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民政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资料来源:民政局 发布日期:2026-01-16 1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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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东胜区民政局编制完成本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起至2025年12月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可与东胜区民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市民中心A座818室,电话:8380906。

一、总体情况

2025年,东胜区民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市、区各级党委、政府的工作要求,紧紧围绕民政中心工作和群众关切,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公开制度规范,优化公开平台建设,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为促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政务环境。

(一)主动公开情况

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围绕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儿童福利、社会组织管理、区划地名、慈善事业、社会事务等民政核心业务领域,及时公开相关政策法规、发展规划、部门预决算、重大项目安排及实施情况等信息。重点加大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高龄津贴等各类补贴的人员数量和资金支出的公开力度。及时发布民政领域各类民生保障政策,及时更新保障标准、申请流程、补贴发放情况等信息,确保惠民政策阳光透明。及时公开区级社会组织登记、变更、撤销等信息。

规范信息发布管理。严格按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和要求,通过东胜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政务公开栏等多种渠道,及时、准确发布各类政府信息。全年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信息104条,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551篇。

加强政策解读与回应。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民政政策文件,综合运用图文解读等多种形式进行解读,提高政策知晓度和到达率。围绕养老服务、社会救助、慈善事业等重点工作,通过召开座谈会、官网、微信公众号等方式,积极拓展公众参与渠道,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密切关注涉及民政工作的舆情,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解疑释惑。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规范办理流程。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答复等环节的工作制度,确保依申请公开工作依法依规、高效便民。依法妥善处理。2025年,东胜区民政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已按规定时限和要求予以答复。降低争议风险。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健全管理制度。完善“三审三校”制度,加强经办人、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对拟公开政府信息的保密审查和合法性审核,确保信息发布安全可靠。推进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根据上级部署和业务发展需要,动态更新和调整社会救助领域和养老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提升信息管理的规范性。清理规范信息。按要求常态化开展个人隐私、错敏词排查工作,确保公示信息合法准确。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强化门户网站主阵地作用。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对新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公示公告信息、社会救助信息等及时进行公开,增强社会公众对民政工作的知晓度。用好政务新媒体。加强对“东胜区民政局”微信公众号的运营维护,定期发布工作动态、政策信息和服务指南。及时回复公众号后台留言,增强互动功能。拓展线下公开渠道。利用行政审批、婚姻登记等民政服务窗口以及养老机构、助餐点等服务设施,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公告栏公示等方式,方便群众获取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

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办公室牵头、各业务科室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确保信息公开责任落实到位。接受社会监督。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通过东胜区人民政府官网和“东胜区民政局”微信公众号平台公开区纪委监委派驻区民政局纪检监察组举报电话及通讯地址,自觉接受监督,不断改进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06.4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公开形式多样性需提升。虽然运用了网站和新媒体,但在运用视频等更直观形式解读政策、展示工作方面尚有不足。二是依申请公开规范化水平需持续提高。个别申请的答复精准性和规范性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情况

一是创新公开方式载体。探索运用短视频、动画等方式进行政策宣讲和工作展示,提升公开的吸引力和实效性。二是加强业务培训指导。组织信息员积极参与政务公开业务培训,提升公开意识和办理依申请公开的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处理费。本报告电子版可在东胜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ds.gov.cn/)查阅或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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