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3-04 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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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编制,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11日起至202512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ordos.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鄂尔多斯市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政务公开科联系(地址: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兴泰商务广场T1二楼204室,联系电话:0477-8581171)。

一、总体情况

2025年,鄂尔多斯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各项决策部署,准确把握职责定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依法依规主动公开、规范有序依申请公开、持续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强化平台建设和监督保障效能,全力满足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需求,努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实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在发展新质生产力、全面深化改革开放、优化营商环境、教育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领域加大公开力度2025年,通过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9206政府文件37建议、提案答复函386件,发布市人民政府公报(电子版)10发布通知公告92条,在线访谈14期,意见征集反馈24条。2025全市各级各部门制发政策解读418件,通过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政策解读37件。“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617条。开设“暖城教育”专栏,包含动态信息、基本信息、教育服务、学校名录、招生政策、校外培训白名单、学生资助政策和家校共育等12个栏目,覆盖教育领域的各个方面,助力构建公平、优质、高效的教育环境共发布1400余条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依法规范依申请公开全流程管理,加强联合会商和案例研判,推动高频申请领域信息转化为主动公开,从源头减少同类申请。规范使用自治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平台,指导、调度各旗区、各部门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件,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一网通办”能力。2025年,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637件。全市全年办理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109行政诉讼60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组织、指导、监督全市行政机关对现行有效、失效或废止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完成全市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统一公开工作。截至2025年,全市共发布现行有效政府规章2部、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60件。常态化开展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表述不规范信息检查删除工作,全市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共删查政治有害信息2257条;全市政府网站共删查整改错敏信息和表述不规范信息38371条。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完成鄂尔多斯市政府网站群集约化平台升级改造项目招标采购、合同签订、功能性验收及付款工作。完成全市政府网站群及市政府网站运营管理项目、内容安全监测项目招标采购、合同签订、验收付款等相关建设管理工作。完成政府网站群平台信创化改造。2025年新上线网站4个,开设政务新媒体3个,注销政务新媒体56个。

(五)监督保障情况加强政府信息日常监测工作,持续做好市政府门户网站不定期巡查等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相关部门整改到位。加强政务公开指导和培训,多次深入相关旗区政数局进行调研,面对面解答基层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效提升基层政务公开意识和能力;组织举办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培训4次,围绕做好新时代政务公开、政务新媒体运行维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等内容,进行了专业性和针对性的授课,有效提高全市政务公开队伍的业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2

规范性文件

48

124

36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7845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1784

行政强制

14535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24803.431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501

48

0

5

1

35

159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7

0

0

0

0

0

47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34

19

0

0

0

15

56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01

0

0

0

0

0

10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12

0

0

0

0

0

12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1

0

0

0

0

1

2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1

0

0

0

0

0

1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8

2

0

0

0

0

2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5

3

0

0

0

0

18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6

0

0

0

0

0

6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9

2

0

0

0

0

1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27

1

0

1

1

1

31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588

15

0

0

0

14

617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9

0

0

1

0

0

1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10

0

0

0

0

0

1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

0

0

0

0

0

2

2.重复申请

11

0

0

0

0

0

1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2

0

0

0

0

0

2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1

1

0

0

0

0

2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1

2

0

0

0

0

33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

0

0

0

0

0

2

3.其他

45

1

0

1

0

1

47

(七)总计

1425

46

0

3

1

32

150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23

2

0

2

0

3

13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38

25

31

15

109

4

2

10

4

20

21

0

16

3

4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一是主动公开供给能力有待提升。基层政务公开广度和深度还需拓展,存在简单公开、碎片公开、模糊公开、滞后公开现象,难以满足基层群众深层次需求。二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推进不均衡,各单位公开程度不同,工作合力发挥不充分。三是部分基层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质量有待提高。

(二)改进情况一是抓好公开内容供给。围绕企业和市民所需,深化信息公开专栏、政府网站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等载体建设,创新数字政府融合服务,丰富政务公开内容。持续加强政策公开和解读,紧紧围绕我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工作,及时发布重大政策、重要信息,推动做好政策实质性解读。二是提升公开质量。进一步明确政府网站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标准,细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责任分工,提升主动公开信息的准确性、实用性和时效性。三是指导督促各地各部门强化政务公开业务能力建设,继续组织举办全政务公开、政务新媒体方面培训,不断提升工作专业化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我市各级行政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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