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兴胜街道办事处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资料来源:兴胜街道办事处 发布日期:2025-01-16 1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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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和自治区、市政府和区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有关要求,编制本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在东胜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ds.gov.cn)公开公布,欢迎查阅。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东胜区兴胜街道办事处党群服务中心联系。

  联系电话:0477-8104602

  联系地址:东胜区兴胜街道办事处

  邮政邮编:017000

  现将我单位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汇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2024年,街道通过政府门户网站、街道微信公众平台、户外电子显示屏、公示栏等渠道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公开社会保障,社会救助、公租房初审等相关领域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4年我街道未接收到依申请公开件。

  (三)在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为了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管理水平,我们还将加强对信息公开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确保他们能够熟练掌握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和操作流程。同时,我们也将加强对信息安全的保护,建立健全信息安全管理制度,防止信息泄露和滥用,确保政府信息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四)关于信息平台建设方面。为了进一步提升信息平台的建设水平,我们将加强平台的维护与更新,确保信息的实时性和准确性。同时通过街道社区党务政府公开栏及时公开政务事项,增强工作透明度,让群众能够方便地获取到所需信息,从而更好地参与到社会治理中来。

  (五)在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和保障方面。为了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的监督机制,我们将建立健全公众反馈渠道,鼓励公众参与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及时收集和处理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和指导,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责任意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预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预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4年,兴胜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但仍存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不够及时、不规范、不具体等问题。2025年,我们将针对这些问题,采取以下改进措施。首先,加强信息公开时效性,确保政府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公开,提高信息更新的频率,让公众能够第一时间获取到最新的政府信息。其次,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明确信息公开的标准和要求,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避免出现信息遗漏或错误的情况。三是进一步细化信息公开内容,提供更加具体、详细的信息,满足公众的多样化需求。通过这些改进措施的实施,我们相信兴胜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取得更大的进步。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2024年度我单位未产生信息管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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