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和《鄂尔多斯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汇总鄂尔多斯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编写而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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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务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2017年,市城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结合城管工作实际,切实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以依法行政、提高效能、促进反腐倡廉和建设服务型机关为目标,全面推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切实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政府信息公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为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科室﹑支队相关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机关和一个二级单位分别配备一名兼职人员负责政务公开日常工作,其他人员根据工作需要随时抽调,为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和建立长效机制,奠定了组织基础。
(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更新完善情况。按照鄂尔多斯市政府信息办统一部署的全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 我局按时完成了政府信息填报工作,完善了《部门信息公开目录》里的分类项目,认真梳理各类信息,及时网上发布。
(三)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和制度情况。按照市委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根据信息公开工作新要求、新变化,修订完善了《鄂尔多斯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通知》、《政府信息协调机制》、《政策解读制度》﹑《新闻发布管理制度》﹑《网站运行管理制度》、《门户网站信息内容建设工作制度》、《网站安全应急预案》等工作制度,完善了信息公开程序、内容和管理工作。
(四)宣传培训等情况。我局组织市局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鄂尔多斯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等相关文件,大大提高了干部职工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充分利用信息公开平台。一是积极主动在“鄂尔多斯在线”、“鄂尔多斯政务信息公开网”“鄂尔多斯党建”等网站和鄂尔多斯日报、鄂尔多斯晚报、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等信息公开平台发布政府信息468条,印发工作信息简报13期。二是及时更新完善鄂尔多斯市政府门户网站部门概况。对领导班子成员、职能职责、科室及二级单位情况进行及时更新完善。三是加大公示公告力度。在办公场所设立党务政务公开栏、公示栏等,就党务政务方面的职责职能、机构设置、工作人员、重点工作开展情况等内容进行公示。
(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一是行政权力运行。我局完善鄂尔多斯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在“鄂尔多斯市政务服务网”依法向社会公开部门的领导班子成员、职能职责、内设机构、二级单位和联系方式等信息。根据《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行政权力梳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鄂府发〔2014〕43号)要求,全面梳理我局权力清单,对梳理出的35项行政权力清单(其中行政许可1项、监督检查3项、强制措施2项、强制执行6项、行政处罚23项)进行了修改、复核和动态管理,并通过“鄂尔多斯市政务服务网”向社会公布。二是财政资金管理。按照《预算法》、《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本级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方案的通知》(鄂府办发〔2014〕89号)的要求,我局及二级单位已将2017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2017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以及本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情况按季度在鄂尔多斯市信息公开网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开展情况
2017年度我局没有收到以书面或其他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受理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投诉情况及处理结果
2017年度我局没有受理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投诉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度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2017年,我局加大了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拓宽了主动公开范围和渠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但与民众需求还有一定差距,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更新不够及时、方式仍需拓展,内容仍需丰富和细化。
(一)强化学习意识,提高工作积极性。一是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知识的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二是继续将政务公开作为本局的工作重要内容,认真抓好落实,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不断增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进一步加强网站信息发布的时效性。一是及时发布通知、公告信息,做到文件公布时效性强。二是严格动态信息报送规定,杜绝信息迟报现象。
(三)加大政策解读力度,提升城管服务水平。积极开展全市城管执法领域政策解读工作,主动回应广大群众关切,通过邀请专家、新闻媒体、撰写文章、接受采访等形式宣传城管执法有关政策,营造良好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