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7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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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市政府金融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内蒙古自治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内政公发〔2021〕1号)和《鄂尔多斯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鄂政公办发〔2021〕2号)等文件要求,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公开,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及时发布政策解读,积极为群众答疑解惑,政务公开工作扎实推进,各项工作进展明显。本报告所列统计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现将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市政府金融办主动公开信息渠道主要有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市政府金融办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LED屏、报刊杂志等多种形式公开政府信息。全年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合计505条,其中政务动态类信息358条,转发自治区各类批复文件8条,重点业务信息139条;微信公众号主动公开政务信息218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办已于2019年修订了《鄂尔多斯市金融工作办公室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并在门户网站专门栏目进行公开,同时对办理流程、承接申请科室、联系电话、办公地址及办公时间等进行了详细说明。2021年市政府金融办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及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深化政务公开组织领导。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办领导分工,并在门户网站公开。根据人员变化情况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落实政务公开责任。二是强化政策解读力度。进一步加大对政策性文件的解读力度,对以市政府名义印发的文件进行解读,提炼要点、丰富形式,不断增强政策文件的可读性。2021年在《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企业上市挂牌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政策解读中创新性使用图文解读,更便于群众把握要点、加深理解。三是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在门户网站设立政务公开专栏,按要求编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我办建设了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门户网站,设置了政务公开等栏目,解决了信息公开、新闻宣传及时更新和办事服务集中呈现问题。切实规范和加强网站管理,有效提升网站发布信息、政策解读、回应关切、服务公众的能力和水平。一是提升网站服务功能。进一步拓展网上办事服务功能,规范网上办事服务流程,不断加大完善办事力度,更好地服务群众需求。二是加强网站建设管理。认真做好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更新,严格审核把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网站日常运行维护时,定期检查网站链接的有效性,确保网站安全平稳运行,保障公众及时获取政府信息、获得便利在线服务。 

  (四)监督保障情况 

   2021年,市政府金融办重新修订了办内信息报送考核制度,将政务公开信息报送情况列入全办工作人员日常考核指标范围,并作为各科室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同时,积极参加市政务服务局组织的“全市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清网行动’推进会”等培训和会议;接受市政务服务局对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的日常监督,按时报送网站相关情况整改报告。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1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预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预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一是创新意识不够强。对工作动态等信息公开的多,主动公开深度与广度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政务公开工作队伍有待加强。需加强配备专岗专职人员,持续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改进情况:一是加强总结提升。在今后的信息公开工作中,要主动学习借鉴其他政府部门网站的好经验、好做法,不断强化管理、提升服务。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二是持续推进主动公开工作。在办内向科室强调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拓宽主动公开广度,提高主动公开深度,使政务公开真正发挥作用。三是加强市政府金融办政务公开工作队伍建设。随着政务公开工作不断细化,培训配备专职干部从事政务公开工作,不断将我办政务公开工作提高到新的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我办本年度不涉及公开申请行为,未收取信息处理费,特此报告。

  (二)落实上级主管部门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内蒙古自治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内政公发〔2021〕1号)和《鄂尔多斯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鄂政公办发〔2021〕2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办实际落实工作要点。本年度在推进优化营商环境信息公开领域,我办发布信息共计59条,其中原创24条。持续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信息公开,信息共计发布25条,其中原创4条。持续做好重大政策发布解读回应工作,协助市政府代拟《鄂尔多斯市突发性金融风险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政策解读与《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企业上市挂牌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政策解读,以文字说明、图示图解等多元化解读形式,提升提升政策解读质效。严格按照市行政审批与政务服务局要求完成IPV6备案。将部门网站办事服务入口与“蒙速办”相关联,助力打造全区统一政务服务平台。

  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信息公开年报栏目查阅。网站地址: 

  (http://jrb.ordos.gov.cn/xxgk/xxgknb/) 

  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市政府金融办联系(地址: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博宇盛大商业广场5层;邮政编码:017000;电话:0477-8580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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