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医疗保障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20 10:33
作者:马啸
来源:鄂尔多斯市医疗保障局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鄂尔多斯市医疗保障局编制。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鄂尔多斯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477-8581050)。

一、总体情况

2025年,鄂尔多斯市医疗保障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各项规定,将政府信息公开与医保改革攻坚、基金监管、服务提质等核心业务深度融合,构建“政策解读精准化、公开渠道多元化、监督管理规范化”的工作体系,着力提升公开质量、拓宽公开渠道、强化公开实效,切实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现将鄂尔多斯市医疗保障局2025年政务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5年,鄂尔多斯市医疗保障局在官方网站主动公开信息368条,其中,概况类信息5条、政务动态信息291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72条;在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988条,阅读量66万余次;133篇稿件被国家、自治区及市级主流媒体推广。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5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均已办理完成。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鄂尔多斯市医疗保障局坚持网站、微信、抖音、快手等平台自己办、自己管,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制度,规范信息发布流程。加大对网络的监测力度,确保局属网站和新媒体平台的内容安全和网络安全。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情况。在“医保鄂帮办”微信小程序推出集成式“医保工具箱”,所有医保服务“一个入口”可查可办;制作《你问我答》《医保体验官 带您走流程》等系列宣传视频,在“鄂尔多斯医保”视频号、“鄂尔多斯暖城医保”抖音号、“暖城医保保”快手号发布,2025年各平台共发布视频225条,累计播放量90余万次;全市医保系统开展“六进”活动164场次。

(五)监督保障情况。加强信息发布审核,完善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将制度流程化,确保公开发布的信息及时、准确、不泄密,同时每月进行有害信息和错敏词排查,确保官方网站信息和局属各新媒体平台发布内容准确。接诉即办便民服务热线医保专席提供工作日中午和周六日延迟服务,通过周报、月报、季报常态化分析研判群众咨询高频问题,保障及时解决答复群众诉求。2025年未有因信息公开不到位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2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3.其他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问题和改进情况

2025年,我局聚焦参保缴费、待遇保障、基金监管等核心业务,扎实推进医保领域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在保障群众医保知情权上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和群众期盼,工作仍存在薄弱环节:一是医保政策解读的针对性有待加强,通俗化、具象化表达还需提高,部分专业内容群众理解难度较大;二是信息公开的渠道和载体较为单一,未能充分满足不同群体的信息获取习惯。

下一步,市医保局将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靶向发力补短板、提质效。一方面,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持续优化政策解读模式,通过图文图解、短视频宣讲、场景化案例、智能答疑等多元形式,把复杂医保政策转化为群众 “听得懂、用得上”的通俗语言,让政策红利直达快享;另一方面,拓宽信息公开渠道,统筹用好网站、微信公众号、短视频平台等线上阵地,同步在政务服务大厅、定点医药机构等线下场所设置公开专栏,定期开展线下医保政策宣传活动,切实提升政务信息公开的覆盖面和实效性,以信息公开赋能医保治理、保障民生福祉。

六、其他需要报关的事项

(一)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2025年我局未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其他需要通过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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