栏、LED显示屏、“魅力罕台”微信公众平台全面宣传《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森林草原防火戒严的命令》、《东胜区森林草原防火条例》等森林草原防火法律法规、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的基本常识,达到宣传覆盖全镇所有常住户、生产单位,不断提高全社会的森林防火意识。
2.配合有关部门严肃查办失火纵火毁林犯罪行为,并及时在新闻媒体上曝光,以达到震慑犯罪、教育群众的目的。
(三)防火队伍的组建和培训
1.宣传、巡查队伍。由镇村包社干部、护林员、村民小组组长、综合执法局队员、环卫保洁员等组成“六边”(林边、路边、田边、坟边、庙边、房边)宣传、巡查队伍,划分网格片区,实现责任落实到人,不间断开展宣传、巡查检查,加大火源管控、堵截,打击野外用火行为。
2.扑火队伍。建立应急扑火四个救援梯队,增强火灾的应急处置能力。第一梯队:每村组建1—2支扑火小分队,每队2—3人(护林员),配备扑火机等设备。在指定防火点应急待命(不承担较远的巡查任务),火灾发生后,就近第一时间联合巡防队员开展扑火任务。第二梯队:依托布日都、九成功2支半专业扑火队(每队5人),承担就近应急扑火任务。第三梯队:由镇防火指挥部、人武部调动镇应急排共30人,组织开展扑火救援。第四梯队:申请调动区防火办、消防大队等区级防火力量。
(四)严格野外火源管理
1.严格执行野外生产用火审批制度。凡是生产性用火的单位或个人要逐级上报审批办理生产用火许可证后方可用火。防火戒严管制期间从严审批野外用火。
2.要加强对辖区企业的监管和违规用火作业点的清理,严格管理农田秸秆焚烧、烧茬行为,杜绝暗烧、偷烧引发火灾。
3.加强野外巡逻力度。对重点林区、路段、进山路口和森林草原火灾高发敏感区,护林员要加大巡护密度,重点对林区吸烟、烧香、烧纸、放鞭炮等行为加强监管,切实做好森林防火安全检查。
4.加强冬至、春节、清明期间坟头火源管控,倡导安全文明祭祀,最大限度减少火灾隐患。
5.对重点人员进行重点教育和监护,特别是对痴、呆、傻等特殊群体要落实好专人监护。
(五)防火值班
森林草原防火期内,按照值班表实行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坚决杜绝脱岗、漏岗、缺岗现象。各村要将防火值班表上报镇森林草原防火应急办公室,镇森林草原防火应急办将对各村值班情况实行不定期检查。
五、火灾扑救
(一)火灾报告。各村一旦发生森林草原火灾,必须立即向镇森林草原防火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森林草原防火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森林草原火灾报告后,如属于以下情况时,要及时提出处理意见,报告镇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或副总指挥。
1.火场跨镇、村行政区域交界地段;
2.在燃烧受害森林面积在2公顷以上的;
3.林业重点工程及国有林场发生的森林草原火灾:
4.严重威胁村庄、村民区、国家重要设施的;
5.连续燃烧30分钟尚未扑灭的;
6.其他需要镇支援扑救的。
(二)报告程序
1.各村向群众公示森林草原火灾值班表,公布镇火警电话(0477-2780608,15149469999,15134874965)。
2.各村(社区)森林草原防火值班人员接到森林草原火情报告,应立即逐级向村防火负责人和包联领导及镇森林草原防火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三)森林草原火灾报告基本内容
起火时间、着火地点(具体地名)、起火原因、燃烧时间,林草地植被状况,现场风向、风速;现场组织指挥人员和扑救力量状况。
(四)组织实施
1.镇防火值班带班领导接到值班员报告后,要详细了解火场态势,做好应急措施准备,必要时立即成立前线指挥部,以便加强火场指挥。包村领导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指挥火场扑救工作。
2.包村领导、村书记、主任负责村域内防火工作的指挥调度和督促检查,出现火情,第一时间通知扑火小分队和就近的半专业扑火队,并立即上报镇里,实现村镇快速响应。
3.接到重大森林草原火灾报告后,镇森林草原防火应急指挥部至少有一位副总指挥以上领导在指挥部办公室坐镇指挥,并组织相关部门人员以最快速度赶赴火场,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各处置火灾事故。发生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时,将设立以下两个指挥中心:
现场指挥中心。由镇指挥部领导和指挥部成员及相关村“两委”干部组成,负责现场扑救指挥工作。
指挥联络中心。由至少一名指挥部领导和指挥部成员组成,负责与现场指挥中心联络,及时掌握火情动态,负责上传下达及后勤支援保障工作。
(五)扑救原则
既要实施有效扑救,又要避免人员伤亡。根据不同的火情动态,根据具体实际采取如下扑救原则。
一是加强现场指挥,根据地形、植被、风向、风速等,科学有序组织扑,确保扑数人员人身安全:
二是不准组织孕妇、儿童和老弱病残的人员参加扑救森林草原火灾:
三是采取“牺牲局部、保护整体”的办法,利用自然地形,开辟防火隔离带,防止林草火蔓延:
四是林草火扑灭后事发现场必须留有人员看守火场,防止复燃。
(六)通讯联络
镇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要坚持24小时值班,赴现场指挥人员应携带移动电话等通讯工具,随时保持与镇森防办、火场内部、各扑火队队长的联系。各级扑火队员在接到扑火命令后立即到指挥部报到并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任务,没有领导批准,一律不得离岗。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罕台镇森林草原防火应急预案.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