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东胜区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资料来源:东胜区政数局 发布日期:2026-01-14 1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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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东胜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s.gov.cn)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鄂尔多斯市东胜区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政务公开室联系(办公地址:鄂尔多斯市东胜区联邦大厦B座509室;办公电话:0477-8571596;电子邮箱:dsqzwgk@yeah.net)。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围绕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依托政府门户网站、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政务新媒体等,积极发布政策文件,做好政策解读;开展“政务服务+直播”49期,与群众线上交流,方便群众办事;发布政务服务事项1561项,梳理更新进驻事项负面清单48项;组织部门编制发布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31项,权责清单5807项;深入实施“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推动国家层面33项事项落地,累计办理6.4万余件;发布“一件事”办事指南33期,包括本地特色的羊绒产业升级、食品生产经营户注销等特色“一件事”,助力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依申请公开。强化依申请办理流程,按照《条例》和自治区依申请公开相关规定,做好依申请公开各环节工作。2025年共依法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件,均按时办结,均未产生行政复议和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工作,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审核与发布流程,建立网站和新媒体管理台账、审签流程台账,确保公开信息准确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将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作为主动公开的主要阵地,并在政务大厅设置政务公开专区、企业服务专区,配备相关工作人员,为群众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查询及办理、政策咨询、政策解读等便利服务。

(五)监督保障。切实发挥本部门职能职责,严格按照《条例》及自治区、市相关规定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公开流程科学规范,公开内容及时准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292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2

0

0

0

0

0

2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1

0

0

0

0

0

1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6

0

0

0

0

0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通过规范、有序推动各项信息的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主动公开不全面、政策解读形式单一等问题。

改进情况:一是积极深化主动公开。厘清主动公开的内容和范围,继续完善主动公开目录,切实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以群众需求为着力点,坚持问题导向,重点加强与企业群众相关的政务服务、便民服务类信息公开,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与监督权。二是提升政策解读质量。重点加强政务服务工作方面的解读力度,丰富解读形式,综合运用图文解读、简明问答、线上直播等多元化方式,让政策更生动易懂,让群众更加直观的了解办事流程。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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