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11月8日—11月14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11-14 1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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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11月8日-11月14日我局对4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1115日-11月21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477-5111789   

通讯地址: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新区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

邮 编:017000

        

 

 

 

2025118日-1114日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批复名称

审批文号

批准时间

1

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鄂尔多斯市东方佳成环保有限公司

煤矸石营养土制备技术与应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批复

鄂环审字[2025]172

20251110

2

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关于内蒙古绿筑再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准格尔旗建筑垃圾综合处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批复

鄂环审字[2025]173

20251111

3

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关于内蒙古吉星能源有限公司吉星煤矿

整合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批复

鄂环审字[2025]174

20251111

4

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关于鄂尔多斯市峰昊国际能源有限公司

一期年产24万吨天然气液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批复

鄂环审字[2025]175

2025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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