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审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资料来源:审计局 发布日期:2026-01-13 1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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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制作。全文包括东胜区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在东胜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东胜之窗”http://www.ds.gov.cn公开发布,欢迎查阅。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审计局办公室联系。

联系电话:0477-5112153

联系地址:东胜区联邦大厦银座15楼1520室  

邮政编码:017000

一、总体情况

2025年,东胜区审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聚焦审计监督主责主业,科学规范开展审计工作。充分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责任,积极主动作为,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是加大主动公开力度。紧紧围绕审计监督职能,加强政民信息沟通,主动公开本单位工作动态等信息,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9条,其中:在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公开信息3条,内蒙古审计杂志公开信息2条,鄂尔多斯市审计局及市级媒体网站20条,东胜区各类媒体采用44条。

二是推进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继续巩固和深化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公开东胜区审计局及所属事业单位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审计局综合保障和技术服务中心“三公”经费、政府采购、项目支出等内容的2024年决算和2025年预算情况。

三是回应关切方面。综合运用图文解读等方式,多角度、多形式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工作,推动政策解读回应提质增效。及时更新东胜区审计局基层政务公开目录、新公布东胜区审计局主动公开事项目录,围绕《东胜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实施办法》制作图文解读。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5年我单位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强化内部监督。安排专人负责政务信息报送与审核,严把信息发布和审核关口,凡是对外公开信息、文件必须经过股室负责人、分管领导或审计组主审、组长确认方可对外公开报送。及时更新规范信息。定期开展失效、错敏词等排查工作,确保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合规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认真学习研究信息化时代政府信息公开的新特点、新要求,

充分发挥鄂尔多斯市政府网站群管理云平台作用,持续做好公开内容维护更新工作,对早期通过鄂尔多斯市政府网站群管理云平台政府网站发布的部分失效信息、涉及个人隐私等数据进行全面清理,确保发布的信息真实、准确、合规。我局暂未开通微信公众号、微博账号、政务APP等载体。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审计公示制度。每个审计项目正式实施前三个工作日张贴审计公示,包括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举报电话,主动接受被审计单位和社会监督。二是积极参加业务培训。今年审计局3人参加各级部门组织举办的政务公开培训班,审计人员政务公开意识和水平不断提高。三是强化考核。将信息工作纳入研究型考核体系,成为年度股室综合考核和个人评优参考指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存在公开渠道和形式较为单一,创新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有待提升。下一步,我局将准确把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新形势新任务,立足审计工作实际,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系统谋划,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质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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