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东胜区聚乐阁老年服务中心等6家民办非企业单位:
经查,鄂尔多斯市东胜区聚乐阁老年服务中心等6家民办非企业单位(名单详见附件)已连续两个年度未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年度工作报告并接受年度检查。上述行为已构成《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所规定的“拒不接受或者不按照规定接受监督检查”的情形。
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及《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十条之规定,登记管理机关对连续两年不参加年检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有权予以撤销登记并公告。同时,各民办非企业单位未履行年度报告义务的行为,亦符合《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应列入活动异常名录的情形。
本机关在发现上述违法事实后,依据《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七条之规定,已符合立案条件。然而,在督促各单位主动办理注销登记手续过程中,本机关无法通过登记的住所、电话等有效方式联系到部分单位负责人,或虽能联系到负责人但其未在通知期限内配合调查、亦未主动前来办理相关注销手续。为保障行政程序的依法推进,现以公告方式向你们送达本通知,责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聚乐阁老年服务中心等6家民办非企业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主动前往鄂尔多斯市东胜区联邦大厦A座一楼民政局综合窗口(联系部门: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民政局社会组织、慈善事业和区划地名综合室;联系电话:0477-8181988)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如逾期仍未办理,本机关将依法对你们启动行政处罚程序,并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八条及《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十条的规定,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决定,同时收缴登记证书和印章,并予以公告。
特此公告。
附件:6家民办非企业单位名单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民政局
2026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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