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胜区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全力做好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的意见》及《鄂尔多斯市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实施方案》要求,结合辖区实际,制定了《东胜区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电话8380634反馈意见。
二、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dsfpb2004@sina.com。
三、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送至:沙日乌素路17号农牧大楼609办公室姬璐收,邮政编码:017000,并在信封上注明“《东胜区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13日。
附件:《东胜区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乡村振兴统筹发展中心
2026年5月13日
| 东胜区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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