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司法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资料来源:司法局 发布日期:2026-01-13 0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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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编制。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在东胜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ds.gov.cn)公开发布,欢迎查阅。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东胜区司法局办公室联系。

电话:0477-8327592

地址: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伊金霍洛西街39号

邮编:017000

一、总体情况

2025年,东胜区司法局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聚焦群众关切,完善工作机制,在决策、管理、服务等关键领域提升公开质效,增强政务透明度,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

2025年,东胜区司法局通过东胜之窗政务公开平台发布基层工作动态信息9条、公示公告1条、社会救助等信息1条、财政预决算信息2条、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2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1条;通过“东胜区司法局”微信公众号发布原创信息157篇,通过“东胜区法律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发布动态信息60篇。

(二)依申请公开

2025年,东胜区司法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明确1名副局长分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由专人负责,各科室根据各自职能落实相关工作。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信息稿件均按照信息发布“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凡公开信息均按程序报批审核后对外发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东胜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主要依托东胜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两个渠道。通过“东胜区司法局”和“东胜区法律服务中心”两个公众号发布信息共293条,公众号发布内容涵盖部门工作动态、法律法规学习、群众意见征求与日常监管等内容,并通过普法微剧、线上法律知识竞赛等形式增强政务新媒体的互动性。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强化保密审查,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逐项审核拟公开内容,杜绝涉密信息外泄。二是加强人员培训,组织政务公开负责人参加业务学习,提升业务能力和专业素养。三是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畅通反馈渠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有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公开内容丰富性有待加强,对法律法规及政策解读、实操指引、背景介绍等延伸性内容供给不足。

(二)改进情况

丰富内容,精准供给。梳理群众需要的信息类型,除发布法律法规及政策原文外,还要配套准备通俗易懂的解读内容和办事指引;定期检查各类型信息的发布情况,补齐内容短板,让公开信息更实用、更全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2025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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