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内蒙古华通瑞盛能源有限公司行政处罚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11-11 09:15
作者:
来源:鄂尔多斯市应急管理局

案件名称

内蒙古华通瑞盛能源有限公司未消除事故隐患、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未定期组织演练和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案

行政相对人名称:

内蒙古华通瑞盛能源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

91150621674394026M

法定代表人

李伟东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事由

1.内排土场+1280m平盘局部安全挡墙高度不足卡车轮胎直径的0.4倍;2.上半年未组织现场处置方案演练;3.采场西部集水坑+1250m平盘排水泵站配电点未设置防护栏及警示标牌,柴油发电机无防雨设施、未设置接地保护。

处罚依据

1条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和《煤矿安全规程》第五百七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和《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七十七条的规定进行处罚;第2条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一条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六项和《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十一条、第二条的规定进行处罚;第3条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五条和《煤矿安全规程》第五百一十四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一项和《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进行处罚。

处罚结果

内蒙古华通瑞盛能源有限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壹拾壹万元整(¥110,000.00)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24-11-05

处罚决定书文号

蒙(鄂)煤安罚〔2025〕102002号

处罚机关

鄂尔多斯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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