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先行调解“快一步” 换暖城营商“优一度”——东胜法院“先行调解”机制有效降低企业解纷成本
东胜区人民法院聚焦市场主体司法需求,探索推行民商事案件“先行调解”机制,主动将司法工作融入营商环境建设大局,取得良好成效。
区人民法院创新实施“调解优先、诉讼断后”。在立案环节,对适宜调解的商事案件,经当事人同意后,一律优先引导至调解程序,由专业调解力量开展快速调处。通过强化诉调衔接、简化流程,推动大量纠纷高效、低成本化解于诉前。调解不成者,则无缝衔接、快速转入诉讼审理,实现解纷流程“调速不提质”。
实践表明,这一改革举措有效缩短了企业解纷周期,降低了诉讼成本,并以柔性方式维护了商事关系的可持续性,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以司法服务的“快响应”,换取了市场主体的“优体验”,为东胜区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了扎实的司法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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