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民族事务委员会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资料来源:民族事务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6-01-12 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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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按照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东胜区人民政府有关政务公开、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编制本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在东胜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ds.gov.cn)公开发布,欢迎查阅。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或者意见、建议,请与东胜区民族事务委员会办公室联系。

联系电话:0477-8380787

电子邮箱:542006489@qq.com

联系地址:东胜区党政大楼246办公室

邮政编码:017000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民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推动政府信息公开与民族事务治理深度融合,以高质量政务公开助力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5年,通过“东胜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关于行政执法权责清单、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的公告等内容共12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更新信息指南,2025年我单位未收到依申请公开。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民委深入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发布审核制度,明确专职人员对信息平台实施管理,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全面。同时,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建设,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通过层层把关,确保信息公开不出纰漏。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我单位严格落实上级要求,及时调整、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建立健全信息发布机制与信息更新维护机制。按照要求及时公开政务信息,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水平。一是加大政府信息网站的建设和公开,加大对机构职能、办事流程、服务信息、工作信息等做到及时公开;二是微信公众号及时动态更新,及时推送民族工作信息和政策解读内容。2025年,我单位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300余条,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覆盖面。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强化内部监督管理制度。严格把控信息发布和审核关口,安排工作人员参加有关政务公开培训会议,认真学习政务公开文件,并要求工作人员加入并及时关注全区信息公开工作群动态,加强学习、交流和沟通,确保工作人员规范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定期对信息公开网站信息进行检索排错,将监督保障工作落到实处。二是接受社会监督。通过设立举报电话等方式,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政务公开工作,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时效性。三是筑牢安全保密防线。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和保密审查机制,确保公开信息真实、准确、安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存在问题

1、政务公开内容不全面。由于民委属于高度涉密的职能部门,大量信息涉及国家机密,因此在政务信息公开过程中,难以做到全面详尽。诸多重要决策、发展规划等相关内容未能充分向社会公开,致使公众无法全面、深入地了解和掌握民族工作的进展与具体内容。

2、公开信息不及时。在信息发布过程中,可能存在更新不够及时的情况,导致公众获取的信息存在滞后性或已过时,从而影响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3工作队伍专业能力有待强化。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专业培训针对性不足,对数字技术应用、多语言服务、复杂申请答复等方面的专业能力有待提升,难以完全适配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要求。

(二)整改措施

1、加强政务公开内容的全面性。在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确保不泄露任何国家秘密及敏感信息的前提下,应最大限度地将重要决策制定过程、发展规划、政策执行及实施效果等相关信息及时、准确、完整地向社会公开。

2、提高政务公开信息的及时性。为切实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的时效性与透明度,进一步完善信息发布机制,确保政府决策、发展规划及政策动向等重要内容在第一时间向社会公众准确传达。增强政府公信力,推动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民族团结与社会和谐发展。

3.强化队伍专业能力建设。积极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题培训,系统提升工作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与综合业务能力,确保团队在政策理解、信息处理及公共服务等方面达到更高标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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