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胜区助企行动任务清单
资料来源:工信和科技局 发布日期:2025-11-04 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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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立“六本账”(共25条)

(一)建立“拖欠账”(共3条)

1.以新一轮政府拖欠企业账款摸排底数为基础,结合各级各类转办的投诉事项,分类建立拖欠企业账款台账,用好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等政策,依法依规有序偿还,确保各类拖欠账款动态清零。

牵头单位:区工科局

责任单位:高新区企业服务中心、区发改委、教体局、农牧局、住建局、商务局、卫健委等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强化源头管控,严防新增拖欠,严格执行防范和化解拖欠企业账款长效机制,坚决维护企业资金链安全。

牵头单位:区财政局

责任单位:高新区企业服务中心、区发改委、教体局、农牧局、住建局、商务局、卫健委等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3.持续推进“连环清”工作,国有企业要带头发挥清欠作用,对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做到“应付快付、应付尽付”,切实保障中小企业合法权益。

牵头单位:区国资委

责任单位:高新区企业服务中心、区发改委、教体局、农牧局、住建局、商务局、卫健委等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二)建立“信贷账”(共5条)

4.建立优质企业和重大项目关于长期贷款、短期贷款、流动资金贷款以及固定资产贷款等融资需求清单,动态向金融机构推送,引导金融机构给予合理融资支持,加大银企资金供需精准对接力度。

牵头单位:区财政局

责任单位:高新区企业服务中心、区发改委、工科局、能源局、农牧局、住建局、商务局、工商联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5.搭建行业主管部门、担保机构、企业与金融机构沟通桥梁,开通金融服务绿色通道,为企业提供更加公平便捷的金融服务。

牵头单位:区财政局

责任单位:高新区企业服务中心、区发改委、工科局、能源局、农牧局、住建局、商务局、工商联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6.落实好无还本续贷政策,普通商业贷款在放贷条件和利率水平上实现对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一视同仁”。

牵头单位:区财政局

责任单位:高新区企业服务中心、区发改委、工科局、能源

局、农牧局、住建局、商务局、工商联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7.指导国有担保公司在完善内部制度、规范担保行为、规模总体合理、担保风险可控的基础上,重点开展中小微企业担保业务。

牵头部门:区国资委

责任单位:高新区企业服务中心、区发改委、工科局、能源局、农牧局、住建局、商务局、工商联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8.用好各项货币政策工具,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撬动更多金融资源对民营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帮助企业缓解资金压力。

牵头单位:区财政局

责任单位:高新区企业服务中心、区发改委、工科局、能源局、农牧局、住建局、商务局、工商联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三)建立“投资账”(共7条)

9.全面摸排企业现有投资及未来投资意向,分类建立年度重点项目和“十五五”储备项目两本台账。

牵头单位:区发改委

责任单位:高新区企业服务中心、区工科局、能源局、农牧局、住建局、交通局、水利局、林草分局、自然资源分局、生态环境分局

完成时限:2025年6月

10.认真落实自治区推出的10个涉企服务“一件事”,围绕项目建设重点环节,开展涉企行政审批特殊环节专项清理规范行动,推动涉企“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

牵头单位:区政数局

责任单位:高新区企业服务中心、区发改委、工科局、能源局、农牧局、住建局、交通局、水利局、林草分局、自然资源分局、生态环境分局、应急管理局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1.规范招投标领域管理,不得设置排斥、限制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参与招投标活动的不合理条件,严厉查处国有企业凭借国企资信中标后直接转包给民营企业从中赚取差价的行为,推动招投标市场公平公正。

责任单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胜区分中心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2.建立企业审批帮办代办机制,严格执行重点项目集中审批联动机制,强化要素统筹,积极争取用水、用能、用地等指标,引导和支持区内大中小企业再投资、再建设,持续扩大投资规模、壮大产业板块。

责任单位:区国资委、发改委、政数局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3.开展“减环节、减材料、减成本”助企惠企行动,帮助

企业缓解压力,降低企业交易成本。

牵头单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胜区分中心

责任单位:高新区企业服务中心、区工科局、能源局、农牧局、住建局、交通局、水利局、林草分局、自然资源分局、生态环境分局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4.聚焦产业链短板和行业空白,建立招商引资目标清单,精准开展招商引资,推动重点企业延链补链强链。

