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资料来源: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6-01-16 16:28
字号:大中小
打印: 保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按照自治区、市及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有关要求,编制本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在东胜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ds.gov.cn)公开发布,欢迎查阅。

联系电话:0477-8380896

联系地址:东胜区党政大楼三楼西侧311办公室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我委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区级相关配套制度,立足工作实际,面向社会公众深化政务公开内涵、优化政务服务流程、畅通政民互动渠道,持续健全信息公开工作体系,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透明度与公信力,在保障公众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1.政务信息公开以东胜区人民政府网站为核心载体,同步盘活新媒体传播矩阵,通过“东胜区发改委”微信公众号精准推送信息。截至2025年12月31日,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0余条,覆盖物价调控、业务推进、投诉指引等重点领域;“东胜区发改委”微信公众号全年发布新闻播报、信息公示、工作动态、政策解读、便民服务等各类内容350余条。

2.严格对标落实自治区、市、东胜区三级相关部署要求,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与矛盾纠纷化解,以鄂尔多斯市12345投诉举报平台为重要抓手,规范开展投诉举报受理与咨询应答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公众关注热点。2025年,通过鄂尔多斯市12345等投诉举报渠道共受理事项42件,办结回复率达100%,有效化解各类民生诉求与矛盾隐患。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严格遵循自治区政务公开地方标准中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依法规范推进本单位依申请公开工作,全面落实依申请公开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全链条管理流程。2025年,我委共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7件,全年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相关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对标上级单位工作部署,扎实推进政务公开重点任务落地见效,全面梳理应公开事项清单,严格恪守“应公开尽公开、公开必上网”原则,同步压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全流程管理责任,确保公开信息合法合规、安全可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高质量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及新媒体日常运营工作,持续推动政务新媒体运维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机制,强化日常内容监测与优质内容供给。同时,优化接诉即办工作流程,高效回应群众咨询诉求,进一步畅通政民沟通桥梁。

(五)监督保障情况

健全分级负责工作体系,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统筹推进。形成部署到位、落实有力、成效显著的良好工作格局,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层层压实责任、持续深化推进、切实取得实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552.2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1

0

0

0

0

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1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1

0

0

0

0

0

1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6

1

0

0

0

0

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精准性不足,部分内容与县域群众关切的民生服务、惠企政策等契合度不够,发布时效性、规范性有待提升;二是公开渠道推广不充分,线下政务公开专区及宣传阵地利用不足,群众知晓率偏低;三是队伍支撑能力薄弱,工作人员多为兼职,专业培训覆盖不全,岗位变动时交接不规范,存在工作断层风险,整体业务水平与市级标准化、精细化要求存在差距;四是政策解读形式单一,对专业性较强的政策文件,解读形式单一,缺乏图文、案例、短视频等通俗化表达,基层群众理解难度大,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宣传效果不佳。

(二)改进情况

一是聚焦群众高频关切,梳理价格监测、惠企政策等公开重点清单,完善两级审核流程,确保信息及时规范公开;二是整合公告栏、宣传屏等渠道,加大公开平台推广力度,提升群众知晓率和使用率;三是制定年度培训计划,每季度开展实操培训,规范兼职人员岗位职责及交接流程,夯实工作基础;四是采用图文图解、政策明白纸等形式,深化政策解读,提升基层群众理解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处理费。

官方微信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手机端

便民热线

智能助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