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审旗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公告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二、征收土地位置:
乌审旗无定河镇庙滩村。
三、被征地村(嘎查)及面积:
乌审旗无定河镇庙滩村集体农用地62.9070公顷(耕地0.6945公顷、天然草地62.0396公顷、人工牧草地0.1729公顷)、集体建设用地2.1282公顷。
四、土地补偿费和安置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水浇地216036.00元/公顷,林地88956.00元/公顷、牧草地63540.00元/公顷、天然草地63540.00元/公顷、建设用地52500.00元/公顷。
五、被使用国有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员安置办法:
货币安置、户口安置、劳动力安置。
六、被征收土地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本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到指定的地点办理征地补偿登记,请互相转告。
凡从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现场调查之日起,抢建、抢种的地上附着物不予办理补偿登记。
登记时间:2013年6月15 -22日
登记地点:乌审旗国土资源局征地股
复核时间:2013年6月22日
联系人: 沙楚日勒图
六、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规定期限内不办理征地补偿登记被视为放弃其应有的权益。
特此公告
乌审旗人民政府
二〇一三年六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