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资料来源:东胜区政府办 发布日期:2026-01-21 1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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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以从东胜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s.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东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党政大楼642,联系电话:8381658)。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东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始终将人民利益置于首位,严格遵循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认真执行《条例》。围绕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及社会关注热点,不断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信息规范管理,着力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一)主动公开方面

  一是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按照《条例》要求,通过政府网站政务信息公开专栏、政府公报等公开方式和渠道,全面主动公开《条例》规定的公开内容。2025年,东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区政府文件12份,区政府办公室文件8份,发行政府公报4期。

  二是提高政策解读率和知晓率。要求我区各级行政机关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2025年,我区各级行政机关在政府门户网站的政策解读专栏,运用文字解读、图表解读等方式,及时解读教育卫生、人才就业等方面的重要文件,截至12月31日,共发布解读信息102条,进一步畅通企业和人民群众对政策的获得渠道。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严格按照《条例》,规范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环节,均在规定时限内进行答复,切实做到程序规范,依法办理,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交待。2025年,共办理完成依申请公开7件,因信息公开引起行政复议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一是严格把关信息发布。对区政府和区政府办公室制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梳理,截至12月31日,共梳理出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印发的文件20件,通知公告类信息7件,并已通过政府网站统一公开。

  二是扎实推进政府公报编发。通过政府公报集中发布区政府及其办公室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以及其他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公共服务管理的重要文件。年内共编发《东胜区人民政府公报》四期,已全部发放至基层单位,覆盖全区68个区直部门及92个村社区。同时,持续优化政府公报电子版服务功能,进一步提升公众查阅与使用的便利性。 

  (四)加强网站指导方面

  立足政府办职能职责,加强对政府门户网站的监督指导。通过建立与政数局的常态化沟通机制,不定期对网站发布内容、运维情况进行沟通对接。要求政数局强化对全区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今年以来,在政府门户网站建立主动公开事项目录,23个政府部门及15个镇街道配合建立专栏,对自己主动公开事项做出梳理,进一步增强网站丰富性与权威性。指导政数局发布《鄂尔多斯市东胜区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关于做好政务公开重点工作的通知》(东政数发〔2025〕7号),进一步对全区各单位政务公开、网站维护等工作做出规范要求。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9

1

0

0

0

0

1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1

0

0

0

0

1

(七)总计

6

1

0

0

0

0

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3

0

0

0

0

0

3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东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府文件发布不够及时。二是部门单位对政府文件的政策解读工作仍然缺乏理解。

  2026年,东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将从以下方面加以改进:一是信息公开处理工作应当更专业化全面化,保留全过程的办公痕迹。二是组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进行司法培训,学习法律知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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