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林业局2010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编制,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发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六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日期自2010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0日止。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市林业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新区鄂尔多斯市林业局,邮编:017000,电话:8580114,电子邮箱:erdoslyj_xcb@126.com)。
一、概述
2010年,鄂尔多斯市林业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着力强化平台建设,依法推进政务公开,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水平,全力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行使知情权、表达权、监督权。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规范的信息公开制度。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我局2010年工作的总体部署,落实分管领导,明确责任处室。将信息工作纳入对各单位的年度考核。建立奖惩制度,年度对各处室信息工作进行计分考核,对信息工作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
二是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按照市政府办公厅要求,我局认真开展林业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工作。为把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督促、检查各处室单位工作落实情况,并及时向局领导报告工作进展情况。2010年,我局在总结历年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经验的基础上,通过完善落实《鄂尔多斯市林业局信息报送考评制度》,层层落实责任,全系统把信息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任务来抓,各旗区、事业单位、科室每月要完成1—4条信息的上报任务,并和年底考核挂钩,促使林业宣传工作走上了制度化的轨道。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0年,我局编办《林业快讯》32期、《绿色鄂尔多斯》季刊3期。协调《中国绿色时报》、《中国林业》、《中国科技时报》、《内蒙古日报》等新闻媒体印发稿件50余篇,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内蒙古电视台、内蒙古广播电台等多家新闻媒体深入宣传报道我市生态建设12次。在鄂尔多斯市林业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林业信息310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本年度无单位和个人对本局提交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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