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文化和旅游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资料来源:文化和旅游局 发布日期:2026-01-15 16:35
字号:大中小
打印: 保存: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编制而成。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在东胜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ds.gov.cn/zw)“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内的“政府部门公开年报”栏目中公布。

联系电话:0477-5117797

联系地址:东胜区联邦大厦B座13楼文化和旅游局1302

一、总体情况

2025年,东胜区文化和旅游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落实上级政府关于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针对上年度工作中发现的公开范围、制度规范与管理效能等方面问题,本年度以“深化公开、优化服务、强化规范”为主线,着力完善信息公开机制,细化全流程管理规范,重点拓展文旅惠民、公共服务等关键领域的信息公开广度与深度。通过优化平台功能、加强内容审核、强化监督保障,切实提升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实用性,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持续提升,为文旅高质量发展营造了更加阳光透明、便捷高效的政务环境。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持续深化主动公开。围绕公众关切,在巩固原有公开内容基础上,重点扩大了公共文化服务、行业监管动态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领域的公开范围。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平台常态化发布,公开时效性与内容覆盖面显著增强,有效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年度,我局持续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严格按照要求落实法定职责,依法保障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2025年,我局收到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公开件数量为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针对制度规范问题,我局严格执行“三审三校”与保密审查,强化“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的执行刚性。通过定期对已公开信息,特别是规范性文件进行系统梳理与更新,确保了政府信息管理的精准、规范、有序,信息权威性和有效性得到巩固。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在扎实运营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主渠道的同时,充分发挥“东胜文化旅游”微信公众号、视频号、抖音等新媒体平台优势,构建多元立体的传播矩阵。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我局共主动报送公开政府信息71条,其中包含13条“红头文件”;新媒体端,“东胜文化旅游”微信公众平台全年共发布各类文旅宣传资讯、工作信息等700条,抖音平台发布内容141条,以更灵活的形式和更丰富的视角传递文旅动态,增强了信息公开的覆盖面和渗透力。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为全面提升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质效,筑牢公开信息的精准性、时效性与合规性防线,我局依托政务新媒体等渠道拓宽反馈路径,严格恪守“谁主管谁公开”“谁公开谁审查”“先审查后公开”及“一事一审”原则,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流程,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级分工的责任体系,以数字化手段赋能审查流程,层层压实工作责任,推动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发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局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质增效,在重点领域公开等方面取得积极进展,但对照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仍存在短板亟待补齐。一是公开内容深度不足,部分重点领域信息仍停留在“文件原文公示”层面,缺乏政策背景解读、执行成效数据支撑,细节信息公开不充分,难以满足公众深层次知晓需求。二是互动回应质效待提升,政务新媒体、留言咨询等渠道的回应存在针对性不强、答复不够细致的问题,部分群众关切的热点问题未能及时跟进反馈,政民互动的闭环机制尚未完全形成。

针对上述问题,我局将坚持问题导向、靶向发力,从两方面推进整改提升:

1.深化公开内容精细化,采用图文解读、案例分析等多元形式增强信息可读性。强化公开内容清单化管理,以“应公开尽公开”为原则,动态梳理公开事项边界,确保核心领域、重点工作无遗漏,提升公开的全面性与针对性。

2.优化互动回应机制,规范政务新媒体运营管理。推动主动服务转型,从“被动回应”向“主动预判”延伸,常态化收集公众关切,提前研判热点问题,前置解读与回应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处理费。

  

官方微信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手机端

便民热线

智能助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