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应急管理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资料来源:应急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6-01-16 15:54
字号:大中小
打印: 保存: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规定并结合我单位实际工作内容编制,总结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应急管理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所列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可与东胜区应急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市民中心A座610室,电话:87585602。

一、总体情况

2025年,东胜区应急管理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国家、自治区、市、区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紧紧围绕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等主责主业,不断深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流程、拓展公开渠道,持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以高质量信息公开助力全区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

(一)主动公开方面

聚焦主责主业,确保执法公开公示。我单位2025年通过东胜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本单位相关栏目,累计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4条。按照《东胜区应急管理局主动公开目录》要求,内容涵盖机构职能、政策法规、执法计划、行政许可与行政处罚结果、财政预决算、安全生产预警提示、灾害事故信息、救灾物资管理、公共服务工作等多个方面。同时,向区级资源库同步推送政务公开信息4条,确保信息全面、准确、及时共享。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5年度,我单位共计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由于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故无法提供信息。今后将持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相关规定对依申请公开事项做到贯彻落实。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主要依托东胜区政府门户网站为主要公开平台,按要求维护相关栏目,优化信息呈现方式,2025年度共计向区政府提供信息250余条,其中采纳13条。同时,积极探索利用政务新媒体如公众号等其他渠道,辅助发布应急科普、政策解读、工作动态等信息,提升公开效果和传播力。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及时维护“东胜应急管理”微信公众平台,按时更新新媒体发布信息,不断提升公开服务质量和水平,全年共计发布微信公众号信息124条,同时遵照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对公众号后台的留言及时进行回复。

(五)监督保障方面

一是健全工作机制。针对政务信息公开坚持三审制度,由业务股室、办公室、分管领导层层审核,确保发布的信息准确、全面。二是提升业务水平。积极参与区政府、区政数局组织的各项政务信息公开培训活动,不断提高我单位相关工作人员的个人职业素养。三是接受社会监督。在微信公众号和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的各类信息均标注了我单位联系方式和地址,做好随时为人民群众答疑解惑和监督督促的准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   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

果

维

持

结

果

纠

正

其

他

结

果

尚

未

审

结

总

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度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主要体现在公开内容的深度和实用性有待增强方面。 部分信息发布仍以工作动态、常规通知为主,对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领域的政策解读、事故案例分析、安全风险研判、防灾减灾实用技能等公众高度关注、与切身安全密切相关的深层次、实用性信息的挖掘与供给尚显不足,信息的服务属性有待进一步凸显。下一步我单位将进一步强化政策解读实效和聚焦需求供给,提升信息的服务属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

 

官方微信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手机端

便民热线

智能助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