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东胜区房屋拆迁公告(十三)
发布时间:2010-05-17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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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东胜城市建设开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修建民族街南北辅路及雨污配套管网工程建设项目,已经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发展和改革局东发改发〔2010〕104号文件,鄂尔多斯市东胜区规划局核发的地字第150602201000070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东胜区国土资源局核发的〔2010〕第7号《建设用地批准书》批准,我办发给了《房屋拆迁许可证》。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八条规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拆迁人:鄂尔多斯市东胜城市建设开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二、拆迁范围:民族街北辅路(碾盘梁环路至兴胜路)、民族街南辅路(伊化路至沃热路),道路全长6062.22米,北辅路道路红线20米,南辅路道路红线12米范围内的房屋。
三、拆迁期限:二0一0年三月四日至二0一0年五月三十日前拆迁完毕。
四、拆迁人已将拆迁补偿安置资金存入金融机构。
五、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应当自房屋拆迁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选择房地产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评估,并将选择结果报拆迁办,逾期视为放弃上述权利。当被拆迁人放弃选择评估机构后,对拆迁人委托的评估机构作出的房地产价格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接到评估报告之日起5日内委托其他评估机构重新进行评估,并将委托情况报拆迁办,逾期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东胜区拆迁办
二0一0年三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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