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召开2019年第4次常务会议
发布时间:2019-04-22 0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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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9日,市委副书记、市长斯琴毕力格主持召开2019年第4次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鄂尔多斯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鄂尔多斯市深化营商环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 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实施意见》《鄂尔多斯市12345市长热线工作管理规定》《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等事项。
市委常委、副市长金武、倪嘉宇,副市长于仁杰、李文忠,市政府党组成员马建峰,市政府秘书长张众志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制定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举措。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相关条例,结合实际,科学制定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条例,为打赢蓝天保卫战提供坚强制度保障。要进一步明确企业主体责任、政府监督责任、相关部门监管责任,强化依法监管、依法整治、依法落实,着力加强矿区排土场、道路扬尘等突出问题治理,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会议指出,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是加快项目建设、稳定投资的关键。要坚持优化、深化改革,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完善体制机制、提升工作效率、转变工作作风,确保改革取得实效,为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会议强调,各级各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我市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引导和支持民营企业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帮助民营企业解决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促进和推动民营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
会议强调,民生无小事,要高度重视市长热线管理运行,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及时解决好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坚持问需于民、问计于民,认真梳理分析群众意见,更好地改进政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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