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资料来源: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6-01-16 1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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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按照自治区、市人民政府及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有关要求编制。

本报告包括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信息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东胜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ds.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东胜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东胜区联邦大厦B座14楼1419室;邮编:017000;联系电话:0477-8120879;传真:0477-8120879)。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在东胜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执行上级部门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不断提高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和知情权,积极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一)组织领导情况。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和相关要求,我委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及具体责任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卫健委办公室,具体承办政府信息公开的信息收集、整理、送审、主动公开等工作,明确岗位职责,指定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全面、及时、准确、无差错。

(二)主动公开情况。

我委坚决落实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信息内容管理制度,着重加强保密审查,确保“上网不涉密、涉密不上网”。在信息公开的过程中,对公开时限、公开内容严加把控,使公开工作常规化。我委主动公开的主要载体是东胜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健康东胜官方”微信公众号。2025年,我委在东胜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共发布医疗卫生相关信息87条,在“健康东胜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2104条,公开数量较去年有所增加。

(三)依申请公开。

坚持以“答复及时,内容完整,格式规范”为标准,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规范依申请公开流程。我委今年收到依申请公开2件,共办结1件,其中上年度结转0件。我委全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相关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建设,拓宽多元咨询渠道,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与监督权。明确专人负责,及时更新优化本单位信息公开平台信息。依托东胜区人民政府网站“重点领域-医疗卫生”专栏,精准、及时发布卫生健康领域重要政策文件与工作动态。充分发挥“健康东胜官方”微信公众号的便捷优势,主动推送最新政策解读、工作动态及健康科普知识,结合工作实际与群众需求,持续优化咨询服务功能。

(五)监督保障情况。

2025年,我委扎实组织学习修订后的《政务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我委信息公开工作专职干部主动参加区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举办的政务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专题业务培训。同时,我委通过以会代训、专题授课、经验交流等多元形式,对卫健系统信息员开展系列培训,着力提升信息报送的质量与业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2.5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

然

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强化组织领导、健全规章制度、规范公开流程、拓宽公开渠道等方面取得阶段性成效,但在提质增效等关键环节仍存在短板,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尚有改进空间。具体改进方向如下:

强化业务指导与培训。常态化组织业务人员开展专题培训和实操指导,切实增强其政务公开服务意识,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转化为自觉行动,全面提升业务能力与工作水平。

提升信息报送质效。持续拓宽信息公开覆盖面,聚焦高质量信息采编报送,创新政策解读形式与载体,通过多元化方式开展解读工作,确保政策内容通俗易懂、入脑入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我委没有产生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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