牵头单位:区商务局

责任单位:高新区企业服务中心、区工科局、能源局、农牧局、住建局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5.统筹推动谋划央地合作项目,依法规范协议、合同签订内容和工作流程,全面落实与央企、自治区国企议定事项,加快推动已签订协议项目建设,“一企一策”解决在建、拟建项目要素制约和前期手续办理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项目早竣工、早投产、早达效。

牵头单位:区国资委

责任单位:高新区企业服务中心、区工科局、能源局、农牧局、住建局、交通局、水利局、林草分局、自然资源分局、生态环境分局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四)建立“技改账”(共2条)

16.抢抓国家“两重”“两新”政策机遇,积极争取国家技术改造再贷款、超长期特别国债等支持,加快组织实施一批技术改造升级和设备更新项目,加大各类技改项目储备力度,建立企业技改项目台账,鼓励支持能源、装备、纺织、建材等重点行业加大设备更新和技术迭代升级,深入实施农牧业技术集成化、劳动过程机械化、生产经营信息化,不断提升产业高端化、智能化、 绿色化发展水平,有效降低生产成本。

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工科局、农牧局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7.对标能耗标杆水平和用水定额先进值,开展工业领域碳排放和用水诊断评估,加快创建节能节水型园区和一批节能节水型企业。

牵头单位:区发改委、工科局

责任单位:高新区企业服务中心、区水利局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五)建立“创新账”(共3条)

18.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围绕科技“突围”工程重 点点位,征集技术需求,构建“企业出题+政府立题+科研机构答题”科研攻关机制,建立科技创新技术需求台账,遴选一批发展潜力大的优质项目开展技术攻关,加大科技创新与产业需求精准对接力度,增加高质量科技供给,一体推进企业找技术、成果找

市场,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打造协同创新生态。

牵头单位:区工科局

责任单位:高新区企业服务中心、区发改委、能源局、农牧局、住建局、教体局、商务局、卫健委、文旅局、市场监管局、交通局等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9.持续推进“双倍增”计划,支持重点产业链主企业与知名科研院所组建创新联合体,集中科技资金支持重点创新项目核心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实现产业链与创新链的有机融合,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2025年,除基础研究外,由企业牵头承担各类科技任务的比例不低于50%,科技“突围”工程等重大科技任务原则上全部由企业和企业组建创新联合体承担。

牵头单位:区工科局

责任单位:高新区企业服务中心、区发改委、能源局、农牧局、住建局、教体局、商务局、卫健委、文旅局、市场监管局、交通局等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

20.实施企业科技特派员行动,重点服务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等,鼓励和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支持企业积极申报上级能源、农牧业等重点领域研发项目。

牵头单位:区工科局

责任单位:高新区企业服务中心、区发改委、能源局、农牧局、住建局、教体局、商务局、卫健委、文旅局、市场监管局、交通局等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六)建立“困难账”(共5条)

21.全面摸排企业生产经营和产业发展面临的堵点、卡点、难点和需求诉求,分类建立企业需求和困难诉求台账,针对存在的问题,逐项定责任、定措施、定时限,切实解决企业在用能需求、降本增效、金融支持、产销衔接、能源保供、手续办理、用工需求、物流等方面的实际问题和诉求。

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工科局、能源局、农牧局、住建局、商务局、文旅局、交通局、市场监管局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2.畅通服务企业渠道,搭建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平台,统筹用好政府债券、财政贴息、专项资金、税费优惠等各类政策工具,并加强与货币、就业、产业、区域等政策的协同。

责任单位:区政数局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3.行业主管部门要分类梳理政策清单,充分发挥政策引导、行业专家专业技术以及行业协会资源整合优势,加强政策培训、解读和宣传,“一业一策”突破共性难题,“一企一策”解决个性困难、高效响应企业需求,推动惠企政策智能匹配、精准直达。

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工科局、能源局、农牧局、住建局、商务局、文旅局、交通局、市场监管局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4.优化规范执法行为,梳理规范涉企监管事项,严格行政检查标准和程序,依法合理确定监管对象,加强“双随机、 一公开”监管和合规指引,清理越权收费、严控标准。

责任单位:区政数局、市场监管局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5.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涉企检查规定,执行“五个严禁”“八个不得”,实施“体检式监管+服务型执法”,集中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行为,切实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推进市场公平公正。

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二、实施六大培育行动(共12条)

(一)实施千亿企业培育行动(共2条)

