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资料来源: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2026-01-16 1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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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711号)文件有关规定,以及国办公开办《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按照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编制《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报告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事项等内容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在东胜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ds.gov.cn/zw/)“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内的“政府部门公开年报”栏目中公开发布,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东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地址: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乌审街西街东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0477- 8329426,邮编:017000)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我局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东胜区政府信息公开多项规章制度,结合实际,面向社会公众,深化政务公开,优化政务服务,强化依法行政,助力法治政府建设,优化营商环境,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推动条例的正确有效实施,展示我局政务工作的新形象、新风貌、新作为,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透明度,在保障公众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方面取得了积极的成效。坚持人民至上、依法公开,持续深化政务公开,提升政策公开质效,优化公开方式渠道,更加发挥政务公开促落实、强监管的功能作用。

(一)主动公开情况

本年度主要围绕上级部门重大决策部署、社会关切及重点领域,深化政策文件主动公开。通过东胜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东胜区政务新媒体、鄂尔多斯政府网站群管理平台、东胜区民生监督平台、内蒙古预决算管理平台等渠道发布政策类信息、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工作动态、营商环境、工作指南、法规政策、政策解读、推动政府法治建设信息等方面主动公开信息。

2025年,我局在东胜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总量32条,微信公众号公开信息147条,政府网群管理平台公开信息12条,内蒙古预决算管理平台公开 24条,东胜区民生监督平台公开信息 8条。根据上级要求优化完善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规范建设,结合工作实际,我局在东胜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同步统一更新了《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5项内容,公布了《东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权责清单》80项内容,发布了《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30个重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的报告》,深化了政务服务,确保了信息公开及时、准确。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强化服务理念、规范办理流程,加强沟通协商,提升工作质量,依法依规做好本单位依申请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规定给与答复,形成常态化管理,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

2025年我局共受理依申请公开30件,其中自然人申请29件,商业企业申请1件。我局按时回复了8件,本机关不掌握信息20件,结转下年2件。无行政复议、无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保障了申请人的合理信息要求。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根据单位工作实际情况,严谨规范信息发布审核,严格执行分级分类审核审批制度,从源头上保障公开信息内容真实、客观、准确。

认真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及公开工作,让政策文件更具有时效性和透明度。

建立健全动态更新机制,在东胜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集中公开现行有效部门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以全面的政务公开平台、权威的政策发布解读平台、积极筹划建设具备信息发布、解读回应、办事服务、互动交流等功能的部门网站。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定期组织检查,积极应用技术手段进行实时监控,及时督促整改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新媒体功能完整、性能稳定、交互便捷、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加便捷实用的服务。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平台的监督管理功能。

(五)监督保障情况

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为重要议事日程,局主要领导多次作出明确要求,分管领导推动重点落实,人事教育室加强组织协调,形成了各负其责、分工协作、共同推进的工作格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8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9

1

0

0

0

0

3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8

0

0

0

0

0

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9

1

0

0

0

0

2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7

1

0

0

0

0

2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2

0

0

0

0

0

2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今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进展,但依然存在一定不足之处。第一,公开形式单一。政务新媒体利用率不足,政策解读方式有待丰富。第二,信息精准度有待提升。部分领域信息更新不及时,影响公众查询体验。下阶段,我局将立足工作实际,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全过程推进政务公开,不断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内容、增加公开方式,推动政府部门运转更加阳光、透明、高效。

二是全领域规范运行,提高信息精准度。围绕各领域的公开内容、标准、方式,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标准建设,不断提升信息供给质量。

三是全维度构建体系,健全公开内容。健全完善公开、解读、回应、互动、平台有序衔接的公开体系,让群众了解政策内容、理解施政目标、参与执行过程,最大限度增进政民企协同协作。按照法治政府建设信息公开将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有关规定、执行处理情况及时在东胜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等载体向社会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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