26.以现有中国500强企业和中国民营企业500强企业为重点,大力招引世界500强企业、上市公司、独角兽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等,实行领导包联机制,及时掌握企业发展需求,鼓励和引导企业上项目、扩投资、增效益、提规模,支持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加快产业整合。

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工科局、能源局、商务局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7.帮助企业积极争取新能源、用水、用能、用地等要素指标,支持区内大型企业通过收购、并购、参股等方式整合资源,提升发展能级,推动企业营业收入尽快突破千亿元大关。

责任单位:区能源局、水利局、自然资源分局、林草分局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二)实施准500强企业培育行动(共2条)

28.鼓励营业收入超50亿元、创新能力强、质量效益优、发展潜力大,具有引领、示范、带动作用的优质企业,通过增资扩股、股权转让、混改等形式引进投资者,实现资源整合利用,持续提升企业规模。

责任单位:高新区企业服务中心、区发改委、工科局、能源局、商务局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9.推动企业延伸产业链,创新发展模式,补齐发展短板,打通内循环,提升价值链水平,引导企业上项目、扩产能,全方位助力企业快速扩张。

责任单位:高新区企业服务中心、区发改委、工科局、能源局、商务局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三)实施企业上市挂牌培育行动(共2条)

30.针对上海、深圳、北京证券交易所不同板块上市条件,

遴选有上市意愿的企业纳入上市后备企业培育库,安排专人对入库企业进行全程跟踪服务,及时掌握企业上市进展,分行业、分层次、分梯队进行重点培育,邀请专业上市辅导团队定期开展培训,提升企业对上市运作的理解和实操能力,2025年实现企业上市培训和入库培育全覆盖,推动更多优质企业改制上市。

牵头单位:区财政局

责任单位:高新区企业服务中心、区发改委、工科局、能源局、住建局、商务局、农牧局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31.针对企业在上市过程中遇到的土地权属、环保合规等问题,联合多部门为企业开辟绿色通道,推动存在问题尽快解决,助力企业在主板、创业板、科创板、新三板成功上市挂牌。

牵头单位:区财政局、自然资源分局、林草分局、生态环境分局、水利局

责任单位:高新区企业服务中心、区发改委、工科局、能源局、住建局、商务局、农牧局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四)实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梯度培育行动(共1条)

32.强化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建立“选种、育苗、培优”全周期培育体系,以2025年政策调整窗口期为契机,紧跟国家政策导向,重点加强“金种子”梯度培育,做实企业筛选入库,对照国家、自治区评价标准,“一对一”进行诊断服务,提升国

家级“小巨人”企业、自治区级“专精特新”企业等申报成功率,力争实现国家级“小巨人”企业“零的突破”,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

牵头单位:高新区企业服务中心、区工科局

责任单位:区能源局、农牧局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五)实施中小企业升规培育行动(共2条)

33.建立中小企业升规培育库,实行精准培育与动态管理,对入库企业进行精准筛选、分类管理、动态调整,精准扶持潜力企业、临界企业升规纳统,确保培育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责任单位:高新区企业服务中心、区工科局、能源局、农牧局、住建局、商务局、文旅局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34.强化政策宣传与业务指导,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广泛宣传企业升规相关政策,帮助企业完善内部管理,规范运营流程,不断激发企业升规积极性,助推企业尽快升规纳统。

责任单位:高新区企业服务中心、区工科局、能源局、农牧局、住建局、商务局、文旅局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六)实施小微企业扶助培育行动(共3条)

35.依托各类企业服务平台,聚焦小微企业资金、技术、人才等需求,扎实开展小微企业扶助行动,通过采取政策解读、管理人才培训、供需对接等服务方式,帮助广大小微企业稳健发展。

牵头单位:区发改委、工科局、能源局、农牧局、住建局、商务局、文旅局

责任单位:高新区企业服务中心、区市场监管局等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36.优化登记注册流程、提升服务效能,进一步提升小微企业登记注册便利化水平。

责任单位:区政数局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37.加强小微企业经营管理领军人才和技术人才培训,全方位护航小微企业健康成长。

牵头单位:区人社局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附件:1.2025年东胜区助企行动拖欠账

2.2025年东胜区助企行动信贷账

3.2025年东胜区助企行动投资账

(1)2025年东胜区助企行动投资账(企业)

(2)2025年东胜区助企行动投资账(项目)4.2025年东胜区助企行动技改账

5.2025年东胜区助企行动创新账

6.2025年东胜区助企行动困难账

附件:东胜区助企行动“六本账”汇编册.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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